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时间,沈知初突发急性阑尾炎,季远深就有意跟她和好。
他伏低做小,殷勤尽显都没有用。
甚至把自己的尊严踩在脚底下,沈知初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季远深也寒了心。
作为一个男人,尤其是他这种地位的男人,身边是不缺女人的。
他也承认自己贱,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都说烈女怕缠郎,沈知初怕是从尼姑庵出来的烈女。
过了,也就没意思了。
但现在季远深没想过找新欢,似乎也没有那个心情。
偶尔他会去实验室看儿子,看到他安静的泡在里面心如刀绞。
原本,会有人叫他爸爸。
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季远深也有点怪沈知初,为了和他赌气,孩子没了。
那是一条生命啊。
为什么在选择留下孩子后,又后悔了。
这样不仅母体受损严重,孩子也痛啊。
他儿子脱离母体,该有多绝望。
“我知道这是你和初初两个人的事,外人不好插手,但是季远深,我是过来人,看得出来你们忘不掉对方。”
“面子是最不值得一提又往往被看得比命都重要的东西。季远深,你还没拉下脸。”
季远深摊手,“你觉得我还要怎样拉下脸,跟阿珩一样,下跪认错吗?”
白七七,“谁告诉你陆绍珩下跪了?季远深,你别把我想得那么厉害好吗?”
“你不厉害吗,阿珩为了你都变成什么样了,现在是一点私人空间都没有。”
宠妻狂魔突然出现,“我乐意怎么了?”
季远深:……
陆绍珩单手搂着白七七,“是我逼着她管我的,有人管我觉得是幸福。”
季远深快吐了!
赶紧的,都滚吧,这狗粮他是一口也吃不下了。
白七七和陆绍珩带着孩子离开,恩爱得让季远深嫉妒。
嫉妒使人面目全非,也容易让人走入歧途。
所以,季远深就跟疯了似的,开始疯狂的找女人。
找一个不满意,再找一个。
几乎说几句话就黄了,他实在不喜欢!
周列都要给他跪了。
“我说大少爷,您到底要找个什么样的,京城的姑娘都被你挑完了,我都只能捡您剩下的玩儿。”
季远深筋疲力尽,觉得没意思。
玩了大概一个星期,他连姑娘的样子都记不住,一个个的都是高科技脸,水蛇腰,割的同款双眼皮,浓妆艳抹。
季远深看多了觉得倒胃口。
“能不能找一个没整容的?”季远深提要求。
周列笑他,“没整容的不能看啊,不是你自己说的?”
“整容的也倒胃口。”
“切!要求不要太高哈,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你干脆点名沈知初得了。”
提起这个名字,季远深心口像是被扎了一刀,差点和周列翻脸。
“今晚你买单!”季远深喝下剩余的酒就要走。
抠搜的周列不干,“哎,凭什么,老子给你介绍女人还要掏钱!喂喂喂,你别走给我站住。”
周列还没追到门口就被服务员拦住,“这位先生,您还没买单!”
周列都想骂人了,掏出卡,“拿去刷,没密码。”
他还是没追到季远深,几杯酒白白花费了两千块。
特么的,真是作孽啊。
他这个冤大头!
季远深喝了酒想去河边吹风,刚到就有美女上来搭讪。
“帅哥,一个人啊?失恋了?”
季远深一眼就看到她开过的眼角,作呕。
尽管女人打扮得花枝招展。
他什么心情都没了,直接上车离开。
没有一处风景是属于他的。
他想起沈知初,一乍看长得一般,其实举手投足间的气质是最真实的,无论是哭还是笑,没有丝毫的违和感。
后来她偶尔也会打扮,清晰自然,身材也好,不是那种黄金比例,却惹人醉。
尤其是她穿紧身裙,那线条真的是令他爱不释手的。
季远深喉结滚动,光是想想身体就有了反映。
藏在心底最深处的想念一触即发。
季远深冲动的去了沈知初的家。
他悄无声息,就在楼下看着她的房间,黑漆漆的,应该是睡了。
毕竟已经很晚了。
挺好的,她能睡应该过得不错了。m.χIùmЬ.CǒM
其实他不知,这些日子以来,沈知初过得并不好,睁眼闭眼都是关于和季远深的一切。
他们在一起时的快乐,偶尔的小别扭,她怀孕后在流掉和留下孩子之间徘徊,他突然告诉她,愿意娶她为妻。
原本以为是他冲动所致,谁知求婚后他对她呵护备至,事事亲力亲为。
那时候,沈知初真的以为他们能白头到老,恩爱一辈子。
一生一世一双人。
那段时间,沈知初忘乎所以的陷入他的宠爱里无法自拔!
直到结婚的前一晚,她的梦突然就破碎了。
他为了初恋推迟婚期,娶她的日子也不愿意说出一个。
沈知初的心死了,孩子各种检查也不合格,医生建议她流掉孩子。
沈知初看不到任何希望,也不想孩子生下来背负私生子的骂名,一切顺其自然,孩子也就没保住。
半夜,沈知初被噩梦惊醒,她习惯性的走到落地窗前拉开窗帘,惊讶的看到那辆熟悉的车。
她以为自己在做梦,这辆车已经一个多月没出现了。
她以为,季远深有了新欢,早忘了她。
他今天来,又是为什么?
突然想起了她,还是缅怀过去。
沈知初哭得颤抖,背靠着窗,不敢再去确定,她好怕是一场梦,也怕季远深真的有了新欢忘了她。
为什么她这么怕。
沈知初不想深究。
季远深点根烟的功夫,看到沈知初房间的窗帘拉开,还有人影攒动。
他盯着那处再也舍不得移开目光,仿佛只要看到她的影子都是奢望的。
两个人就这么僵着,熬着。
快天亮时,季远深离开。
沈知初看到他的车开走,她匆匆跑下楼打开大门,看到地下的烟头便知道,他真的来过。
“初初,怎么了?”
沈母听到动静,也跟着跑出来。
“妈,我,我做了个梦,想出来透口气而已,时间还早你赶紧回去睡吧,我给你们去买早餐。”
“你……”
“进去吧妈,我没事。”
沈母不好再问,她也得给女儿空间。
“好,那你路上小心点。”
“嗯。”
正值夏日,沈知初只穿了条牛仔短裤和白色t恤,很普通随行的装扮,走在路上她长腿外露,十分抢眼。
现在大多数女人都是光鲜亮丽的,只有她,没有精致过分的装扮,也喜欢这种自在的搭配。
季远深把车开出小区,慢悠悠的,也不知道去哪儿,就在小区旁的早餐店坐了下来。
他之前和沈知初准备结婚,还和沈知初来过这家早餐店吃馄饨。
“老板,一碗馄饨,要牛肉馅的。”
几乎同时,季远深和沈知初开口。
两人愣住。
沈知初根本没注意周围的人,就想吃一碗馄饨缓解心情。
谁知会在这儿碰见季远深。
季远深也很意外,沈知初在他后脚出来吃馄饨。
此时,天刚蒙蒙亮,馄饨店里还没人。
他们一个在里面,一个站在摊位外,两两相望,太多的情绪涌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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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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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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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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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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