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妇人的话通过周游身上的微型摄像头,已经传到外面一众人领导的耳麦中。
周游双眉拧成一道线,劫持校车上五十几名孩童,并点名要见自己,就只是为让自己帮忙寻找一个人?
这是不是荒谬了些?
外面佩戴耳麦的领导们也懵了,没见过这样的,即便妇人没伤害一个孩子,可劫持校车罪过同样不小,犯不着为寻找一个人,做出这样的事情。
周游注视着妇人脸上神色,察觉到事情可能不会这么简单,这里边透着蹊跷,随即开口问道:“你想找人,只要向警署报案失踪即可,为什么非要找到我来帮忙?”
妇人脸色有些难看,张了张嘴,最终还是说道,
“我怀疑他已经死去多年。”
周游已经无法形容现在的心情了,合着点名让自己屁颠跑过来,是让自己去找一个死人!
“行了,把刀子放下吧,相信即便我不答应你,你也不会伤害这些孩子。”周游摆手,示意妇人将匕首放下,沉吟片刻后,接着又道,“你刚刚也说了,这个人可能死去多年,也就是说,你们已经断联多年,我答应你会帮忙寻找,但最终找不找得到,我不能保证。”
妇人听周游答应下来,急忙将手中匕首放下,轻轻抚摸着那名孩子的头,嘴中说着:“没事了,没事了。”琇書蛧
其实周游在门开的瞬间,就已经通过小男孩的话语猜出大概,妇人应该是和车上的孩子做了一笔交易,她给孩子们讲故事,孩子们配合她的挟持。
周游拍了拍手,
“好了,可以让孩子们下车了,我想我们需要好好聊聊,听你刚说的那些话,感觉你要找的人情况很复杂。”
五分钟后,孩子全部离开校车,周游与妇人在车厢过道相对而坐。
周游没有开口,静静等待着妇人讲述。
妇人低着头,脸上神色不停变换,像是在回忆过往,老半天才从记忆中挣脱出来,缓缓开口,“我叫曾阿花,今年四十一岁,天生一只脚残疾,出生在云滇大山里,家中兄弟姐妹七人,为了养活其他兄弟姐妹,父亲曾两度将我丢弃在荒山中,只因为我是个残废,干不了农活,也没办法上山砍柴。”
“结果两次都被我爬了回去,自那之后,父母也打消了再丢弃我的念头。慢慢长大后,我开始学习走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十四岁时,为了不再听到父亲的辱骂、不再看到母亲的眼泪,我离开了那个家。”
“接下来就是一路的颠沛流离,几次差点饿死冻死在路边,后来我找了份刷盘子碗的工作,这才安顿下来。虽然没有工资,但老板管我吃住,我很感激,每天干活都很卖力。一个月后的晚上,那个老板闯进我的房子,侮辱了我,那时我十六岁。”
“就这样一晃十来年,我去了很多地方,做过很多工作,直到在按摩店遇见他,那是一家盲人按摩店,我以为他是盲人,实际上他只是有眼疾,并不是看不到东西。”
“他对我很好,我在他身上感受到从未有过的温暖,我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童年,同样早早离家打工,这让我们产生相互依赖的情感,结果顺理成章的就在一起了。”
“那段时间,他请假回过一次家,回来后整天精神恍惚,我追问过,但他不肯说,就这样整整过了小半年,他精神才见好转,我以为事情过去了,就没有再提起。”
周游一直在认真聆听,虽然心中存有疑问,但他怕自己一旦出声,会打断曾阿花的思路。
曾阿花还在继续讲述着,
“就这样又过了些年,一天早上,他突然开始收拾东西,告诉我要离开一段时间,如果事情顺利,回来就和我结婚。可他这一走,就再没有回来,我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有找到他。如今,再回想他当初离开时说话的语气,我......我怀疑他可能在那一年就死了。”
曾阿花脸上神色平静,不见任何情绪,更没有掉眼泪,像是这些年习惯了苦难缠身。
周游深吸了一口气,抬头说道:“你的意思是,怀疑他被人杀了?”
曾阿花点点头,低声说道:“生见人,死见尸。”
这下轮到周游郁闷了,半晌才缓缓开口:“他叫什么名字,年龄多大,家住哪里?这些你应该知道的吧。”
“他叫毕满仓,年龄比我小一岁。”
曾阿花停顿一会儿,接着又道,“我们从没打探过对方的家庭情况和具体位置,社会上像我们两个这样的情况很多,都是两个残疾人凑在一起过日子。我见过他的身份证,可惜我不认识字,不过我想他家应该就在华北这一带。”
周游拍了拍额头,再次问道:“那他消失多久了?”
“有六七年了。”
周游再次无奈叹气,知道这个人不好找,没想到会这么难找。现在唯一能确定的,就是这个男人有眼疾,年龄在四十岁左右,至于名字、家庭住址,还不能确定。
即便这个男人真的叫毕满仓,估摸着全夏国十几亿人口,叫这个名字的没有两千,也有一千八。
好吧,如果名字是真的,一个个排查,总能把他的家庭住址找出来。
可接下来呢。
如果真如曾阿花所猜想,毕满仓在多年前就已经被人谋杀,这特么去哪找凶手。
可想找出尸骨,就绕不开找凶手这条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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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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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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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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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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