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礼拜两人买的米面吃了个七七八八,再不买的话,就得吃粗粮了。
这两人都不是委屈自己的人,加上手头这钱来路正,不怕别人查,所以很大手笔的直接买了10斤大米,10斤白面。
之后拐弯去供销社,看衣服。
邓盈盈一直都很想给顾北买衣服。
因为在女尊世界,只有妻主才能给男子买衣服,这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但在这个世界,她手头上的钱刚到手就被顾北花没了,一直没有这个机会。
所以现在一有钱,就拉着顾北去逛供销社。
一到地方,邓盈盈的眼睛就粘在一款粉色的女士衬衫上,移不开了。
她直勾勾的看着那个衣服,眼中的喜爱就连素未相识的售货员都能看出来,可出口的话却是:“这个有没有男士的?”
售货员:???
顾北也:????
两人同时不可置信的扭头去看邓盈盈。
男人穿粉色?
这年头男人一般穿军绿色,暗黑色或者纯白色衣服居多,哪个男的要是穿一身粉,还没走出门,就得被别人给笑话死。
顾北笑的很牵强,强行解释道:“我爱人口误,她的意思是有没有适合她穿的码数?”
售货员这才点头,热情的推销道:“你爱人身材苗条,穿货架上的这款就刚好。要我说啊,还是你们有眼光,这是省纺织厂刚送来的货,这颜色看着多新颖啊。”
其实就是卖不出去。
女孩子都喜欢白色、军绿色的衣服,嫩粉色不吃香,挂在这里好几个月了也没卖出去,她正愁怎么腾地方呢。
“啥?”邓盈盈不可置信的转头看顾北,“你是要买给我穿?”
哪有穿女人粉色的?
爹们兮兮的,穿出门还不叫人笑话死?
随即又想到这世界男尊女卑,置换一下,顾北也确实穿不出门,是她的问题。
邓盈盈悻悻的放下手中的衣服,转身拿起一件白色的衬衣,“买这个吧,我喜欢这个。”
白色比粉色强。
两人一人买了一身衣裳,没别的,就是有钱。
邓盈盈前世官至镇国大将军,好东西从来都是别人捧到她面前,因此花钱没概念,顾北就更不用说了,这位手里根本就存不住钱。
买的差不多了,顾北道:“你是女孩子,眼光……”
刚要说她眼光好,就记得刚刚这人要给自己挑粉色的衣服,顾北默默的咽下了这句话,“给咱奶也挑一件衣裳呗。”
他奶每年都会给他做好几身衣裳,但老人家自己的衣服全是补丁,从来都不舍得给自己做一身新衣服,让人看着怪心酸的。
邓盈盈欣喜的点头,眼珠子在一众成衣上来回不停的打量,末了指着一个浅蓝色上衣问顾北:“你看这个可以吗?浅蓝色颜色素净,看起来干净大器。”
她这次肯定没选错!
原身记忆中,女孩子都喜欢这类型的衣服。
顾北难以言喻的看了眼邓盈盈挑的衣服,这次她眼光确实好了起来,但她却高估了他奶的眼光。
老太太没有这种高级的审美。
他默默的指着旁边一个大红色,上面还带大牡丹花的短袖,问售货员:“这件多少钱?”
售货员:“2块。”
顾北利落的把几件衣服的钱付了,这才看向邓盈盈:“你还有什么想买的吗?趁着现在在供销社,一块儿买了。”
邓盈盈摇头,她倒是没什么想买的,不过:“你确定奶会喜欢你买的那件衣服吗?”
大红色底料就不说了,上面大朵大朵的花,整个衣服看起来花里胡哨的,有点一言难尽。
顾北笑了,“等会儿到家你就知道她会不会喜欢了。”
虽然城里人不喜欢这么花哨的衣服,但这件花褂子放到农村,绝对是众多老太太追捧的对象。
邓盈盈点头,问了一嘴:“不给伯父买一件吗?”
很少听顾北说起他的父亲。
而且两人谈对象这件事在顾家村传的风风火火的,却始终没见顾北的父亲来找她说过话,或是一家人坐在一起吃一顿饭。
提到顾父顾明达,顾北有些一言难尽。
这位爹好像根本就不在意原主这个儿子,从小到大,原主都是老太太一个人带大的,顾明达连问都没问过。
原主赌钱被分出去,顾明达一句话没说就同意了。
要说农村分家,一般都是兄弟分家,也就是他大伯和他爹分开,顾北跟着他爹过,各人过各人的。
但顾家却是所有人继续在一起吃饭,只单独分出去一个顾北。
对这件事,顾明达始终没有发表过一次自己的意见,而且原主被分出去后,他也从没来过原主的家,问问原主缺不缺饭吃、要不要他帮忙之类的。
还是他奶,顾老太太一天来两三次,给原主拿鸡蛋、收拾屋子。
顾北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要知道农村男人都很看重儿子的,有一种说法是:死了以后儿子在坟前摔盆,老人才能转世投一个好胎。
顾父这种奇葩的爹,他还是第一次见。
因此顾北脚步顿了一下,直接摇头:“不用管他。”
两人出了供销社,直接回家。
到了村头那棵槐花树下,远远的就见他奶被人围在最中间,众星拱月般的接受众人的夸赞。
老太太看到顾北,眼睛瞬间亮了,麻溜的站起来,走上前:“回来了?事情办的咋样?”
看到她的小宝还在,没被卖,老太太心一下子安定了下来。
走上前,老太太鼻子动了动,看着顾北手上那一大包东西,还没开口,她身后的毛蛋一骨碌钻出来,站到顾北面前,讨好的开口:“小叔,今天家里的鸡我都喂了,还把鸡窝里的鸡屎都扫干净了。”
小毛蛋最近天天在顾北这里干活,每天都有好吃的,要么一半的麻花、要么是三天一个鸡蛋、要么是一颗水果糖……
每次他得了东西,都忍着不吃,先拿到村里给其他小孩子炫耀一番,才在其他人羡慕的眼神中,珍惜的饭给吃了。
之前毛蛋因为有一个二流子小叔,没少被村里其他小孩排挤、嘲笑,现在小叔天天给他好吃的,他怎么能不去出一口气?
而且他小叔恶名在外,没一个人敢抢他东西吃,都怕被他小叔还有他太奶奶讹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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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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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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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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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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