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月:姐们儿,你这话问得很专业啊。
夏老头说道:“说起这位霍侯爷,还真是一位货真价实的侯爷,是什么侯我就不知道了,但据说生前确实是有爵位的。”
沈凝又问:“他很厉害?”
夏老头说道:“小老儿可没有那么大的面子,没有见过霍侯爷本人,也只是道听途说而已,据说这位霍侯爷已是鬼王了,厉害得很。”
沈凝点点头,回头让青烟和独荒好好打听打听,没想到京城还有一位鬼王。
沈凝转身看向秦时月:“走,咱们到鬼市上看看。”
秦时月还沉浸在黑狗空口夺鬼鸟的震惊中,见沈凝问她,她下意识点点头,沈凝带着她走出客栈,重又回到鬼市上。
这时,一个一身铠甲的鬼在她们面前走过,秦时月这才缓过神来,指着那只铠甲鬼:“那个是人还是鬼?”
沈凝沉着应对:“是鬼。”
秦时月:“那他为何看上去一点都不吓人?”
沈凝正不知该如何回答,铠甲鬼转过身来,忽然两只黑瞳仁全都没有了,双眼白惨惨:“小姑娘,我这样吓人吗?”
秦时月啊的一声惊呼,铠甲鬼哈哈大笑着飘走了。
沈凝无语。
这时,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孩跑过来,拉着秦时月的衣角:“姐姐,我要吃糖,带我去买糖好不好?”
秦时月长了心眼,指着沈凝对小孩说道:“你怎么不让她去买?”
小孩:“我不敢。”
秦时月:“啊?原来你也是鬼!”
从鬼市回来,秦时月辗转反侧,兴奋得一夜没睡,一件事重复说几遍,胡巧巧困得不成,她虽然是狐狸,可自从跟了沈凝,生活规律,她已经很久没有熬夜了。
沈凝也没睡,她叫了青烟和独荒问话,询问霍侯爷的事。
原来,这俩货根本不知道,别看他们在白凤城那么嚣张,到了京城却变成了弟弟,不对,是孙子!
为什么呢?
他们第一次出去,去的是距离皇宫不远的六部街,所谓六部街,其实就是最高衙门一条街,不仅有六部,还有五寺中的三寺以及通政司。
衙门有麒麟镇殿,有刑狱的还有狱神,无论里面是清官还是贪官,衙门上方都会自带清正之气,妖魔鬼怪不敢靠近。
所以二鬼只能绕道而行,结果没走多远,就遇到了几只老鬼,在白凤城,他们也是老鬼,可是到了京城,他们给人家当孙子,人家还嫌他们太年轻。
其中一个老鬼至少有五六百年了,另外几个也有三四百年。
就这,有只小鬼告诉他们,五六百年真的不算老,京城里有千年老鬼,而且不只一个。
就连离甜水胡同最近的贡院,二鬼也不敢去,因为贡院有文曲星守护,和衙门一样,自带清正之气。
所以这些日子,他们去的最多的,就是甜水胡同附近的几条胡同,其他地方没去过,至于霍侯爷,好像听人提过,不过没在意。
沈凝大怒:“我带你们来京城,不是让你们当灰孙子的,再这么没用,给我滚回白凤城!”
二鬼不敢偷懒,他们才不要滚回白凤城,当初得知他们要来京城,大半个白凤城的鬼都要道贺,老色鬼从时县发来贺电(其实是让小鬼送信),他们别提多威风了,所以除非是和沈凝一起回去,或者是打着沈天师的旗号回去办差,否则坚决不回!
宁可在京城当阿飘,也不回去做老大。
别说,这顿骂没有白挨,次日,青烟和独荒就打听到消息了。
霍侯爷,长平侯,可不知为何却没有去投胎,就留在了京城,不过这位有的是钱,没办法,人家子孙后代舍得烧,所以他在京城的鬼圈里以仗义疏财而闻名,那些孤魂野鬼,只要求到霍侯爷面前,霍侯爷都会给钱。
除此以外,霍侯爷鬼力强大,他是鬼王,据说死后就是鬼王了,所以从未听说他吞噬其他鬼,因为人家什么也不缺。
听到“长平侯”三个字,沈凝一凛,巧了,她也认识一个长平侯,也姓霍!
这位,该不会是霍明睿的祖宗吧。
对了,她来京城十天了,怎么霍明睿没来找她呢?
倒也不是她想让霍明睿来找她,主要是在白凤城时那人也会时不时现身一下,怎么现在来了京城,他却连个影子也没有呢。
可惜,锦衣卫的事,不是那么容易打听到的。
尤其是身为锦衣卫指挥使的霍明睿。
不过很快,沈凝的注意力便被转移了。
沈二老爷找到了一家合适的酒楼。
这家酒楼位置不错,以前生意也不错,但是半年前,这家的女儿死了,老板娘伤心过度,也死了,老板无心经营,生意一落千丈,现在准备卖了酒楼回老家了。wWW.ΧìǔΜЬ.CǒΜ
沈二老爷说道:“这家酒楼无论地理位置还是规模,都让我非常满意,可就是老板家的事,我担心是酒楼的风水不好,侄女,要不你去酒楼看看?”
沈凝问道:“酒楼没停业,还开着?”
“对,还开着,但是生意不好,我去过,到了饭点也没有人,我悄悄打听了,说是有客人在汤里喝出了壁虎,还闹上了衙门。”
沈凝皱眉,这风评肯定也不好啊。
可是沈二老爷对这家酒楼情有独钟,主要是在京城要再找到一家这种位置这种规模的酒楼太难了。
除去那些糟心事,这家酒楼就是沈二老爷的梦中情楼。
身为京城第一好侄女的沈凝责无旁贷,那是一定要去看一看的。
不过,沈凝没有让沈二老爷陪着一起去,她准备和秦时月,外加春俏和小海一起去的。
京城和白凤城不一样,可能是京城的高门大户更多,而且更讲规矩,这里的女子虽然逛街时也不用戴帷帽,可是像酒楼这种地方,若是没有长辈或者男子带着,年轻姑娘是不会去的。
不像白凤城,两个小姑娘也能坐在酒楼里吃吃喝喝。
因此,老太太主动请缨,她是长辈啊,祖母带孙女去酒楼,谁敢说不守规矩,老太太骂死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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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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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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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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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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