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像是不受控制般来到女孩面前,在众人的目光中,轻声告诉她不用怕,接着我又看向刚刚恶语相向的大妈,说道:“导盲犬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狗,是工作犬,它具有自然平和的心态,对路人的干扰不会理睬,更不会对路人进行攻击。”
“法律规定,导盲犬可以帮助盲人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如果你不懂,可以回家查一下,不要在这里扮无知。”
“你们这些小年轻......”
大妈伸手指着我,嘴唇哆嗦半天,后面的话还是憋了回去,恨恨地走到一旁坐了下去,可那怨恨的目光不时就会落在我身上。
之后,我一直将她送回了家。
路上我很紧张,不知道怎么开口,更不知道找什么话题,倒是她一直说个不停。
“很多人都认为我是不幸的,可其实我挺满足的。”她朝我的方向笑道,“虽然我看不到这世上的东西,但我能感受到它们的存在。”
“父母的爱,妞妞的爱,对了,它叫妞妞,陪伴我好多年了,是我最亲密的伙伴。”
她笑着看向那只导盲犬。
“我能体会到父母的担忧,小时候即便在家里,也会被自己撞得头破血流,对于别人来说简单不过的事情,而我却需要熟悉一遍又一遍。”
“开始的时候,我根本不敢出门,每一次父母都在身旁为我打气,还有妞妞,是它带给我面对外面世界的勇气。”
“我也想和大家一样,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可我知道,每次走在路上,我都会招来无数的目光,我好想融入大家的世界......”
说到这的时候,她脸上浮现出一丝沮丧,
“我已经很努力了,可这个世界好像并不欢迎我。”
“你的声音好有磁性,我能在你身上闻到阳光的味道,想来你应该是个阳光大男孩......”
分别后,我回到住处,一个人坐在阳台,脑中尽是女孩笑起来的模样,她是那样的美好,她还说我身上有阳光的味道,可我......
忘记是什么时候睡下的,第二天一大早,我鬼使神差般又跑去坐了那班地铁。
然后,再次遇到了她。
不过这次我只是远远地望着,没有靠近。
我身上哪有什么阳光的味道,我是黑土中钻出的臭虫,我的世界充满黑暗和腐臭,我配不上阳光这两个字。
我不想身上的黑暗吞噬了她。
她脸上有淡淡的失望,或许......她也想再次遇见我吧。
之后的三天,她每到那个时间段都会出现在地铁上,而我在隔着不远的地方默默注视着她。
每次看到她露出失望的神色,我心中就像被人一把攥住心脏。
这一次,我不受控制地走了过去。Χiυmъ.cοΜ
“真巧,我们又见面了。”
我能清晰地看到,她因为听到我的声音,脸色激动变得泛红。
这感觉真好,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整颗心都被她的笑容融化了。
之后,我向她表白了,我们顺理成章地走在了一起。
带她去小吃街吃好吃的,牵着她的手走在人群中,她笑的很开心,脸上没有一丝慌乱和害怕,我们依偎在广场上,听着对面音乐喷泉传来舒缓的歌曲,在公园的草地上,我读书给她听......
可后来......不知怎么,她开始拒绝和我一起出去,她开始渐渐地疏远我,她学会用冰冷的语气和我说话。
直到有一天,她提出分开,不再联系!
我不明白我们两个之间到底哪里出了问题,我明明能感受到她是在乎我的,是爱我的,可为什么会这么决绝的要分开?
这天,我找到机会,趁她出门之际,偷偷跟在身后。
她眼睛红红的,显然哭过,脸上神色憔悴,布满哀伤。
我快步走到她面前,导盲犬妞妞可能是认出了我,也停下脚步。
她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怎么了妞妞,前面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小熙......”
我刚叫出她的名字,还没等我继续说话,便见她扭头朝后跑去。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如此慌张的样子,也是我第一次见到她跑起来,可能也是她第一次奔跑,可她是盲人啊。
就在她即将跌倒的那一刻,我追了上去,一把将她抱在怀里。
“能不能告诉我,到底怎么了?”
我轻声问道。
她哭了,抱着我脖子的手越来越紧:“我害怕,我是个盲人,我怕我会拖累了你,我不想事情变成那样子,而且你的父母也不会同意的,我配不上你......”
直到这时候,我才明白她一直躲着我的原因,心里又是好笑又是自责,“你太傻了。”
她不哭了,傻愣愣的表情更加让我心疼。
我小心翼翼地抱着她,轻声说道:“要说配不上,也是我配不上你,你比这世上所有女孩都善良,你是我见过最温柔、最坚强、最优秀的女孩,在我心中,你永远都是最完美的女孩!”
“你......你怎么会配不上我,而且,我也没你说的那么好。”她脸蛋红红的,害羞说道。
我笑了,用开玩笑的语气说道,
“其实啊,是我这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她不会知道,真的是我配不上她,真的是我这只蛤蟆想吃天鹅肉。
那天在地铁上相遇,她一直认为是我出手救了她,其实,她不知道的是,是她救了我。
那天,我本打算回住所好好睡上一觉,之后送自己上路的......
可我,遇见了她。
......
周游一脸古怪地看向严文秋,“这是你写的?”
人的性格有可能会发生变化,写作的方式方法也可以,但唯独一点,一名小说作者的文风文笔是很难改变的。
但现在,竟彻底变了。
这怎么可能。
这也就是很多作者在更换笔名后,依旧会被熟悉的读者发现的原因。
但现在严文秋的文笔,只在这短短的几天时间内,发生了彻底变化。
周游咬着下唇“啧”了一声,看着严文秋不知所措的神色,他无奈地笑了,这一刻也终于明白了,原来案子一开始就调查错了方向。
严文秋写的哪里是小说,这特么的根本就是他的日记,是他的自传才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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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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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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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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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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