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沈鸢倚在烛火旁发出的第n声哀叹。
灯下的女子约莫二九年华,生得芙蓉面,桃花眼,肌肤胜雪,黑发如鸦,静坐如一副仕女图美不胜收。
眉间的一缕愁绪,更是为大病初愈的她添了几分楚楚可怜。
沈鸢真是愁得头都快秃了。
很不幸,她突然就穿书了;
更不幸的是,与她同名同姓的原主有点惨。
“沈鸢”十七岁嫁给文信侯世子秦赫,一辈子相夫教子,安安分分。
奈何她的丈夫是原文女主的大舔狗,为其生,为其死,为其哐哐撞大墙那种。
最后他也确实如愿帮助女主荣登太后宝座,付出的代价却是秦家满门抄斩。
作为秦赫的原配,原主和她的一双儿女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被砍了头。
如今沈鸢既成了苦主,她自然不愿落得那般田地。
只是她来得晚了点,现已与秦赫这个狗男人成亲一年有余。
秦赫正是在沈鸢暗骂他“狗男人”时踏入房门的,乍一听到妻子的心声,脚步微微一滞,眸底闪过一抹狐疑。
“少夫人,世子来了。”
贴身大丫鬟墨竹的低语惊醒了沉思中的沈鸢。
她心下微凛,不禁打起十二分精神应对,同时默默抬头看向自己的“丈夫”。
眼前的男子生得极好,面似冠玉,眉若远山,凤目清亮,气质高华如松如冽,极其清俊贵气,一看就出身非凡。
“见过世子。”
沈鸢很快便收回打量的目光,起身规规矩矩行了个礼,内心却疯狂吐槽。
“不愧是女主的头号舔狗,妥妥的美男子一个。可惜眼盲心瞎,为了一个不爱他的女人丢了性命,害死全家。不仅狗,而且蠢,果然恋爱脑要不得!”
“又狗又蠢”的秦世子……
端坐在太师椅上的秦赫,听着沈鸢一声声的唾骂,微垂的指尖抽动了一下又一下。
自那日从地狱般的噩梦中醒来之后,他已经许久不曾这般“动气”了。
“今日的沈氏颇为奇怪,说些令人听不懂的胡话便罢了。只是,她是如何得知将来之事的?莫非她同自己一样也有了奇遇?”
秦赫不动声色地瞥了一眼对面的妻子,温声道:“夫人不必多礼,你风寒刚好,快些坐下吧,今日身体如何了?”
沈鸢照着原主的样子,柔柔一笑:“有劳世子挂念,妾身已是大好了,王太医说再将养些日子便可痊愈。”
两天前,原主正是因为这场重风寒丢了小命,沈鸢才莫名取而代之,尽管这样的“好运”她压根就不稀罕。
“如此便好。方才我过来时,祖母与母亲吩咐了,让你这些日子不必前去请安,在院里安心养病即可。若有什么需要,尽管遣人去含晖院找易嬷嬷。”
秦赫低头抿了一口茶,神情微怔。
“借尸还魂,原来如此。”
一想到妻子竟已病故,自己连赎罪补偿的机会也不再有,秦赫心中难免涌起一股悲怆,愧疚难当。
尽管他对沈鸢并无情爱,却一直敬重有加,夫妻二人也算相敬如宾。
而如今窃据亡妻身份的这个孤魂野鬼,不知是何来历,且观她似乎知道日后的许多隐密,这究竟是福是祸?
秦赫默默打量着面前的“妻子”,神色复杂。
沈鸢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并未察觉对方略有深意的目光。
适才对方提及的含晖院,正是当家主母和泰公主与丈夫文信侯的居所,一想到名义上的这对公公婆婆,沈鸢忍不住又在心里骂起了狗世子。
“秦赫这个坑货,多好的一对父母哪,最后愣是被他害得人头落地。像这种一遇到女主就降智无脑的男人,自己还是有多远就离多远,最好尽快找个借口与之和离,实在离不了的话,丧偶也不是不行。”
有时候一个糊涂愚蠢又自以为是的好人,真的比一个纯粹的恶人杀伤力更大。
内心打着小算盘,全然未知自己已经掉马的沈鸢,丝毫没留意到丈夫的脸色越来越沉,手中的茶杯几欲被他捏碎。
“和离,呵呵……丧偶,呵呵……”
秦赫暗自冷笑。
这个孤魂野鬼倒是想得挺美,本世子尚未找她麻烦,她倒敢先算计起自己来了。
若非念在沈鸢的情份上,且看她还有些用处,否则今日便要叫她魂飞魄散。
差点“魂飞魄散”的沈鸢,根本不知道自己已在阎王殿前走过一遭。
她正装模作样地笑着:“是妾身的不是,累得祖母和母亲忧心了,待妾身病好之后,定去向她们请安谢罪。”
“嗯!”秦赫懒懒应了一声,听不出喜怒。
“我还有些公务要忙,今夜便在书房歇下了,让人不必留门。时候不早了,你也早些歇息吧。”
他心中有太多疑惑需要去解答,今日便先到此为止吧,来日方长。
“多谢世子关怀,您也别太劳累了,公务要紧也需保重身体。”
沈鸢暗中松了一口气。
“真是太好了,不然她真怕自己控制不住,半夜起来嘎了狗世子,将这个祸害扼杀于摇篮之中。”
当然她也只是想想而已,自小生长在红旗下,她连只鸡都不敢杀,怎么可能嘎人,所以还是得想个法子,尽早脱身为妙。
好在一切还有补救的机会。
如今的女主宋蕴锦只是个婕妤,六皇子也才刚刚三岁,离十年后的那场滔天大祸还有不短的时日,自己可以慢慢筹谋。
逐渐走远的秦世子,边听着沈鸢的碎碎念,边陷入了深思。
“看来得让人去查探一下这个叫‘红旗’的地方,兴许能找出她的底细。至于她为何也得知前世之事,把人留下慢慢盘查总有清楚的一日。”wWW.ΧìǔΜЬ.CǒΜ
思及此,秦赫不禁加快了步伐,向书房走去。
送走了狗世子,一阵疲惫顿时涌上心间。
这具身体大病初愈,仍是十分虚弱,沈鸢便吩咐下人备了洗漱,早早躺下睡了。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她得养好身子,将来才有逃命的本钱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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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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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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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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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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