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见识过一些大世面,也了解过一些商业手段,再加上重生以后,对于未来把控的加成,可以说在商场上是游刃有余。
但是在感情方面,秦川不说是一片空白,但是经验真的也不多了,刚毕业的时候谈过一个女朋友,最后惨淡的收场,后来就是资源置换了。
你喜欢我的钱,我喜欢你的青春,用钱来换青春,当你青春不在,或者说腻烦了,那就换一个。
毕竟相比青春和美貌来说,金钱更是稀缺的资源,所以秦川可以说在感情上基本上没有什么经验。
现在和宫晓雨,可以说是秦川两世为人以来,头一次正儿八经的谈恋爱,青春校园,风花雪月。
不涉及金钱,不涉及家庭背景,不涉及门当户对,更不是被家里人催婚,也不是到了年纪了。
就是单纯的互相喜欢,当然了,一开始的时候,秦川对于这段感情也是被动的,毕竟两个人的条件和各个方面都相差甚远,但是后来秦川内心也接受了宫晓雨,并且喜欢上了宫晓雨。m.χIùmЬ.CǒM
毕竟面对一个长相漂亮,而且还非常喜欢你的女生,很难不动心的。
但是这段感情现在遇到了挫折,异地恋的难度,秦川也大概知道一点的,但是现在这个阶段,秦川还真的解决不了,所以只能够看两个人这段感情能不能够经受住考验了。
秦川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是需要一定时间的。而这个时间就是考验两个人感情的时候。
秦川躺在床上,宿舍里边已经熄灯了,张志文等人也转移了话题,谈论着辩论赛的问题。
秦川没有参与进去,放空了脑袋,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众人唠嗑。
正好史爱军他们这一次的辩论赛的主题是学生到底应不应该用传呼机。
史爱军是反方,他们的话题是学生不应该用传呼机,毕竟学生没有多少交际,交际的范围也很窄,而且宿舍有电话可以用。
完全用不着传呼机,相反要是把传呼机带进课堂,还有可能影响课堂秩序,另外也容易引起攀比之风。
这张志文作为一个有传呼机的人,自然就不愿意了,列举了很多传呼机的好处,比如说什么通讯方便啊之类的。
其实任何一件事务,那都是有两面性的,用辩证的思维去看呢,都有他好的一面和不好的一面。
不过终究是时代的潮流在滚滚而来,张志文一个人面对史爱军等人的进攻,自然是扛不住的。
忍不住拉宿舍里边另外一个拥有传呼机的少年秦川下水了。
不过秦川没有什么心思,敷衍的说了两句。
“存在即合理,时代的浪潮涌来,无数新鲜事物的出现,这是科技在推动着时代的进步,我们不能够因噎废食,大学生永远是走在时代最前沿的一群人,我们要尝试去接收,去适应,去习惯,时代的滚滚潮流涌来,不管接受不接受,都要顺应时代的浪潮……”
秦川说这句话的时候,就是随口说的,但是没想到,张志文却听在了心里,后来发生了一件让秦川非常无语的事情。
第二天是周一,秦川在教室里边上课的事情,刘姝婷已经拿着写好的稿子交到了郝梅手里。
郝梅修改了一番以后,又交给了庞楚生。
庞楚生又修改了一下以后,才交给了郝梅,交待了第二天在广播站播出。
大二下班学期的课程,更加的专业化了一点,但是课程安排上边却没有大一那么紧张了。
不过周一的课程一向都是一周里边最多的,再加上这中间还要换教室,上大课之类的,一天下来,不算是很累,但是也让人有疲惫的感觉。
下午下课以后,秦川来到了黄大爷这里,准备给宫晓雨打个电话。
结果电话打过去以后,半天没有人接听,后来秦川又打了一遍,才知道宫晓雨去参加社团活动去了。
秦川叹了口气,宫晓雨开学的前几天,两个人之间的通话还多一点,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人的通话就逐渐的少了。
主要是两个人的时间上有冲突,秦川这边本来就忙的很,宫晓雨有时间打电话的时候秦川没有。
而随着宫晓雨逐渐融入了新的环境,也开始逐渐的忙碌了起来,这大学里边本来生活就很丰富的。
在龙城理工大学里边都是这样,除了上课以外,还有各种社团,比如说什么辩论社啊,诗社啊,文学社啊,舞蹈社啊等等之类的,再加上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辩论赛啊,演讲比赛啊,运动会啊,舞会等等之类的。
这个时候大学的氛围和后世不一样的,后世大家人手一个手机电脑,都成为了上大学的四件套了。
但是这个时候没有那种电子产品,大家更多的愿意参加一些活动来丰富自己的生活。
而以宫晓雨的长相,在哪里都是焦点的,只要是有心参与那些活动,大学生活肯定是丰富的多姿多彩的。
尤其是京城的高校扎堆,再加上宫晓雨在京城的朋友也多,家在京城,周末的时候还要回家啊,平时没课的时候和同学聚会啊,那时间上也紧张的很的。
所以有时候秦川打电话,宫晓雨也没有时间接的,“怎么了?看你这电话是没有打通啊?”黄大爷给秦川倒了杯水笑着问道。
“打通了,没人接。”秦川和黄大爷也没有隐瞒的。
“哎,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啊。”黄大爷叹了口气,带着戏腔似的开口唱到。
秦川一脸的黑线:“黄大爷,你这个消息还真的是灵通啊,你也知道了?”
“怎么可能不知道,我在这里,很多消息就是不想知道都不可能的,那娃子是什么校花,不知道多少人在议论呢,我怎么可能不知道。”黄大爷笑着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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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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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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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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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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