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赶紧背上爬蚱向镇上出发,路上还遇到了那辆牛车,便斥资两个大钱坐了车。
牛车上有两个妇人不停瞄着她的背篓,幸好她怕太阳把爬蚱晒出味道,铺了好几层的青草,要不掀开看,从外面是看不出来的。
田园园冷着一张脸,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这俩妇女多次想套近乎,都被她无视了。次数多了,人家白眼一翻也不自讨没趣了。
到了镇上,她付完车资脚下生风直奔八方酒楼。
她绕到酒楼后面,那里有个小门,上次送蘑菇的时候掌柜带她走了一次。
扣了三次门后,她低声问:“有没有人?”
下一秒有脚步声走了过来,门一开一个半大小子走了出来,看着门外的田园园脸色不善的问:“你是谁?你找谁?”
田园园笑着说:“我找你们掌柜。”
“你谁啊?找我们掌柜!”他看着衣裳破旧的田园园,一脸不屑嘀咕:“找我们掌柜的多了!你算哪根葱!”
这种人在现代多了去,她从怀里掏出五个大钱塞进他的手里,好声好气的说:“劳烦你了!”
他颠了颠钱,不咸不淡的说:“等着!”
“你就说上次卖蘑菇的小哥找他!”田园园嘱咐一下。
“咣当”一声小门狠狠的关上。
田园园在心里骂了几句,又冲着门比了两根中指,真是狗眼看人低!
这一等等了足足一个时辰,小门才再次打开。
上次那个掌柜走了出来,居高临下的看着门口蹲着的田园园问:“是你找我的?”
田园园刚才站累了就蹲了一会儿,见他问话连忙站了起来,笑着说:“是我找您!我是上次卖给您蘑菇的,这次我带来好东西让您过过目。”
“噢!是什么?”掌柜的来了兴趣,上次的蘑菇拉了不少的新客人,不知道这次又带了什么好东西。
田园园拿掉背篓上的青草,露出密密麻麻的金蝉。
“快拿走!居然把虫子拿来卖!你是穷疯了吗?”那掌柜挡住眼睛连连摆手,生气的说:“你当我们酒楼是什么地方!赶紧滚!”
说完,不等田园园说话扭头就走,小门再次用力的关上!
田园园不可思议的看着被成功拒绝的小门,连连吐槽:“真是日了鬼!其他的小说里不是这些掌柜慧眼识珠,无论主角卖什么玩意都像狗看见粑粑一样,全部收入囊中吗?然后主角赚到第一桶金从此走上人生巅峰吗?怎么到了我这里就是人嫌狗厌的,什么地狱模式,是十八层地狱模式!还当掌柜呢,连新食材都不愿意接受!真是把财神爷拒之门外!”
骂也没用人家就是不要。没办法她背起背篓准备到集市碰碰运气。ωωω.χΙυΜЬ.Cǒm
“青菜!新鲜的青菜!早上刚摘的!”
“豆角,卖豆角了!”
大街后巷是个自发形成的集市,卖菜的摊主都是附近的农户,地上摆着早上刚摘的蔬菜。
田园园背着爬蚱观察了一下,好位置已经被占完了,只能走到巷尾处卖了。
她的旁边是个老大爷卖的长豆角,他打量了一下田园园没说话。
田园园将背篓脱下来,把上面的青草拿掉露出密密麻麻的爬蚱。
旁边的老大爷扫了一眼,不是卖菜的就好。再仔细一看居然是虫子,不由地惊讶的问:“小伙子,你这儿卖的什么?”
田园园笑眯眯的说:“这是金蝉,炒熟后特别好吃!”
老大爷更加惊讶了:“这个东西能吃吗?这不是虫子吗?!”
田园园解释道:“是虫子没错,可是它能吃的。富含丰富的蛋白质,比鸡肉还好吃的!”
“咱们这儿不兴吃虫子。听说南边的蛮族爱吃虫子,俺开始不信,现在看见你俺是信了!你是南边来的吗?”老大爷上下打量着田园园,见她长的和这里人一样,不像是蛮族:“你怎么会吃虫子呢?”
“唉!老大爷我不是蛮族。不过我是一个孤儿,从小到大吃的苦数不清,这个虫子是我小时候饿极的时候发现能吃的。别看它长的丑,可是很好吃的!”
“倒是一个可怜人!”老大爷叹息:“可惜咱们这儿不吃虫子,不大好卖!”
田园园无奈的看着筐里的金蝉:“卖不卖的,试试吧!”
她从中午坐到了黄昏,也无一人问津。倒是老大爷的生意不错,老早就把豆角卖光了。
老大爷临走前语重心长的劝道:“咱们这儿确实不吃虫子,你还是做些其他的营生吧!要不是你,俺今天的生意还不会这么好呢!”
“?”田园园不解的看着老大爷背影,不明白咋回事。
原来她卖的金蝉挺吸引人的,他们想看又害怕,便跑到隔壁老大爷的摊位假装买东西,顺便偷瞟她筐里的虫子。有些人面薄便买了些豆角,因而老大爷的生意还不错。
田园园也看到路过的人,惊讶或是嫌弃的对自己指指点点。
她只好背起背篓回家了。这群没见识的古人,有眼不识金镶玉!
走到半路,就闻到背篓里传来阵阵的恶臭。天热又积压在一起,这些爬蚱都臭了!
她将爬蚱倒在路边的树林里了,看着那堆臭爬蚱,田园园心疼的不得了。真是暴遣天物!
黄昏时分她才回到家,远远看到篱笆边坐着的妞妞。
田园园微微一笑,走到妞妞跟前摸了摸她的头顶问:“你在等我吗?”
妞妞用力的点点头,把手里金蝉放进她的手心里,腼腆的笑了笑跑走了。
看着手里乱爬的爬蚱,黄园园笑了起来,今天一天的郁闷也一扫而光!
没人吃拉倒,她自己吃!
接下来的二十天,田园园每天都吃爬蚱,就这样一直吃一直吃,她身上渐渐长些肉,人也看起来红润了不少。
妞妞也会和她一起摸爬蚱,等做好便会都过来一起吃,枯黄的小脸也胖了起来,脸上也多了些笑容。
这段日子田园园过的极其舒心,整个人精神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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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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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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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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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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