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言蹊>第21章 叶秋安的蔑视
  言蹊因为身体弱的原因,不能久站,就斜倚着身子,微微靠墙。

  见叶秋安看到自己,对她灿烂一笑,礼貌点头:“叶总好。”

  原主的日记里说过,夏母叶秋安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最温柔,最厉害的女子。

  原主写了好多关于叶秋安的话,全部都是赞美,她特别特别喜爱叶秋安。甚至在日记角落的地方,悄悄许愿,希望来世可以做叶秋安的女儿。

  言蹊想着,原主这般喜欢的女子,应该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吧。

  叶秋安原本嘴角带笑,想到马上能见到女儿,满心欢喜。

  结果一抬头,就看到了言蹊。

  脸上的神情瞬间淡了下来,眉心也微微拧起,似乎是被打扰了好心情。

  叶秋安出身教养极好,即便是不喜欢言蹊,也不会表露出来。

  只是冷淡地打量言蹊几眼,带着一股居高临下的轻蔑。

  这个程言蹊都嫁人了,居然还和从前一样,行事畏畏缩缩,透着股小家子气。

  在自己家里自在悠闲也就罢了,出门做客,居然也是站没站相,坐没坐样。

  一点气度都没有。

  叶秋安很不喜欢程言蹊,这小姑娘看着柔柔弱弱的,实际心机极重,总是撺掇凝凝做错事。

  看在程母的面子上,以及凝凝喜欢她,叶秋安才诸多忍让。

  看到言蹊一副歪歪斜斜,站不直的样子,叶秋安原本不愿意理会,但想着程言蹊总是和夏凝聊天,近墨者黑,若是带坏了夏凝就不好了,便压抑着脾气:

  “言蹊,你不要觉得我说话难听,我也是为你好,你现在身份不同了,应该讲究仪态,站有站姿,坐有坐样,不能歪歪斜斜的。”

  勉强劝了几句,叶秋安就不再说了,反正也不是她的女儿,劝这几句已经足够,剩下的就看她自己了。

  以前,叶秋安还不相信基因遗传,总觉得孩子都是一样的,要靠后天培养。

  如今有了程言蹊做对比,她才知道,天分这个东西,真的是天生的,后天无论怎么培养都不一样。

  夏凝和程言蹊明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读的也是同一所学校。

  结果,夏凝聪明伶俐,考上皇家医学院,处处妥帖,懂事至极,出落的落落大方。

  而程言蹊则是蠢笨不堪,高考才考了400多分,为人处事也是畏畏缩缩的,上不得台面。

  能劝言蹊几句,对叶秋安来说,已经算是纡尊降贵,根本不可能坐下跟言蹊聊天,直接折身上楼,不再理会。

  直到叶秋安离开,言蹊还在愣神。

  原主不是说叶秋安非常好,是她景仰之人么?

  言蹊分明看到叶秋安眼中的不屑和冷淡,仿佛蔑视蝼蚁一般。

  这哪里好了?

  “死丫头,你怎么来了?”愣神的言蹊被程母扯了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是这样的。”言蹊解释:“我大四的学费还没交,想跟您借点钱,过一段时间就还给您。”

  言蹊现在手头没钱,只有顾卿寒给的1000块,学费又催的急,只能先借,事后再想办法赚钱。

  “多少?”程母沉着脸。

  言蹊伸出一根手指:“一万。”

  “什么!”程母震惊,随后破口大骂:“你以为自己是千金小姐啊,花钱大手大脚的,跟你说多少遍了,要节约,要节约,怎么这么不听话!”

  言蹊难以置信地望着程母,这一万块钱又不是她随便买东西花了,是交学费,是正经事。

  她哪里大手大脚了。

  骂了一通,程母还不解气:“什么破学校啊,学费这么贵,别念了,反正你也念不出什么名堂。从小你脑子就笨,学什么都慢半拍,比凝小姐差远了,有这个钱还不如给凝小姐买点东西送过去呢,正好明日我要陪着夫人去看凝小姐。”

  言蹊:“……”

  如果程母活在封建时代,肯定是个忠仆。

  这脑袋完全不正常。

  不给自己亲生女儿读书的学费,反倒是拿钱给主子家的小姐买礼物。

  真真是一身奴骨。

  既然程母不愿意借,言蹊也懒得在她身上浪费心思,正要开口。

  大哥程天赐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了,敦厚的身板子直接挡在言蹊面前,怒斥程母:“妈,您别太过分,凭什么不让言蹊读书,您还好意思说言蹊笨?这世上,谁都能瞧不起言蹊,只有您不能!

  当初要不是您把她准考证藏起来,没让言蹊考语文,还耽误第二科,导致言蹊缺考语文,数学卷子只答了半张,她会考400多分么?”

  什么?

  言蹊惊诧抬眸,竟是这个原因导致原主高考成绩不好?

  程天赐红着眼眶,瞪着程母。

  他就不明白了,妈怎么对小妹这么坏,再是重男轻女,也是她亲生的啊。

  “你给我滚一边去。”程母不高兴,着急辩解,“别什么都往我身上赖,是她自己心态不好,心理素质差。我不过就是考验她一下,才把准考证藏起来,就放在床垫下面,她一翻就能找到,谁能想到她能因为这样一点小事,就不去考试,还情绪崩溃。xǐυmь.℃òm

  一点都不稳重!”

  “妈!”程天赐受不了了,“高考考场不是能随便进的,超过半个小时就禁止入场了。”

  “哎呀。”程母一拍额头:“你妈我也没参加过高考,不知道啊。”

  程天赐听不下去了,转身扯过言蹊:“走,哥给你想办法。”

  言蹊被程天赐扯着,走路有些踉跄,她回头看了一眼。

  程母还在骂骂咧咧,指责两个孩子没良心,跟贴心懂事的凝小姐差远了,连凝小姐一个脚后跟都比不上。

  言蹊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双眼,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母亲,她是豺狼么?

  是不是非要毁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她才会开心。

  言蹊看过原主的日记,从始至终,原主没有说过程母一句坏话,没有埋怨过她一分。一直以来,言蹊都误以为原主和程母关系很好。

  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般模样。

  程天赐一口气闷头走了很远,才发泄出心头的愤怒,他拍拍言蹊的肩膀,安慰她:“别难过,哥会供你读书的,你不仅要读下去,还要读得好,你不是要考研么?别担心学费这些,哥有钱。”

  言蹊懵了。

  什么玩意,还考研!

  饶了她这条咸鱼吧!能把大四念下去,已经耗费她全部心神了,她根本没有精力考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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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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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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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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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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