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怎会有像张周这么不讲理的人呢?
我就进来劝说你“迷途知返”,站了一会都没动过笔,怎么就说有诗词是我写的?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好词啊,看来我这本诗集能大卖了。”
张周自然不会追求什么所谓的君子之风。
在他看来,能把这个十八岁都没到的小姑娘给赶跑,省得她在耳边跟唐僧一样唠叨,才是最重要的。
正好他还愁自己信手拈来的词挂谁的名呢。
自己刚写了个桃花庵诗,写得自己不问功名,虽然后来他说那是故事里的人,跟自己无关,转眼纳兰词又出来,搞清馨婉约风,这反差有点大。
再让他跟别人解释,自己是什么心态写出反差这么大的诗词,他觉得有点头疼。
他这次不为名,如果真要为名声,写一首杨慎的《临江仙》,不比这个强?还是别跟柳永和李清照那样搞哀怨口,要成名也要大气。
林仪也是撞到枪口上。
正愁找不到人来挂名,你就来了,那就便宜你,挂伱头上。
“这……这不是我写的。”林仪虽然也觉得这词的意境很高,但她也不能无端接受这种署名。
她现在她脑子里充斥着被人冤枉的悲愤,根本没心思琢磨这首词是好是坏。
张周道:“林小姐,这里没外人,除了你之外,就只有我,这一看就不是我写的,我生性豪放,怎可能会写这种小家子气的词。不是你,难道是朱知节?”
林仪道:“我不知道是谁写的,你要实事求是。”
张周突然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林仪听完一怔。
随即她好像意识到什么。
也是。
自己身为女儿家,闺名哪那么容易被人知道?
本来还说来劝张周回头是岸,带他去跟自己的父亲认错,现在看来为了不被人冤枉写什么词,还是转身逃走比较合适。
然后她连招呼都没打,转身飞也似逃了。
……
……
“小妞,对付不了你爹,还对付不了你?”
张周回过神来,心里突然有点不忍。
就怕把一个小姑娘整出心理阴影。
但谁让林仪没事就喜欢跟他讲大道理?
自找的。
“到底我是先生,还是你是先生,跟你父亲学坏了,总想教育人,这可不是什么好习惯。”张周拿着写着纳兰性德《浣溪沙》的纸,对于要署林仪名字这件事,张周觉得自己算是找了个不错的由头。
朱凤出现在他面前。
张周道:“不是走了吗?”
朱凤苦笑道:“我只说先出去,她……怎么了?这词……”
“林家二小姐写的,怎样?”张周把词递给朱凤。
朱凤看过之后,惊叹道:“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这……真是林家二小姐写的词?”
虽然朱凤不太懂诗词这东西,但纳兰容若的代表作,就算是个普通人,看完之后也能从中感受到一种很高的涵养和意境。琇書網
张周叹道:“一代才女。”
嘴上这么说,心里在想,一代背锅女侠。
朱凤感慨道:“有你的桃花诗,还有王威宁的诗,还有林二小姐这首词,那估计这本诗集必能引人追捧,买去一读的人自不会少……张兄,我也想加一份。”
“凭啥?”张周道,“你写诗了吗?”
“没……没啊……”
朱凤当然没实力去写诗词。
张周道:“我劝你还是有点自知之明,这是跟太子合伙做生意,别说我坑你!这潭水太深,你朱知节把握不了,趁早断了这心思。”
“那……那行吧。”
朱凤显得很遗憾。
连他这个门外汉,都觉得张周这次刊印诗集的事能赚不少银子。
张周道:“诗集嘛,没几首诗词,别人想抄就抄,非要买我的诗集来看?别想了,安心去西北打仗,军功在身光宗耀祖,所得的可比这点蝇头小利多多了。”
“哦。”
朱凤望向张周的目光全都是憋屈。
张兄何不带我玩了?
……
……
张周的诗集刊印了。
一次先印一千本。
定价一百文一本,这价格可不是普通人能消费得起的,但在张周看来,虽然没多少成本,但就算全赚,也就一百贯,相比于现在自己的家业,也不算什么。
目的纯粹是先试试文化产业这潭水。
诗集一出。
给大明朝京城的年前带来一股诗词热,也因张周先前所写的那首《桃花庵歌》开始流传开,再加上纳兰词威力加持,尚不到十天,诗集中的诗词便已传遍京城大街小巷。
一千本,张周本以为卖俩月一点问题都没有。
结果四五天就卖完,后续抄诗的人不少,但他该印还是继续印,但再加印一千本之后……发现就卖不动了。
这件事影响最大的人,不是张周,张周一共就赚了一百多两银子。
影响最大的,要数被署名那首《浣溪沙》作者的林仪。
林仪是人在家中坐,名从天上来。
尤其张周在上面还列明,这词的作者,就是林瀚家的二小姐林仪,一时间打听林仪是谁的,还有其尚未婚配的人,络绎不绝。
吓得林仪之后再也不敢出门,更别说是去找张周说教。
……
这天林庭刚从外回来,就被人围住,一群监生围着他问东问西。
林瀚本是出来找儿子说事,见此一幕,指了指儿子的方向,问刘顺道:“怎回事?”
“这……”
大明已不是南宋初年,说起来很久没再出过什么有名的才女,正好又是会试将要进行时,以至于京城内士林攀比之风盛行。
林仪的名气暴涨,也跟林仪是林瀚的女儿有关。
林老祭酒家的二闺女写了一首词,名满京城,这事太有噱头。
刘顺心知肚明,却不能说。
随后林瀚让刘顺把儿子叫到国子监的教舍内。
“发生何事?”林瀚面色不善。
因为他刚见过翰林院的人,国子监抽调举监的文章做举贤的准备,尽管林瀚将张周的考卷已丢到一边,但还是被翰林给选了出来。
这次没人从旁指点,纯粹是几个翰林觉得张周的文章写得好。
虽然还没最后敲定,但等于说张周已经入围到决赛,想到自己跟张周打的赌,他心里便因彷徨而来气。
他已下定决心,真就让张周知道什么叫“人情世故”,说白了就是施压把张周的卷子给压下来。
林庭道:“好像是妹妹……写了一首词。”
林瀚闻言皱眉。
他的女儿中,只有林仪一人跟着他在京城,其余的女儿或嫁到外地,或年少在祖籍没来。
这说得分明就是林仪。
林庭则显得很高兴道:“父亲,其实儿也不太清楚究竟是怎生回事,但我看过那首词,是《浣溪沙》,外间风评很好,都将妹妹与李清照等才女做比,今日回来时,还有人问询妹妹她是否已婚配,有京城的世家子弟求联姻……”
儿子觉得这事很光荣。
但当大明朝国子监国子祭酒的父亲,听了这话,则满腔怒火。
“混账!”林瀚当即骂道,“女儿家不守在房门内,平时出去招惹是非便罢,写什么诗词,引来狂蜂浪蝶!这便是我林某人教出来的女儿?是我林家人?”
林庭也被父亲的反应给惊到。
妹妹成了才女,虽然这件事也令他匪夷所思,但名气是不会作假的。
父亲一向最担心妹妹的婚姻大事,觉得妹妹是庶出,旁人未必肯跟联姻,还为此焦急。
现在有了才名,连世家子弟都抛橄榄枝,父亲居然觉得这有辱门风?
“送她回闽地,嫁人之前,哪都不得再去!”
林瀚下定了决心。
要把女儿送回到故乡,免得再丢林家的脸。
林庭道:“父亲,妹妹已在京城两年多,这般回去,您又不在身边,这联姻之事……岂不是要久拖?”
本来林瀚把女儿带过来,就是想到女儿家成婚不能拖延,尤其很多事还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再加上他在京城当官,联姻起来也能找到大户……谁知两年下来都还没把这件事敲定,还惹出女儿当什么才女的事。
“为父非将她送走不可!你去跟她说,年前动身!”
林瀚本来心情便不佳。
《明史》便记录他:“瀚素刚方,与守备中官不合,他内臣进贡道其地者,瀚每裁抑之,遂交谮于刘瑾……”
意思是他脾气火爆,从来不会给人面子。
说明他墨守成规不会转弯。
……
……
林庭虽然觉得父亲反应有点过度。
但家里毕竟是父亲说了算,没办法,他也只能去找林仪告知此事。
本来林仪就为无端所得的名声所扰,听了兄长说自己要被父亲遣送回福建,连嫁人都要被耽搁,不由哭成个泪人。
“妹妹,你……到底怎写得那首词?何为外人所得?”
林庭到现在都没想明白。
妹妹也不是喜欢名声的人,怎就突然成大明的才女?
林仪啜泣不止道:“兄长,那词……真不是我写的……是那日我去找张贡生,劝他跟父亲赔礼认错……他从桌上拿起一首词……非说是我写的……我也不知是怎回事。”
“张秉宽写的?”
林庭一听,这张秉宽跟父亲交恶就算了,现在都欺负到妹妹头上!是可忍孰不可忍!
正要发作,去找张周算账。
稍微一想,事有点不对劲。
不是妹妹写的词,张秉宽非说是妹妹写的,难道张秉宽连一点鉴赏诗词的水平都没有,不知道这首词的精妙绝伦,就这么挂在妹妹名下……
他这到底是在帮人,还是在害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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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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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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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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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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