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沈三老爷把自己包得更严实了。
沈凝无奈,索性一把掀开了被子,沈三老爷一下子暴露出来,虽然他穿得严严实实,可是一张大胖脸,还是胀得通红,就像一只蒸熟的大螃蟹。
沈凝才懒得和他讲道理,伸手一拍,一张开口符便贴在了沈三老爷脑门上。
沈三老爷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便听沈凝问道:“你拿了萧丹红的玉铃铛,却不小心把村子里的女人引来了,后来发生了什么?”
沈三老爷惊愕地看向沈凝,他想说,你是怎么知道的?
可是话一出口,却变成了:“我当时害怕极了,两名随从帮我拦住那些女人,我便钻进了旁边的林子。
其实我知道,哪怕进了林子也只能躲避一时,却是根本逃不出去的。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林子里居然也有人,是一个叫阿香的少女。
阿香的母亲是这个村子里的首领,阿香的身份比其他女子都要高上一些,因此,她也是我的第一个......”
沈三老爷面红耳赤,面前的人是自己的侄女啊,他啪啪啪打自己的嘴巴,可是嘴巴长在他身上,却不受他的控制,他一边打,嘴巴一边说,不过,还是有半句话淹没在啪啪啪的声音中了。
只是沈凝觉得吧,这啪啪啪的声音在此时响起,还挺有意思的。
当然,沈小天师决定日行一善,所以她强忍着没有笑出来。
她捏了个诀,沈三老爷的手便像是被捆了起来,想打自己的嘴巴,却是打不到了。
沈凝松了口气,万一沈三老爷把自己的嘴巴打肿了,三太太说不定会误以为是她给打的,是啊,谁会相信,这是沈三老爷自己打的呢。
沈三老爷急得想要撞墙了,这下完了,手不能动,可是嘴巴却没有停下来,依然还在滔滔不绝。
“我对阿香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们毕竟好过一场,她也不想眼睁睁看着我死在这里吧,只要她放我一马,我回去给她供长生牌位,供上一辈子。
在那里住了十来天,我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村子里的女人不是人,她们全都是狐狸精。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苦苦追寻的狐仙居然会是这样的。
她们不知是怎么回事,需要用人类男子的精血,所以便让那对可恶的师徒从外面骗人进来。
我知道这些事,可是我没有办法,我能求的,只有阿香了。
阿香可能对我真的有些情份,她不但决定放我离开,而且还亲自将我送出了村子。
出村的路不是只有一条,阿香还知道一条密道。
那条密道出来便是青仙山的另一侧,阿香吹了一声口哨,便跑过来一只野猪,阿香让野猪带我离开,走得越远越好。
说来也怪,我刚刚骑到野猪身上,那野猪便呼的一下跑开了,我从没有见过跑得这么快的野猪,只觉四周的景物一排排向后倒去,我又惊又怕,很快便没有了知觉。
等我再醒来时,便已经回家了。”
沈凝点点头,她问道:“那只玉铃铛呢?”ωωω.χΙυΜЬ.Cǒm
沈三老爷下意识地往身上看去,然后摇摇头:“不知道。”
沈凝明白了,萧丹红能够找到万家祖坟,不是她掐算出来的,而是因为那只玉铃铛。
玉铃铛是她的随身法器,法器应是认过主的,因此,萧丹红是靠着玉铃铛给她的感应寻到那里的。
可惜她来得不是时候,与沈三老爷错过了。
万家的鬼认为是他们将野猪吓跑的,可是沈凝却怀疑,野猪其实是自己走的,而且还带走了那只玉铃铛。
万家坟离京城不算太远,而棠城却相隔近万里,一只野猪能把人带到这里来,那肯定不是普通的野猪,那是猪妖,而且是有些道行的猪妖。
那只玉铃铛肯定是件宝物,猪妖拿走玉铃铛,算是收报酬,这也是正常的。
至于沈三老爷为何会忘记那些往事,又为何会昏睡这么多年,这也简单,这是那猪妖的手笔,让他忘记了在青仙山中发生的事,又让他不能清醒过来,因为他一旦醒过来,那么离想起往事也就不远了,谁知道他会不会告诉别人,将青仙山里的事情传扬出去呢。
可惜猪妖没有想到,沈三老爷会有一个做天师的侄女,桃木簪子扎下去,戳开了笼罩在他身上的妖邪之气,让他清醒过来。
不过,这是猪妖自己的主意,还是那个阿香的主意,这都不重要了。
妖就是妖,他们和人不一样,他们想不到,如沈三老爷这种读着圣贤书长大的人,哪怕他记起这些不堪的往事,也不会告诉别人的。
当然,有个天师侄女,那就不一样了。
沈三老爷终于把这些往事说完了,沈凝呵呵干笑,收了开口符,然后,啪的一下,又是一道符拍了过去,这道符刚刚碰到沈三老爷的脑门,便攸的一下不见了。
沈三老爷怔了怔,眼中的羞愧登时散去,看着面前的沈凝,好奇地问道:“二侄女,你怎么在这儿,你三婶呢?”
话一出口,沈三老爷吃惊地摸了摸自己的嘴巴:“我......我能说话了?”
沈凝微笑:“三叔父能开口讲话,当然是您集美丽与智慧于一身的好侄女给治好的。”
沈三老爷怔了怔,然后哈哈大笑,笑声爽朗明快,似乎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那时他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他要走遍千山万水,看尽大好河山。
沈凝挥手撤去禁制,那些不堪的过往,就让她替三叔记着吧。
三太太早就帮着沈冰安顿好了小刺猬,她挂念着沈三老爷,早早就在外面等着了,她不知道沈凝加了禁制,只是看到屋门关着,所以她便没有进来。
沈三老爷推开门,便看到了一直等在外面的三太太。
“秋儿,你怎么在外面?”
自从三太太来了京城,还是第一次听到三老爷讲话,她又惊又喜,连忙上前扶住他。
沈三老爷望着面前美丽的妻子,心中无限感慨,当年他离家时,妻子还是个略带青涩的小姑娘,一晃这么多年了,是他耽误了她。
“秋儿,我要和护院们一起练武功,你放心,我一定能瘦下来,一定!”
余生,我再也不会离你而去,余生,我要好好陪着你,余生,请你不要嫌弃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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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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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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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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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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