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州素有"秦陇锁钥"、"巴蜀咽喉"之称,向为兵家必争之地和经贸往来要道。南宋时,阶州属利州西路管辖。因为北边是西河州,大宋屯重兵把守,西边是山险水长的吐蕃边境,因此阶州处于相对安全的内地。
从经济上来说,阶州多为山地,又没有煤铁等资源,又经过连年征战,百姓尽管生活简单,但却辛苦,也被上官不经意忽视。
时值二月下旬,春风习习,山清水秀,北峪河水从阶州城北经过,流入清澈的白龙江,也是有效防止金人南侵的屏障。
天色刚亮,城南十里,一处巨大的山谷之中,上千蒙古骑兵伏于其中,无数的战马拴在树上,带了嚼头。蒙古骑兵顶盔披甲,马上几张角弓,箭囊巨大,羽箭满满,剽悍狰狞。
山谷里,数十名汉蕃百姓的尸体躺在地上,横七竖八。他们的衣服被扒了下来,蒙军骑兵们正在乔装打扮,利斧和弯刀都被他们藏了起来,有些人却是背上了角弓,和蕃人百姓一样。
阶州“七山二水一分田”,阶州城周围峰峦叠嶂,沟壑纵横,正适合这些蒙军骑兵们的隐藏。
“勒阿歹,记住了,你们先占了南城门,我率骑兵随后就到,一半人破了宋军的城外军营,另外一半进城,破了阶州城!”
为首的蒙古千夫长察兀尔,郑重交待道。
他们之所以选择从吐蕃境内翻山越岭大迂回而来数百里,就是想从吐蕃进入宋境腹地,打宋军一个措手不及。
避开了宋军的耳目,除了烧杀抢掠,蒙军还要炫耀武力,让懦弱的宋人臣服。
“察兀尔,放心吧!就那些软弱的南人,保管一举拿下!”
叫勒阿歹的蒙古勇士很快收拾完毕,看看没有什么破绽,一群人出了山谷,三三两两,直奔阶州城而去。
“察兀尔,要我说,直接杀进去得了,费这些事干嘛?”
神箭手百夫长哲别,不屑地说道。
“小心点。没有攻下灵州城,大汗脾气不好,速不台见人就杀。还是小心点,万一败了,小心你的狗头被砍下喂狗!”
察兀尔冷冷一声,哲别再也不敢吭气。
狗头被砍下喂狗!速不台绝对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他虽然是蒙古军中的神箭手,也号为哲别,但可不是和蒙古大将速不台并列“四狗”的那个哲别,一个普通的低级将领而已。
蒙古大军之中,“四杰”木华黎、博尔忽、赤老温全部过世,“四狗”哲别、忽必来、者勒蔑、速不台,只剩下一个速不台还活着。
也难怪成吉思汗暴跳如雷,病情恶化,这么多的重要将领,博尔术、木华黎,包括成吉思汗的长子术赤先后离世,又没有打下恨之入骨的灵州城和中兴府。
战事不顺,速不台性情本就暴虐,近来更是变本加厉,万一打了败仗,还不真的被剥皮抽筋,狗头喂狗。
“都歇息一下,准备破城抢掠!”
察兀尔吩咐下去,在山坡上坐了下来。
“察兀尔,你说,大汗是不是已经……”xǐυmь.℃òm
哲别靠了上来,看了看周围的士兵,轻声问道。
近日来军中传的沸沸扬扬,说是成吉思汗病重不治,已经活不了几天。大汗要是死了,蒙古大军岂不是要大乱。
“住嘴!让人听到,你不想活了!”
察兀尔紧张地看了一眼周围,见没有人注意,这才放下心来。
“我不是乱说,而是军中很多人都这样想。你和速不台关系不错,是不是知道点什么?”
哲别小心翼翼,捂着嘴小声问道。
“别问我,我什么也不知道。大汗自从进了六盘山,就再也没有出来,大汗恐怕……”
察兀尔的话戛然而止,脸色一板。
“赶紧滚!准备攻城!”
“是是是!”
哲别满脸赔笑,赶紧走开。
大汗……
察兀尔眉头紧锁,有一些忧心忡忡。
阶州城门打开,几个宋兵出来,移开了拒马,开始放百姓进出城门。
“胡大哥,看你这无精打采的样子,是在瓦子里耍了一夜?”
赵固拄着红缨枪,身子站直,调侃着对面的胡大。
“军纪森严,哪敢出去乱耍?是要编练本地的民壮,写东西晚了些。”
胡大全理了一下军装,让自己看起来更精神一些。
“胡大哥,什么时候,把咱们也调到边关上去啊?”
赵固一边放百姓进出城,一边笑着问道。
这些守城门的都是分到阶州的新兵,阶州和平了几年,生活宁静,这些新兵们都想上前线去立功。
至于守城方面,是一队百人的战兵,胡大全是指挥,王宇则是都头。由于里城太小,城中拥挤,阶州的兵营,位于城外,共有厢军两营千人,每日一练,已经半年有余,有模有样。
“赵固,你有没有发现,今天进城的百姓,似乎要多一些。”
胡大全没有回答赵固的话,疑惑地看着进城的百姓。
阶州汉蕃百姓杂居,人数只有两三万余,但平日进城,似乎没有这么多的人数。
“是吗?”
赵固懵懵懂懂抬起头来,向进城的百姓看去。
“嗖!”
赵固还没有反应过来,一支羽箭呼啸而至,他的身子向后重重摔倒,鲜血迸射,胸口处血如泉涌,中了一支羽箭。
“赵固……趴下!”
胡大全惊出一身冷汗,本能地一个打滚,大声喊道。一支羽箭擦着他头顶飞过,射倒了他身旁猝不及防的另外一个守门军士。
“快跑啊!”
城门口的百姓们受惊,慌不择路,四处逃窜。城门口和城门洞里乱糟糟一片,尽是四处逃窜的人群。
羽箭驰飞,城门口城墙上,接连有宋兵被射倒,跟着一群蕃人手舞持角弓弯刀奔近城门,疯狂砍杀,加剧了城门口的混乱。蕃人们飞奔向前,很快就到了南城门跟前。
“投弹!”
胡大全躲在城门口的土袋后,大声呐喊,指挥着剩余的几个宋兵进行反击。
一个宋兵刚刚投出冒烟震天雷,几支羽箭扑面而来,把他射倒。宋兵手里的震天雷落地爆炸,土石纷飞,几个手持弯刀的蕃人被炸翻,血肉横飞,伤者发出震天的惨叫。
震天雷雨点般扔了出去,袭击的蒙兵被炸的东倒西歪,胡大全和数十宋兵手持长枪冲了出去,直奔残余蒙兵。
双方贴身肉搏,刀枪碰撞,立刻就是鲜血淋漓,死伤一片。
胡大全刺倒了一名蒙兵,正要冲向另外一人,忽然被远处震耳欲聋的马蹄声惊醒。他抬头看去,只见烟尘滚滚,无数凶神恶煞的蒙古骑兵催马而来。
“快回去!关城门!”
胡大全心惊肉跳,大声怒喝,就要跑回去,却被几个蒙兵死死拦住,而一些蒙兵,已经进了城门洞。
胡大全心急如焚,却没有办法。他看向城墙上,几十个宋兵正在给火炮装填弹药,一些正在向城门口跑来。
再看向周围的兄弟,大多数阵亡,只剩下寥寥两三人还在死战。
“去死吧!”
胡大全血灌瞳孔,背上挨了一下,狠狠一枪,刺中对面蒙将的咽喉,挥枪砸翻一名蒙兵,正要刺下,脖子上挨了一刀,跟着胸口中了一箭,仰天而倒。
胡大全躺在地上,只觉得天空灰暗,漫天的箭矢飞舞,直奔阶州南城墙。
他依稀听到隆隆的火炮声,看到城门洞烟尘滚滚,接着无数的战马经过他身旁,一路直冲进了城门洞,马上的骑士面色狰狞。
“军……营……”
他艰难地转过头来,只见身旁的赵固身上压了几具尸体,而赵固手指哆嗦着拧开了铁盖,打开了火折子。
“通通!”
震天雷爆炸声响起,城门外人马血肉飞溅,胡大全视线模糊,眼前的一切景象,慢慢归于了黑暗。
隆隆的马蹄声传来,城墙上观望的王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阶州城南,哪里来这么多的……骑兵!
城头上的几门火炮不停开火,但敌军骑兵仍然滚滚而来,旋风般冲进了阶州城,看这数量密密麻麻,至少也有千骑。
城里除了他手下的一百将士,其他都是衙役和地方民兵,在这些旋风般的骑兵面前......
军营!
王宇心惊胆颤,目光扫过,一队队骑兵呼啸而过,已经旋风一般奔向了城东。
军营里都是厢军,没有经历实战,敌方骑兵这样骁勇,军营估计完了。
乱成一团的阶州城中,蒙古骑兵正在疯狂砍杀。阶州城,恐怕也守不住了。
“李寿、你带两个兄弟,去向西河州和沔州禀报军情!方大,快去看看军营!”
“都头!”
李寿还要争辩,王宇脸色一板。
“执行军令!炸了火炮,准备应战!”
李寿、方大几人各自离开,王宇大声喊了起来。
“都头,你看!那不是知州相公的轿子吗?”
军士指着大街上喊了起来。
王宇抬头看去,只见一台绿顶轿子翻倒在街上,无数的百姓乱糟糟一片,正在向北城逃去。
他仔细观看,人群中前呼后拥、仓促逃窜的一名无帽便服官员,似乎正是阶州知州。
这个胆小鬼,紧急关头,竟然把官服都脱了。
“鞑靼骑兵!”
军士惊叫声中,一群蒙古骑兵冲了上去,风卷残云,冲击的知州一群人七零八散,只剩下一地血肉模糊的尸体。
“都头!鞑靼士兵上来了!”
军士指着城墙上,无数的蒙古士兵冲了上来,人未到,箭雨走先。
“兄弟们,杀身成仁,来生再见!”
王宇左手盾牌,右手抓紧了长枪,架在了左臂上。
“杀身成仁,来生再见!”
数十名宋军将士一起怒喝,长枪兵在前,掷弹兵在后,直奔蒙军而去。
箭矢纷飞,震天雷爆炸声不断,双方嗷嗷叫着急冲,留下一城墙的尸体,很快撞击在了一起。
“嗖嗖”之声不绝,王宇满身羽箭,跪倒在了城墙上,到死目光都是不甘。
城外的厢军军营,无数的蒙古骑兵纵横驰骋,羽箭呼啸,肆意砍杀,宋军有人抵抗,有人逃窜,哭爹喊娘声,怒骂声混杂,震天雷的爆炸声不断响起,但却零星,行不了规模。
城墙上,方大看的脸色煞白,但却没有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同袍们被对方屠杀。
蒙古骑兵突然袭击,分割冲杀,箭如雨下,这些没用上过战场的厢军,那里能承受这样生猛无情的冲击。
“我草你大爷!”
方大急奔向城门,摘下震天雷点燃,“嗖嗖”的羽箭声不断,方大身中数箭,被射的跟刺猬一样,剧烈的爆炸声将他炸的血肉横飞,没了生息。
很快,城外军营安静了下来,只留下满地的尸体和鲜血。蒙古骑兵们纷纷下马,遇到伤兵,全都补上几刀,一个幸存者都不留。
“察兀尔,接下来怎么办?”
哲别兴冲冲过来问道,身后的箭囊空了许多。
“先破了宋军的七方关。派兵去沔州,向宋军送去大汗的金牌,让他们乖乖投降!”
察兀尔看着城外,面无表情。
看来这孱弱的宋军和想象中一样,并不难对付。
“那阶州城怎么办?”
哲别兴冲冲地问道。
“跟以前一样,搜刮完以后,放火烧了它!”
察兀尔不动声色,冷冷下了军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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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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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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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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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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