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的一片心,当真是好的。
啥好玩意儿就给她往家里掰扯。
现在就感觉是,她对一只野猫好,这只野猫呢,时不时地就给她叼几只大耗子来回报她……
大傻子摇头,“没伤,吃了果子,力气大,打大虫,不费劲。”
姜明月……?!
她吃了果子,觉得自己身轻如燕,扎马步能扎半个时辰,已经超级牛了。
没想到,人家吃了果子,打大虫都不费劲了?
好吧!大傻子,你强!
姜明月松了一口气,
“没受伤就好,你是怎么找到大虫的?你是一个人打死的吗?有没有谁看到?”
担心其他问题来。
大傻子回道,“走着走着就找到了,我自己打死的,没人看到,我悄悄地打死了,给小媳妇,别人看到了要抢,不能让别人看到……”
姜明月……
灵泉水确实给你长了智慧啊!
谁敢抢你这么大的大虫?
人家见了都是绕道走吧。
姜明月看到这只大虫有些发怵,这样放在这里,也不太好,“算了,我先把大虫收起来,以后有空再处理,你这一身血的,让人看了害怕,先去外面河里洗一洗去。”
这里是浅山,很有可能有来往的人经过。
活大虫别人怕,这死大虫可是浑身都是宝来着。
别人见了,见者有份,姜明月也不太想分。
大傻子拼命给她打回来……
“好!”大傻子满口答应。
姜明月手一摸到大虫的尸体之上,一只两三米的大虫就凭空消失了。
大傻子目瞪口呆。
“大虫呢?”
“装入宝贝了。我有宝贝的事情,你别和任何人说,知道吗?咱们俩之间的任何事情都是秘密哦!谁问你,你都不能说,听到没?小阿玉?”姜明月交代。
大傻子嗯嗯点头。
“你先出去老地方河里洗澡,我把这些血迹处理了再来。”
大傻子听话地走了。
姜明月把小灰灰又召唤了过来。
“小灰灰,你让小鸟们把大傻子沿途拖大虫留下来的血迹痕迹清除一下,把带血迹的叶子草都埋起来,不让人发现,可以吗?”
小灰灰领命,“叽!血迹!埋!叽!”
“乖,帮忙干了活的小鸟兄弟们,都可以来我这里喝灵泉水,我也不白让它们干活……”
“叽叽叽叽……”
鸟群一下子集合完毕,远远看过去,乌压压的一大群。
姜明月这才放下心来。
朝山外面走。
还不忘剥了几块大树皮。
前世,这大虫是万敬业配合官兵一起打死的。
镇衙门里还给万敬业颁发了一块打虎英雄的锦旗。
回家之后,那身份地位,在万家村里,又高了一截。
衙门里头给奖励了他几十两银子,村里也觉得他立了大功,给他奖了一亩旱地。
收获不小。
万敬业只是受了一点轻伤,换来这么大的荣誉。
现在大傻子把大虫打回来了,有没有用处,先不说。
不让万敬业拿到打虎英雄的名声,就很棒。
万敬业是个不要脸的东西,打虎的时候,故意等衙门官兵先耗去大虫的体力,大虫重伤了好几个官兵,他才出场收尾。
故意以最小的损失,做利益最大的事情。
就是个奸猾的老匹夫!
大傻子完胜他一万倍!
万敬业打死了大虫,可以去领功,领奖,可是,大傻子打死了大虫不能去,因为他是个傻子,他的功劳他领不到,只会便宜了柳家。
所以,姜明月直接打消了这个想法,把大虫尸体先收回来再说。
她当初真是瞎了眼,嫁给了万敬业。
早知道,把大傻子招去老姜家,给她当个上门女婿什么的,都比嫁给万敬业强。
反正大傻子也喜欢她。
咳,想多了。
大傻子的喜欢,只是傻子的单纯喜欢,他都不知道啥叫媳妇,媳妇有啥用吧!
她也没对大傻子有别的想法。
就单纯地拿他当弟弟一般看待。
他身体强健,但脑子单纯幼稚,这不就是一个大号版的孩子嘛。
再说了,她对男女之间的情情爱爱,没有什么兴趣。
她重生来,就是为了复仇的!
报恩,复仇。
是她这辈子活着的目标!
……
出了树林,心里还有点余悸。
毕竟小木屋里,放了一只大虫尸体,她之前捡石头,做灶台,烤蘑菇吃的心情,全然没有了。
到了老地方,小河边上。
大傻子已经在河里洗干净好了。
没脱衣服洗。
衣裳上也是血迹,索性连人连衣裳一起泡水洗。
姜明月见他的裤子衣裳又破损了,打大虫损坏的,她从小木屋里拿出一套干净的旧衣裳来,是之前给他买的。
“这衣裳是给你买的换洗的,你一会儿自己洗完,换好。罐子里有灵泉水,荷叶包里有肉包子,还有瓜果,都给你放好,我先回去,你自己吃饱喝足再回村。”
大虫给她带来的冲击太大了。
她得回去缓缓。
“好!”大傻子在河里闷声回答她。
等姜明月走远。
大傻子那单纯清澈的眼神,一下子就沉暗下来。
他玩味道,“什么神奇的空间,能装得下,这七八百斤的大虫?”
她一个村妇是怎么拥有这样的好东西的?
这东西,他能抢吗?
万家村,村口河岸。
老二与老三在这里网鱼。
这里有座小桥,连通外面大路,大路边上有别村的人路过。
河里也不仅仅只有老二他们,还有其他村的小孩子们在这里捉鱼摸虾。
因为这里水流浅,能看得见河里的鱼虾。
乡下人其实不爱吃这些,大家都喜欢吃猪肉,牛羊肉,只有穷苦人家吃鱼,吃鱼有刺,一不小心卡了刺,浑身难受,搞不好有生命危险。
只有家里穷的小孩子们,才会聚集这里捉鱼。ωωω.χΙυΜЬ.Cǒm
捉鱼人多了,这里没啥大鱼,都是些小鱼,还鬼精鬼精的,捞回去做点鱼汤什么的,算是个屁荤。
老二赤着脚,卷着裤腿,手里拿着简易的网兜,这是自家的工具,万敬业经常没事的时候会来捕捕鱼。
老三在旁边与其他村的小孩子们,边说话边捉鱼。
“万海,听说你们爹在山里遇大虫,被大虫咬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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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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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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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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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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