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地方有个风俗,如果家里只有儿子却没有女儿,便要去认个干亲,认个干女儿,也算是儿女双全。
小媳妇能被选中,只是因为她长得出挑,从小就漂亮,有次跟着家里人去镇上赶集,被干娘看上,认了干亲,那次她想逃走,也是想去投奔干娘,现在逃过一劫,更是不想在村里住下去了,打着看大夫的名义进城,住在干娘家里,直到成了亲才回过一次娘家。
沈凝问道:“有个叫春妮的,你可认得?”
小媳妇想了想,缓缓摇头:“我们村里肯定没有叫这个名字的。”
“春妮是大岗村的,她和你一样,也逃过一劫,只是不如你离开的体面,她是有了身孕才走的。”沈凝说道。
小媳妇啊了一声:“原来是她啊,我知道她!只知道她是王家的二丫头,却不知道她的闺名。”
沈凝大喜,她果然没有猜错,春妮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离开大岗村的。
原来,在春妮离开之前,小媳妇和很多小姐妹真的以为能被挑走侍候杨商王是一件光荣的事。
没办法,从她们记事起,村子里便有活祭的传统,她们从小就被长辈们教育,被河巫洗脑了。
春妮是第一个离开的姑娘,当时周围的几个村子全都说大岗村的王家二丫头丢人现眼,和一个外来的货商睡了,又怀了人家的孩子。
有一天,一个小姐妹悄悄告诉小媳妇,春妮离开的那天,她见过春妮。
春妮说无论以后怎么样,她都要拼一把,她还说春妮走的那天还带着月事,不可能有了身孕。
春妮说了很多,小姐妹存不住心事,便告诉了小媳妇。
后来轮到小媳妇了,她也拼了一把,春妮有没有成功她不知道,但她是成功了,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丈夫勤劳正派,婆婆对她也不错,他们已经存够了钱,开个小铺子。
沈凝问起黄河捞尸人,小媳妇说道:“我们村以前也有一家人是干这个的,不过那家人后来全都病死了,听说是尸毒,反正挺吓人的,他们家里人死后,里正还让烧了他家的房子。”
“那家人姓什么?”沈凝想到了高三成。
“他家也姓王,我们这几个村子里都有姓王的,是大姓,他们虽然不住在一个村子里,可也是亲戚。”小媳妇说道。
“既然都是亲戚,那这家人全都死绝了,王家没有给他们过继孩子继承香火吗?”沈凝又问。
“没有,他家虽然也是姓王,可却不是真正的王家人,他家是被老王家收养的,有一年黄河泛滥,淹死了不少人,有个小孩被从上游冲下来,找不到爹娘,里正便做主留下了那个孩子,当时村里有个捞尸人就是姓王的,因为他干这营生,年轻时没有娶上媳妇,老了也是一个人,里正便让他收养了那个孩子,后来还给那孩子娶了媳妇,生了孩子,不过全都死了。”小媳妇说道。
沈凝想到了余三成,卖鱼生的弟弟就是被河水冲走的。
好在她离京时,带来了一幅代三成的画像。
这画像出自锦衣卫的画师之手,画得惟妙惟肖,余三成和代三成长得很像,也就是肤色上的差别。
她拿出画像给小媳妇辨认,小媳妇直摇头:“不是,这不是王水生。”
“他叫王水生?”沈凝问道。
“是啊,因为他是在河里捡来的,所以就叫水生,这还是里正爷给取的名字。”
从小媳妇家里出来,沈凝便动身前往水岗村。
之所以先来水岗村,是因为要去大岗村和小岗村,都要从水岗村经过。
赫一行不放心,也跟着她们一起去。
他是镖师,武功不错,在杨城算是地头蛇,有他跟着前往,沈凝很高兴。
傍晚时分,他们一行便到了水岗村。
村口的大树下面坐着几个村民,看到有生面孔的人进村,便上前拦住,问道:“你们是哪里来的,有事吗?”
赫一行满脸堆笑走上前去:“各位兄弟,吃过饭了吗?哈哈,我们是从杨城来的,养在村子里收点干货。”
“收干货的?以前怎么没见过你,头回来?”汉子问道。
赫一行以前便来过这几个村子,又在大岗村里有亲戚,因此三言两语就让那些汉子们放下戒心,并且还给他们找了住处,就是其中一个汉子家里,他家的房子是新盖的,宽敞明亮,正好能接待城里来的贵客。
沈凝让小孩拿了一锭银子过去,那汉子的老婆眉开眼笑,又是送吃的又是送热水,看到有女眷,还主动上前攀谈。
没用一会儿,沈凝就打听到很多事。
天色全黑下来,村里人舍不得用灯油,早早就上床睡觉了,到了晚上村里黑洞洞的。
沈凝和秦时月、胡巧巧换上夜行衣,三个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出了借宿的院子,向着王水生家的方向而去。
那里果然有一处被火烧过的房子,说是房子,其实也只是断垣断壁。
沈凝微微眯起眼睛,她看到一个小女孩正在这里走来走去,低着头,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她看到了,胡巧巧也看到了,只有秦时月看不到。
沈凝和胡巧巧交换了目光,胡巧巧走过去,笑容可掬,和蔼亲切:“小妹妹,你在找什么?”
小女孩抬起头来,露出一张已经溃烂的惨不忍睹的脸。
“大姐姐,你真好看,把你的脸让给我好不好。”
胡巧巧是已经成精的狐仙,也给吓了一跳。
她强颜作笑:“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美人。”小女孩那双连眼皮都烂掉的眼睛里放射出贪婪的光芒。
她想要这样的一张脸,她想当美人,大美人。
胡巧巧格格娇笑:“我是狐仙,你要了我的脸,那你就跟我一样做狐狸,你想吗?”
小女孩吃了一惊,她后退一步:“我知道,你是那巫婆请来捉我的?哼,我不会让你抓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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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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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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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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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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