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没有肉,沈书黎吃得不多。
容洵也注意到这个问题。
这两天因为小哥儿的事,两天没出去打猎了,看来明天得出门了。
一到了夜晚,沈书黎就开始跟着容洵走来走去。
容洵去哪,沈书黎也去哪。
今天在容洵去洗衣服的时候,沈书黎已经用灵泉把身上的小伤给治好了。
但怕被怀疑,就还是将伤口给贴着的,拐杖也继续杵着,药也不让容洵来上了。
回到房间里,沈书黎坐在饭桌的板凳上,看容洵做鞋子。
是一双红色的鞋子,容洵说是他的婚鞋。
“黎哥儿,试试合不合脚。”
沈书黎习惯性的把右脚抬起来,圆润脚指头尴尬的动了几下。
忘了这不是现代了,容洵又怎么会给他穿鞋。
刚准备收回去,脚丫子就被一双粗糙的手给抓住了。
沈书黎被容洵的手上的茧子刺得缩了一下。
容洵耐心的把鞋子穿在沈书黎的脚上,刚刚合适。
沈书黎开心极了,差点站了起来。
“容洵,你也太厉害了,什么都会。”
说完之后又感觉自己好像没什么用处,“我好像什么也不会……”
别家的哥儿,不仅能生孩子,还可以上厅堂下得厨房。
而沈书黎连上一个漆黑的厕所也怕。
他是不是被养得太娇了。
以前也不这样,但后来遇到了男人,就越来越娇气了。
容洵倒不觉得有什么,“黎哥儿不需要会,我会就可以了,以后我也会好好照顾黎哥儿的。”
沈书黎傻兮兮的笑着。
但什么都不做那肯定是不行的。
这里的菜那么难吃,他以后就在院子里面开垦一片地,将空间的肥美蔬菜和水果移栽出来。
这样他就是一个有用的哥儿了。
“容洵,你明天可不可以在屋外面给我挖一块地出来,我想种点菜。”
容洵疑惑:“是外面那块儿吗?”
沈书黎点头。
白天的时候,沈书黎就看过了。
那片土地还算肥沃,应该是以前容洵拿来种过,但后来又没种了。
容洵有些为难,“那块地并不好种植蔬菜,现在也已经到了八月底了,秋天很快就来了。”
他不是要阻止沈书黎,而是怕哥儿伤心难过。
沈书黎嘟嘴,“你就说帮不帮我?”
“帮,黎哥儿想做什么,我都帮的”,容洵赶忙说道:“那我明日去找些种子回来?”
沈书黎摇头,“那就不用了,我有种子的,你到时候只管看成果,我还是挺厉害的,才不是没用的人。”
油灯灯芯的照亮下,两人贴得很近。Χiυmъ.cοΜ
容洵在制作结婚的用品,而沈书黎在一旁看着容洵笑。
一双漂亮的眼睛,颤动着睫毛,跟容洵有一搭没一搭的回话。
晚上吹了点风,沈书黎紧紧的抱着身旁的火热大石块。
为什么每天晚上都梦到这种东西。
沈书黎不得其解,但因为这团热气,这个夜晚依然睡得挺好。
除了某人,失眠了两天。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是,沈书黎是被外面的声音给吵醒的。
八月底入秋前后,气温有些下降。
裹了一件衣服就出门了。
拐杖还杵在手臂下。
沈书黎就看到了容洵脖子上搭了一张汗巾,时不时的擦擦汗。
裸露的臂弯,强壮有力,一下一下的拿着锄头挖着地。
沈书黎咽了一下口水。
好吧,他承认,他馋了。
容洵很传统,愣是半点也没碰到过他。
那天那个脸颊吻,容洵还脸红了好一会儿。
好纯情的汉子。
“你醒了”,容洵注意到了沈书黎,“这片地快挖完了,很快就可以种粮食了。”
沈书黎慢悠悠的走了过去,容洵便将身上的汗擦了擦,怕惹来哥儿的不快。
沈书黎蹲下身,捏了一下土壤。
再淋一点水,今天就可以把植物摘下去了。
以后就有美味蔬菜和水果吃了。
“嗯,可以用,一定会种出最好吃的菜。”
见哥儿这么信心满满,容洵也不好打击,“一定会的。”
沈书黎在戳泥土玩,容洵倒是焦虑起来了。
本来今天是要去打猎的,但家里的哥儿想要块地,今天便没去。
昨天没有肉吃,沈书黎吃饭也没吃多少。
以往他抓的猎物都拿去卖了,攒夫郎本去了,一点也没留。
“黎哥儿,你想吃鸡蛋吗?”
这么一说沈书黎抬眸,眼睛亮亮,期待的点头,“家里有鸡吗?我怎么没看见。”
家徒四壁的模样,难道在山下还有容洵的资产?
容洵摇头,“我拿点糙米去跟铜锣村的村民换一换。”
糙米虽然也珍贵,但肯定没有鸡蛋珍贵,这得用多少米去换。
沈书黎又沉下眸子来,“那就不吃了,我们就吃野青菜吧。”
虽然味道难吃死了。
“你不喜欢。”
沈书黎不解的望着容洵,“为什么说我不喜欢?”
容洵回想昨天的情景。
“昨天,黎哥儿都没吃多少饭,野青菜也没吃几根,如果你不喜欢,我也可以做别的给你吃,明天我就去山上打猎,兔子还是野鸡,我都可以找到的。”
打猎?
对了,他家男人是个猎户,还是很厉害那种。
这一出门就是一天吗,留他一个人在家。
沈书黎头一次觉得自己什么也不会,被男人养得越来越娇。
到了这个世界,也没办法帮助男人一星半点。
“那你明天…我…不会做饭。”
沈书黎最后泄气的说道,真的很丢脸,他啥也不会。
没有得来男人的嫌弃,容洵失笑了一声,“我知道,我今晚会做好馍饼放在锅里面的。”
养了两天,容洵大概还是知道的。
沈书黎戳着土壤,又问:“容洵,娶我是不是很亏啊,我什么也不会,别的哥儿又会生孩子,又会做饭,还会裁衣服。”
尤其是孩子,古代应该很重子嗣吧。
容洵擦了擦汗,觉得身上不臭了之后才靠近沈书黎。
“没有的,是我赚了才是,我今年22,村里的哥儿都嫌我不好。”
难道是系统说的抠?
但生活了两天。
容洵把最好最贵的东西都给了沈书黎,这也叫抠,难道是时代不同,大家对抠的看法也就不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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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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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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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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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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