秀书网>穿越小说>张周蒋德钟>第四百一十六章 天降煞神
  王守仁率兵孤军深入草原,没有任何的背靠,别说是人畜和财货,就算是大明将士记功的标尺,也就是敌方首级都带不回去。

  跟他来的,有大半都是在奴儿干都司随他征战女真的精兵,这批人马可说是大明实战经验最为丰富,尤其是攻坚战和遭遇战经验最为丰富的一批骑兵,当王守仁军令下达,这群人在执行力方面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呼……”

  三千骑兵为先锋,当马蹄声伴随着风声,骑兵从高坡冲杀而下时,眼前如待宰羔羊一般的察哈尔部部民,还在怔神之中。

  没有人会想到,在距离大明疆土两千里以上的草原腹地,会出现大明成建制的骑兵。

  就算是威宁海,那里也不过距离大同镇的关城四百里上下。

  所以当大明骑兵展开冲锋,被鞑靼人发觉时,他们甚至都无法形成有效的组织和抵抗……部族内正在进行一场小的集市买卖,近乎于以物换物,连同部族中留守的男丁也都是仓促去找寻自己的兵器,很多人甚至都没法第一时间赶到自家的马厩。

  他们最初认为的,这可能是别的部族来袭。

  敢在察哈尔部主力出征时,胆敢来犯的,回头必然会遭遇到巴图蒙克的报复,他们甚至不觉得有什么部族有这般的胆量。xiumb.com

  “砰砰砰……”

  可当双方距离已在二三百步时,随着火铳声响起,而部族中的男女老幼被火铳击中而倒地时,他们意识到,这根本不是朵颜三卫或是那些小部族的骑兵,而是大明的军队。

  ……

  ……

  三千骑兵冲杀进部族领地,没有遭遇到任何像样的抵抗。

  对面甚至都没发出几根箭矢。

  因为这是王守仁带兵进草原之后的第一战,将士们也都铆足了劲准备好好大干一场,也没有什么缴械不杀一说,但凡是个能跑能动的,就算是牲口也要一并给屠戮了,死物的话就直接放火去烧。

  一场完全一边倒的屠杀,部民有的上马之后见无法抵抗,便想往东逃,但王守仁派出的另外几路人马,也对部族领地完成了合围,加上燧石铳这样远程武器的加持,近乎没有部族之民能逃得出包围圈。

  “轰!”

  随着二线的炮兵到位,火炮声起,部族领地边缘已形成百人左右兼职准备反击的鞑靼人,在火炮火力压制之下,近乎是瞬间溃散。

  鞑靼人的训练有素,也仅限于他们在马背上冲锋的本事,遇到大明近乎不讲理的远程火器,他们所能做的仅仅是尽可能分散,以避免被团灭……而大明的骑兵也随即展开了疯狂的追击和屠杀……

  血色将草原染红,阳光映照在洒满血的草地上,也不知是人的血还是牲口的血,颜色颇为妖冶。

  而这一战,也没用到小半个时辰,百年已经彻底熄火。

  大明眼前还能动的活物,也仅剩下一些尚且来不及被屠杀的牲口,部民已经被一锅端,剩下的牲口也会被挑选一番,能活宰的,也会将部分的肉食作为军队的粮草之用,完成以战养战的必要储备。

  “少将军!”

  部将韩铮和关敬二人出现在王守仁马前。

  关敬是跟随王守仁在威宁海一战立过功的将领,如今跟随在王守仁身边作为辽北、奴儿干都司副总兵,至于韩铮则是关敬带出来的将领,二人负责草原一战中的攻坚之战。

  “清点过,杀贼寇三百五十二人。我军将士无一人损伤!只有一马中箭!”

  关敬提到这里,就好像在提一个很微不足道的功勋一般。

  换了以往,这可是天大的功劳,成化、弘治时期,只有全盛时期的王越获得过如此的功勋。

  所杀的,也不全都是鞑靼精兵,在大明,就算是鞑靼部族婴儿的头颅也可以作为军功,只是需要特别标明罢了。

  就好像鞑靼人劫掠边疆时,也不会因为面前有老弱妇孺而有任何的心慈手软。

  但王守仁并不以此为自豪,他道:“所获战功,不少是老弱妇孺。将左右耳同时割下,青壮年男子一边,其余在另一边,以石灰封口,留待回关隘之后详细查证!”

  王守仁的战术,是不留任何俘虏,“至于敌营中的刀具、甲胄、帐篷、木制物等,就地损毁,贵重物品可挑选带走,剩下的一概留于荒野不必收拾!”

  关敬问道:“尸体也不埋了?”

  “无暇顾及!”王守仁将他所珍视的王威宁之剑擦了擦,才还鞘,“留几匹马用以驮物,继续向西北进发!”

  不止要往西,还要往西北走,那是远离大明的方向。

  韩铮道:“似有旁部的鞑靼斥候逃走,尚未追回。”

  “不必勉强。”王守仁倒也显得不太在乎,“既来之,则不惧他人所知,不必苛求每一战都能做到趁其不备,反倒是要让整个草原知道,我大明将士同样可以威震草原,将此作为大明将士狩猎的围场!”

  “得令!”

  关敬和韩铮听了之后非常受鼓舞。

  作为大明边军将领,以往每次只能守在关塞内,看着鞑靼人在城外肆虐,那种感觉还是很憋屈的。

  现在不但能与之正面抗衡,还主动杀出草原,更是深入草原两千里,光是这种豪气干云,就可以让他们觉得自豪。

  “驻扎休整,一个时辰之后继续西进!”

  ……

  ……

  王守仁所部才刚完成第一战,随后在当晚,就遭遇到第二战。

  在入夜之前,由斥候探知到鞑靼人营帐的位置,在鞑靼人开始举部族北撤之时,王守仁令先锋三千兵马急速追击,势必要在天亮之前追上。

  白天一战,对于大明将士不过是开胃菜。

  六千人应对不过三四百鞑靼人,其中不少还是老弱妇孺,赢了也没多大的光荣。

  而这次所追击的是察哈尔部一个相对较大的分支,对方部民数量是过千的,这还不算可能在周边游走未聚集的牧民,还有他们派出去四下巡逻的骑兵。

  王守仁本来计划在天亮之前追上鞑靼人。

  可鞑靼人那边是拖家带口,同样还要带上所有的牲口和财货,行进速度明显没法跟轻装追击的大明轻骑兵相比,当天尚未到子夜,先锋人马三千骑兵已距离鞑靼部族营地不到三里。

  “一轮冲锋便可到。”

  王守仁没有坐镇中军,他的性格,在硬仗时都要冲在最前。

  此时远处已能隐约看到一些光亮,不是火光,而好像是有人在沿途点燃牧草以扰乱视听,但因为斥候的探查,已能确定鞑靼部族主力的方向。

  “报!胡虏集结人马,有数百人!”

  “冲杀!”

  王守仁也不客气。

  这种时候就要是要主动出击,如果被对方几百人打出声势来,先冲到自己一方打乱了己方的布阵,即便不配合鞑靼的援军,大明一方的折损也会比预期大很多。

  王守仁现在不但要胜,而且要大获全胜,要以威势打出尽可能零伤亡的成绩,因为他知道自己一方是绝对不可能有援军的,所有有生力量伤一个就会少一个的战斗力,就算是死了也未必能带回大明的疆土。

  ……

  ……

  “轰轰轰!”

  火炮声划破了长夜的宁静。

  主战场,是鞑靼人集结了四五百骑兵,与大明一方展开硬碰硬的较量,而在另外一边,鞑靼人的部族人马仍旧在奋力往西北的方向逃走,他们要尽可能去跟更大的部族接近,以便能在援军抵达之前,逃出生天。

  大明的先锋人马也是兵分三路。

  王守仁以两千二百骑兵从中路发动冲锋,而另外各四百骑兵从两翼包抄。

  此战中所调用火炮数量不到一百门。

  在王守仁看来,真正遭遇到鞑靼主力之前,炮弹还是能省则省,炮弹同样是草原上不可能得到补充的战略资源,王守仁不但善于打这种硬碰硬的遭遇战,还懂得“精打细算”,他也算是踌躇满志,或者说是野心很大。

  在他看来,永远是下一场仗会比现在这一场更为重要,需要调用的战略资源更多。

  己方也不能一上来就表现出所有的实力,总要给鞑靼的残兵败寇一种假象,那就是“大明军队也不过如此”。

  战事开启。

  因为鞑靼一方早就知道大明火炮和火铳的厉害,即便他们的骑兵冲锋时,也不再是摆开长蛇阵冲击,做到了最大程度的分散,而且准备好了铁盾,加上铁甲的加持,要抵挡正面射过来的火炮、火铳弹丸。

  但大明一边的火炮,基本都是从头顶落下来的。

  即便双方是展开对攻架势,明朝一方还都是轻骑兵,看似只要鞑靼骑兵能冲杀到近处,双方展开肉搏,鞑靼一方就会重新占据优势。

  可这所谓的“机会”,也不过是一种假象。

  王守仁也清楚自己一方的劣势在何处,如果真要到肉搏地步,那还要火炮和燧石铳作何?

  “轰轰轰……砰砰砰……”

  火炮的射击更加密集,当鞑靼骑兵已经冲杀到二百步范围之后,尚且还未到鞑靼弓箭的射程范围之内,大明一方的火铳已经发射。

  而火铳弹丸所发出的冲击力,即便不能直接射穿鞑靼人的盾甲,但他们的马匹可没有足够的盾甲保护,而且强大的冲击力,会令很多鞑靼骑兵直接人仰马翻,就更别说是火炮霰弹半空陨落所产生的巨大冲击力,更让他们无从招架。

  因为大明一边人马数量占据绝对的优势,而且先锋人马全都配备燧石铳。

  以至于鞑靼一方也明知此战是没有什么胜算的。

  他们的目的,或许只是为了拖住大明军队追击的步伐,但很显然他们也错判了大明一方的实力。

  火器在这种正面交战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鞑靼人成片倒地,王守仁也下令传令兵发射了信号弹,当红色的信号弹划破夜空,后续追上来的三千大明将士,已经可以直接绕过战场,往前面不到三四里之外的鞑靼本部人马中冲杀而去。

  王守仁骑马在阵中。

  鞑靼骑兵先锋人马,距离他最近的时候,连五十步都不到,完全到了鞑靼人射程之内,但王守仁也丝毫不惧。

  因为这种零星落单能冲过来的鞑靼人,到了五十步这么近的距离,火铳的弹丸就不再只是从一个方向朝他射过去,而形成包夹之势……

  当王守仁骑马上前,将一个还在地上爬的鞑靼人砍了脑袋,这场实力相差悬殊,可说是毫无对比性的战事,也近乎是到此结束。

  剩下的,也只是屠杀了。

  ……

  ……

  又是一场屠戮。

  当天明时。

  大明的将士已经将四百多鞑靼骑兵尸体的耳朵都割了下来,连同部族部民六百多人……也一并屠杀,并将最后剩余的牲口以鞑靼人自己的刀去砍杀,即便如此,要一次杀这么多的牲口,也让大明将士觉得疲累。

  后面干脆就是围起一个圈儿,周围都点上火,把牲口都赶进去,再将火圈逐渐缩小,将所有牲口直接烧死。

  “肉还挺香!”

  大明将士并没有因为昨夜的血性杀戮,而坏了胃口。

  这也是老兵跟新兵的区别。

  大明一边的将士,好歹是跟着王守仁南征北战的,经历过多场激战,就算之前没亲手杀过鞑子,也算是见过死人堆的。

  为了赶紧补充体力,随时面对可能袭来的鞑靼主力,令自己不至于成为死人堆中的一员,现在就算有的新兵蛋子还不习惯那血腥场面和尸体烧焦的气味,也知道赶紧多吃几口饭,多喝几口水。

  “往西十里上下,有河流,到河岸驻扎,随时备战!”

  王守仁跟一般的将领不同。

  他不去搞什么背水一战或是破釜沉舟,因为他带兵进草原,本身也没有退路,所以也不用怕大明将士会去当逃兵。

  死在草原,比逃回去可风光多了,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跟着王守仁深入到草原腹地的。

  他现在要追求的,就是要保证将士们的生存资源,在草原上水资源是最需要保障的,也是随时需要补充,容易在战略上出现重大问题的一项……因为队伍为了行进快速,不可能带超过两天以上的水,比之粮草等,水资源的储备是弱项。

  ……

  ……

  战场刚收拾完,大明将士又要在一早出发。

  当他们出发还没到河岸时,前线便有斥候传来战报,也是由关敬亲自给王守仁奏报:“少将军,昨日两战,已惊动了鞑靼各方人马,天亮之前便有至少三路鞑靼援军在往这边赶路,但在我们取胜之后,他们各自退回。目前尚不清楚鞑靼主力数量,但料想不在五千兵马以下!”

  王守仁骑马立在山丘的高处,拿出望远镜,看着鞑靼一路撤走的方向,距离至少有个十几里近二十里的样子。

  王守仁道:“此处便已接近察哈尔部的汗庭所在,如果到现在他们还不能集结兵马,那只能说明他们的防备太过空虚。我们能杀到这里,足够震慑鞑靼人!驻兵河岸,连营二里,火炮备齐随时应对来犯之敌。”

  关敬请示道:“西边至少有个两千鞑子,是否要集结人马追击?”

  昨夜一场追击战,让关敬到现在还热血沸腾。

  白天杀了三百多,晚上就杀了一千……这军功获取的方式,太过瘾了。

  更重要的是,这是在鞑靼腹地完成的功勋,若是能活着回大明,这牛逼可以吹个大的,以后军中上下真就是无人不服了。

  “不必硬追。”王守仁道,“他们并无后顾之忧,而我们这边一旦轻兵追击,会出现首尾失顾的状况,战线拉长反而会给他们分而化之的机会。从此时此刻开始,各路人马前后不得距离五里以上,随时应对突发状况,各处增援配合。”

  ……

  ……

  王守仁在发现鞑靼各部族开始往自己一方集结时,可说是毫无畏惧。

  因为他知道。

  鞑靼人人马数量再多,留守人马也不过四五万,且还分散在几千里的范围内,多数还在南边大明关隘左右晃荡,他们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集结超过一万兵马回到腹地来的。

  如果大明一方是六千打一万……

  以王守仁的自信,这场仗大明一方胜率近乎是九成以上。

  什么天时地利人和,一概都不重要,最重要的就一条……我们的火炮和炮弹足够多,从排炮,到排枪,能接连不断排着打。

  只要阵型维持住,你们鞑靼人随便来犯。

  一场仗有九成以上的胜算,还担心什么?

  就调遣大军往你们腹地走,谁敢上就跟谁打,就问你们鞑靼人谁敢正面硬刚?

  也如王守仁所料。

  当大明的军队陈兵于河岸,闲庭信步一般扎营时,鞑靼各路增援过来的人马也很识趣都退出三十里开外。

  而且是这一路退五里,另外一路退十里……比谁退得更多更快。

  无关乎鞑靼人贪生怕死,是因为他们也察觉出来,大明一方不是只来了个一两千人马,可以随便由他们拿捏,来的可是六千正规军,而且火炮和火铳的数量多到让他们预想不到……领兵的还是以凶狠无情著称的大明新建伯王守仁……

  威宁海一战王守仁可就两千人马。

  现在给他六千兵马……火炮和火铳数量都翻了好几倍……

  这他娘的损兵折将算谁的?便宜有野心统一草原的达延汗巴图蒙克?

  大概除非是鞑靼小王子巴图蒙克亲自引兵回来,不然好像谁都不敢跟王守仁正面作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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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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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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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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