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鸣变得很稀少,秋蛐蛐儿是主角,不过也能偶尔听到地里田鼠的奔窜声。空气里尽是丰收的味道,收获过的田野,在月光下很恬淡,像一位奉献了一生的老母亲在尽享晚年,很安然。
不过此时马小乐没有心情去体会这一切,只想着自己失去了男人的雄威,除了懊恼就是沮丧。
果园子里静悄悄一片,瓜果都收得差不多了。
地里没了獾子偷啃瓜时的“嚓嚓”声,也没了野兔子到处乱窜,果树里栖息的鸟儿也都飞向了南方。
依旧不变的,只有阿黄和鸡栏里的鸡鸭。
进屋,没开灯,马小乐坐在床上越想越难过,渐渐地,难过变成了气愤,而气愤又变成了愤怒,最后,无比的怒火让他一腔热血重又沸腾起来,忍不住大叫了一声,“金柱你个狗日的,我要杀了你!”
也难怪,男人之所以称为男人,就是因为有那个东西,没那个东西还叫啥男人?当然,有那个东西还得能雄起,只有东西不能雄起,那也称不上是真正的男人。wWW.ΧìǔΜЬ.CǒΜ
现在,马小乐就是这样,东西虽还在,可也只能算是个摆设。
月光从窗户里透进来,昏暗中马小乐的眼睛闪动着烈焰,“狗日的金柱,我一定要杀了你!”他又喊了一声。
喊过这一声,马小乐突然想起赵如意说,明天是金朵回九,那金柱肯定要陪着一起回来。“好,就明天了,金柱你个狗日的,你不让我过日子,我也不让你活着!”他暗下决心。
可是,金柱长得五大三粗特有力气,马小乐觉着即便是偷袭,也没有足够的把握将他制伏。
“得找个东西!”马小乐握着拳头站起来,他想到了床底下有把上好钢火的鱼叉,把它磨得锋利些,明天就用这鱼叉,瞅着空子就把金柱给放倒!
不假思索,马小乐摸出鱼叉来到院子中,找了磨刀石开始磨起来。“明天就要去杀金柱那个狗日的了,一定要锋利!”他自语着,越磨越带劲。此刻,他没有一点惧意,完全不考虑自己会怎样,反正是个废人,能宰了金柱就算值了。
不过,马小乐想到了马长根和胡爱英,觉得还没孝敬他们,对不住他们。还有柳淑英,他真的是舍不得那个好女人。
想得多了,信念容易动摇。马小乐看着被磨得明晃晃的鱼叉,叹了口气。
“汪汪汪……”院门口的大黄叫了起来,可能是风声惊动了它。
马小乐又叹了口气,自语道:“多想些啥,活得连狗都不如,不配多想!明个儿,肯定要宰了金柱!”说完,找了块破布,仔细地将磨好的鱼叉擦了一遍。
月光下,鱼叉寒光逼人。
接下来的事就是好好睡一觉,养足精神攒足劲头,一觉醒来,就可以去金柱家宰了他。
马小乐睡下后就开始做梦,做了一夜:他提着鱼叉满大街追着金柱。金柱被叉得浑身是血,狼狈逃窜,可是仍旧回头嘲笑着他,“你是个废人,废了,被我踢废了!”他的胸腔几乎要气炸,口中不住地大叫,“金柱你个狗日的货,你死到临头了,我今天不宰了你就不是人!”可是,他后面跟着的是金朵,抱着他的腿哭喊着让他不要杀了金柱。他心里矛盾极了,不杀金柱咽不下那口气,可杀了金柱,金朵又那么伤心,毕竟,金朵在他心里是有位置的,心疼着她呢。无奈之下,他提着滴血的鱼叉仰天大笑,“哈哈哈……我该杀了他嘛,我该杀了他嘛……”
“哐哐哐……小乐小乐!”院门被敲打的声音和马长根的吼声,从窗户传了进来,将马小乐从梦中惊醒。
“小乐你要杀谁啊,快给我开门!”马长根大叫着。
马小乐惊坐起来,浑身是汗,才发觉做了一夜的梦。“干爹,这就来了!”他应着声,下床开了院门,“干爹,咋来这么早的?”
“还早么,太阳都出来了。”马长根盯着马小乐直看,可能是刚才马小乐梦中的叫喊引起了他的注意,于是问:“你刚才要杀谁啊,叫那么大声?”
马小乐抿了抿嘴唇,道:“杀那狗日的金柱!”
“你傻了啊,他值得你杀么,像他那样的,早晚要被公安给毙的,就是不吃枪子,也会去做大牢,犯得着你去找他算帐?!”马长根有点急,他可不想让马小乐再出啥事。
“干爹,我和金柱有血海深仇,我不杀了他这辈子都活不好!”马小乐很倔强。
马长根看着马小乐,不免叹了口气,“小乐,我知道你心里难受,可既然已经发生了,就认了吧,以后干爹给你找个好医生,医好不成么?你那儿就是筋给踢断了,能医好的。”
“干爹,你不用哄我,筋都断了,还能有啥子用?”马小乐扭过,开始舀水洗脸,“我知道该怎么做。”
马长根跟在后头,不断懊悔地说:“唉,早知道昨晚就来了,陪你说说话,兴许能解开你心里的疙瘩,可偏偏我又喝多了。”
“干爹,你来也不管用,事情我已经决定了,你就等着看吧,今天我一准宰了那狗日的!别忘了,他还欠你一扁担呢!”
“小乐,那金柱你能动得了嘛,他要是反手把你给……”马长根说到这里停下来,眼巴巴地看着马小乐,“小乐,我看还是忍忍,咱以后再慢慢想法子,有冤伸冤有仇报仇,行不?”
“不等以后了,就今天!”马小乐把脸盆里的水泼得老远,“干爹,我要让那金柱个狗日的活不过今天!”
马长根见劝说没了指望,心生一计,道:“小乐,既然你决定了,那你好好想想,到底咋样才能得手。你啊,就先不要回家吃饭了,我回去给你捎饭过来,你趁这会儿再琢磨一下。”马长根说完就走了。
马小乐回头看了看鱼叉,又晃着身子走进小灶屋,找出已经生了点绣的柴刀,坐在磨刀石前“霍霍”地磨了起来。
却说那马长根,离开果园子后飞也似地跑回了村里,在家里找了绳子,又喊了几个要好的邻居,要他们帮忙把马小乐捆起来,说他今天犯了邪,弄不好会杀人。邻居们一听,觉得事情重大,因为杀人这种事在小南庄村从老老一辈就没有过,可不能让马小乐做出这等恶事来,坏了村风。
一行人便行色匆匆地赶往果园,得在马小乐回村前把他给绑了。
到了果园,马长根他们一个个都傻了眼,院门锁着呢。
原来马小乐看到马长根转变得那么快,已经料到他会做些啥,所以就找了件破衣服包了柴刀,没带鱼叉,那目标太大会引起注意,然后从小路往村里赶去。
到了家,马小乐把柴刀藏在门口的草推里,不紧不慢地进了门。
胡爱英正在灶屋里烧早饭,一看马小乐回来了,紧张兮兮的看着他,“小乐,你干爹没遇着你?”
“没,我走小路回来了。”马小乐若无其事地道:“早晨我在果园子里跟干爹说了些胡话,可能把他吓着了,还以为我真的要找金柱算帐呢。”
胡爱英是个简单的女人,听马小乐这么一说就放了些心,便赶紧让他烧灶火,她出门去找马长根回来,省得闹声大了传到金柱耳朵里,那可是自找麻烦。
马长根已经带着人跑回了村,胡爱英碰到了,告诉马长根说马小乐可能是一时气不过说了胡话,他自己刚才承认了,所以先不要绑他,否则绑出点啥意外,那可划不来。
胡爱英催促着马长根给邻居们散了一圈香烟,让他们回家去。
之后,马长根和胡爱英两人回来,开始拾掇吃早饭。
马小乐若无其事地吃完饭,抹了抹嘴带着笑说他要去村部,既然当了生产队长,就得熟悉一下队里的情况。
还没吃完的马长根开始还有点不放心,现在看马小乐说得这么轻巧自如,而且也没带鱼叉,心想总算没啥事了。
没事是暂时的。
马小乐出了门就从草堆里翻出了包着柴刀的破衣服,夹在腋窝里闷着头向东走去,一直走到河堤下面。
河里的芦苇已经发黄,清亮的叶子变得很干巴,风一吹来,“咔咔”地响得厉害。
马小乐沿着河堤下面向北走,选了个小缺口停下来,这里能看到东大桥的情况,只要金柱他们的车子一出现,就能很清楚地看到。
找了块石头坐下来,马小乐掏出大前门烟抽起来,现在他都抽好烟,口味好,不麻嘴。马长根也支持他抽好烟,说都到村部去了,抽点好烟带样子。
脚下的烟头堆了一小堆,东大桥上的汽车也出现了,两辆。
马小乐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伸手摸了摸裆部,“二弟啊,今个儿我要为你报仇,狗日的金柱把你毁了,我也要把他给毁了!”说完,起身拍拍屁股,夹着破褂子向村里走去,直奔金柱家。
四个轮子比腿快,马小乐走到金柱家的时候,两辆轿车已经停在了路边。
马小乐走到金柱家门口挺起脖子,正正地站定,他知道,只要金柱看到他在门口,肯定会窜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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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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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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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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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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