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她之前还曾经把范文博想象成了陈世美,现在一看,陈世美在铡刀下面要悔青肠子了,一个是杀妻,一个是杀未婚妻,一个遗臭万年,另一个却光风霁月,不能比,不能比啊!
陈世美,老娘支持你掀了棺材板,把范文博拉进热锅煎炒烹炸。
沈凝问道:“后来呢,那病书人跟着范文博一起来了?”
董阿妹冷哼:“范文博一心想要甩掉他,怎会让他跟着一起来?还不是温柔小意的,哄了那病书生先在京城等着他,等他在白凤城安顿下来,再派人来接他,还让病书生好好养病,先把病养好,哎哟,两个男人,当着我的面就做那事,不要脸啊。”
沈凝点点头,问道:“那你又为何要跟着范文博一起来?”
“我看那病书生没有几天好活了,我在他身上能吸到的阳气委实不多,但看上了范文博,我离不开京城,于是我便找了一个乞丐婆,上了她的身,借着那乞丐婆的身子一路跟随,可是连我也没有想到,那具身子的原主竟然就是范文博的未婚妻,范文博做贼心虚,听到有人叫他范郎,又是熟悉的声音,他便知道是邓姑娘找来了,吓得不知所措,哈哈哈!”xǐυmь.℃òm
听到董阿妹这样说,沈凝看向范十二爷:“邓姑娘的尸体没有找到?”
范十二爷点点头:“当年邓家母女在江上出事,只打捞到邓太太的尸身,却一直没有找到邓姑娘,邓太太既然不幸遇难,邓姑娘自也是凶多吉少,后来邓家听说范家愿以原配发妻的身份,将邓姑娘记上族谱,邓家便也就不找了,现在范家祖坟里的,其实是衣冠冢。”
沈凝想到之前听说的,范家几次三番将那个乞丐婆送到很远的地方,那乞丐婆却还能找回来,现在她便明白了,那乞丐婆本身就是邓姑娘,而董阿妹又上了她的身,只凭邓姑娘一人或许找不回来,可是有鬼相助就不一样了。
董阿妹继续说道:“我把从病书生那里听来的话,全都告诉了邓姑娘,她恨死了这两个贱男人,她说她要回去找那个害死她母亲的凶手报仇,就把这贱男送给了我,让我想怎么吸就怎么吸,所以啊,这也不能怪我,是人家老婆请我吸的。”
想当年,邓家母女是坐船出事的,想来那个书生定是在船上做了手脚,致使船在行驶时发生了故障,邓家母女一死一失踪,而范文博却利用未婚妻死亡这件事,立起了深情人设,打着思念亡妻的旗号,不娶妻不说亲。
可他毕竟不是寻常百姓,范家一家子都是走官途的,范文博也要做官,一个当官的,就不能任性妄为,他是家中长子,他不成亲不生孩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日后有人想要在朝中攻击他,这就是给人送把柄。
年少时觉得不娶妻没有什么,可是现在二十八了,心智已经成熟,他好男风,却也不能明目张胆,否则会惹人耻笑,更会令家族不满。
他只是同进士出身,想要平步青云,离不开家族的帮助,他可不想因为这种事而被家族嫌弃。
这个时候,娶妻生子,就是最简单也最有效的。
有妻子在前面顶着,哪怕他和男人同吃同住,也不会引起怀疑。
所以,十八岁的范文博为了心爱的男人,放弃了青梅竹马的邓姑娘,而二十八岁的范文博,则为了前程放弃了曾经爱过的男人。
沈凝叹了口气,烧黄纸叫来了鬼差,将董阿妹带去地府,董阿妹活着时杀死无辜之人,死后又吸食生人阳气,去了地府自有公断,沈凝才懒得替阎王爷干活,又没给她工钱。
这一次,沈凝故意要在范十二爷面前露一手,必须要让他看到。
所以她当着范十二爷的面叫来鬼差,鬼差来得快去得也快,再看范十二爷,已经呆若木鸡了。
秦时月不屑,这范十二看着人模狗样的,怎么胆子这么小啊,真丢人。
秦姑娘现在对鬼已是司空见惯了,她连鬼客栈都去过了,还有啥大惊小怪的,她不能给凝凝凝丢人。
沈凝在范十二爷鼻子前面打个响指,范十二爷这才缓过神来,此时再看沈凝,这哪里还是那个有点不男不女的小道士啊,分明就是一尊大佛。
不对,人家是道家的,不是佛,是神仙,活神仙。
自己真是走眼了,好在沈家推荐时,自己没有说些不好听的话,否则,这位一发怒,也让鬼差把自己领走,那可怎么办?
沈凝:阳寿未尽,鬼差才不带你玩,不过,让几只鬼去你家小住倒是也行。
范十二爷缓过神来,这才想起范文博来。
虽说这玩意儿不是东西,可也毕竟是范家的血脉,必须要让他活着,否则自己回去无法向族老们交差。
“天师,他一直不醒怎么办啊?”
范十二爷已经不想再称范文博为侄子了,狼心狗肺的伪君子,谁爱当他叔叔谁去当,他是不当了。
沈凝走过去,仔细看了看,对范十二爷说道:“那女鬼不但吸了他的阳气,还曾上过他的身,而且已经差不多是把他吃干抹净了。”
范十二爷想起来了,先前范七爷在信上告诉他,范文博那些女里女气的表现,现在看来,和刚刚那个丑八怪女鬼几乎一样,看来天师没说错,那混帐就是被女鬼上身了。
白天上身,晚上再从他身上出来,吸食他的阳气。
一举两得。
“那他还有救吗?”如果不是要向族老们交代,范十二爷真想让范文博就此死掉,这种丢人现眼的东西,还活着干啥?
沈凝点点头:“有救,但是救活后也要病上几年,就看他能不能挺过去了。”
也就是说,以后就是个病秧子,还想要大好前程,那是不可能了。
范十二爷大手一挥,就这样吧。
沈凝念了一段清心咒,又除去了屋中的秽气,范文博终于悠悠醒来,还不知道自己昏迷时发生的事,看到范十二爷,问道:“十二叔,您怎么在此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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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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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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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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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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