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母亲也来了,是一位温柔的小哥儿,手上提了不少东西。
沈书黎偷偷的出来望了一会儿,就被花婶家的小丫头给拉了进去。
“哥儿要嫁人,偷偷看情郎,羞不羞哩。”
人小鬼大的小丫头,还调笑起他来了。
“二丫,快进去,再不进去,我可就不给你吃馍饼了。”
二丫跳着回了房间,给沈书黎比了一个鬼脸。
沈书黎虚掩着门,偷看容洵一行人。
手里拿了鸡蛋、糙米、打猎来的野物,还有容洵自己缝制好的嫁衣鞋子,全部都摆在花婶家里。
花婶应下了这活,收了容洵的礼,自然也是要给沈书黎准备嫁妆的。
容洵抬头看了一眼,就瞧见了,偷偷看他的沈书黎。
沈书黎脸颊一红,把虚掩的门给关上了。
吱呀一声,几人都纷纷往后一看,互相笑出了声。
沈书黎知道,他们一定是在笑话自己。
生气的坐在小板凳上,不看就不看了。
“阿黎。”
门外传来容洵的声音,透过门缝还能看到一点容洵的身影。
他没有打开门,而是从门缝里面塞了一个用芭蕉叶包着的东西。
“这是我今早去集市买的零嘴,是甜的,你一定会喜欢的。”
一只白嫩的小手透过门缝将那东西拿走了。
容洵心里欢喜,也松了一口气。
【叮,容洵好感度+5,当前好感度80】
两人隔着门,没有说话,只有里面传来沈书黎小口吃零嘴的声音。
“阿黎,我该走了,花婶说下个月初七是个好日子,我会来接你的。”
沈书黎掰着手指头一算,足足还有半个多月。
容洵前脚一走,沈书黎后脚就追了出去。
站在门口,望着容洵的方向。
容洵回了一个头,依依不舍的站了一会儿,但在自己阿娘的催促下,不得不离开。
他的小哥儿正在看着头,眼睛里有些委屈。
他也想过去好好抱抱他。
沈书黎这般娇气,这半个月不见,会不会又要哭了。
着急归着急,但家长们定下的日期,这段时日又不能见沈书黎。
容洵心里也着急着。
“行了,别看了,都是要娶夫郎的人了,还不稳重一些。”
容洵低下头,跟着他阿娘离开,心里有些难过,“阿娘,我担心他。”
“哟,以往叫你同小哥儿多相与相与,你总说什么‘难养’?气得同你相与的小哥儿哭了好些天,现在这夫郎不难养了吧。”
容洵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发,反驳道:“阿娘,我家阿黎不一样。”
“瞧你这护短的模样,阿娘不说了好不好。”
容洵分了家,就搬到了铜锣村边缘,让成婚了搬回来,容洵也不愿意。
当年确实是家里催着成婚,容洵一气之下搬走的。
现如今又想跟夫郎过安定生活,不愿意回来。
容洵母亲觉得这些年亏欠了这孩子,便由着他去了。
……
这半个月,沈书黎是熬了又熬。
在花婶家学了不少这个时代的东西。
比如如何洗衣、如何做饭,甚至是洗澡上厕所,沈书黎都不太适应。
就盼着早点回山上,他真的不想上那漆黑的厕所,还有摸黑洗的澡了。
而且他根本不会洗衣做饭。
花婶为此焦心极了,这小哥儿怎地被沈家养成这样了。
出嫁当日,花婶还在同沈书黎说道。
“这小哥儿不会做饭,又不会洗衣,汉子是会嫌弃的,黎哥儿可不能再马虎了。”
沈书黎哦了一声,他就是又娇气还又懒。
男人要是嫌弃了他,这个世界任务一完成,他就要离开,不待了。
花婶叹了一口气,想来那几日在山上,也是那容洵做的。
可这婚前婚后终究是不一样的。
“黎哥儿,若是容洵欺负了你,你只管同我说,我找他们容家算账去。”
今日沈书黎穿上了容洵缝制的嫁衣,鞋子也十分的合适。
盖头还拿在花婶的手上。
“花婶,容洵不会欺负我的,他宠我还来不及呢。”
盖头被盖在沈书黎的脑袋上了。
花婶轻轻敲了一下沈书黎的脑袋,“你这小哥儿,怎么这般不害臊。”
调整好盖头的位置以后,花婶喊了一句。
“新娘子盖盖头喽,出门迎亲喽。”
沈书黎只能看到盖头之下的路,被花婶牵着手,一路走到了门口。
自己的脚边,出现了一双穿着红鞋子的大脚。
红鞋子的纹路与自己的鞋子是差不多的。
“阿黎,我来接你了。”
骨节分明的大手,伸到了沈书黎的手边。
没有任何犹豫,沈书黎便将自己的手握了上去。
上面的手茧淡了一些,手心又有些温柔,沈书黎握着很是舒服。
怕路上饿,沈书黎在进轿子的时候,手里被塞了一些饼子。
摇摇晃晃的起轿了。
因盖着盖头的缘故,沈书黎全程都有些迷糊。
能见到容洵,还是天快黑了的时候,外面的热闹消了,门才有了要打开的声音。
沈书黎拍了拍嘴巴,把食物屑拍了个干净,又慌张的把盖头给盖在了脑袋上。
听花婶说,容洵给的婚礼是大富大贵人家才有的。
平常的哥儿出嫁,哪有什么轿子,吹奏之人,都是直接盖着盖头背回去洞房的。
但容洵怕他受了委屈,便大操大办了一番。
“阿黎,我…我可以掀盖头了吗?”
沈书黎生气得踢了一脚,但这力道对于容洵这样的猎户来讲,不过就是蚊子叮咬。m.χIùmЬ.CǒM
“你都娶我回来了,还问这些。”
容洵低低一笑,小心的把盖头给掀开了,露出沈书黎那张漂亮精致的小脸。
【叮,容洵好感度+1,当前好感度81】
漂亮得不像是这个世界的人。
方才偷吃的东西,留了一点食物屑在嘴角。
容洵用指腹轻轻擦拭掉了。
“阿黎饿了吗?”
沈书黎摇头,“我已经吃了不少东西了,现在不饿了。”
容洵用着鼻音嗯了一声,侧头靠近,微凉的鼻子似亲昵的蹭了蹭沈书黎的脸颊。
“我饿了,阿黎。”
沈书黎只觉得全身有些滚烫,“那…你要吃一点吗?”
指着桌上的吃食说道。
容洵低低一笑,唤了一声沈书黎的名字,声音低沉醇厚,传进耳朵里,引起一阵的颤栗。
心尖随着睫毛颤动,容洵静静的凝视,右手猛地托着沈书黎的后脑勺,吻住了他。
充满情欲的亲吻,如暴风雨般让沈书黎措手不及,滑嫩的香津随着两人的动作不停的交换。
沈书黎红了脸,眼睛里蒙了一层水雾一般,迷茫的望着身前的男人。
“阿黎,阿黎……”
弯腰将沈书黎抱了起来,坐在了容洵身上。
沈书黎惊颤了一声,“容洵,轻一些。”
“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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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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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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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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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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