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过是查过,但那是宗人府在查,而一旦成为皇帝宠妃,那便要由锦衣卫再查了。
到了此时,沈凝虽然没有明说,但是霍明睿已经猜到,这位尤美人定然大有蹊跷,不过就如沈凝所说,没有亲眼见到,便不能肯定。
霍明睿向沈凝抱拳:“如此,我要告辞了。”
沈凝含笑:“好啊,后会有期。”
霍明睿翻身上马,走出几步,霍明睿忽然想回头看一看,那个可爱的小姑娘,是不是正在目送他离去。
他的心怦怦直跳,做了一番心理建设之后,终于还是回过头去......
原地空空如也,沈凝连同她的马车,全都走了,好吧,霍明睿看到了马车的背影,正向着与他相反的方向渐行渐远。
目送什么的,没有!
霍明睿:我为什么要回头,如果不回头,那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沈凝回到府里,把瓷枕放到一旁,她盘膝坐在炕上闭目养神。
良久,她睁开眼睛,问春俏:“二老爷可在府中?”
春俏摇头:“没在,刚刚我听说二老爷出城了,要过两天才能回来。”
“好吧。”沈凝有些失望,她心中有个计划,这个计划,还是要和二叔父商量才行,在和二叔父没有谈妥之前,还是不要惊动老太太了。
沈凝拿过那只瓷枕,她把手放在瓷枕上,又拿下来,然后,又放上,又拿下来。
她在想要不要卜上一卦,将这只瓷枕背后的故事推演出来,可她也知道,这种推演,极是耗费功德,搞不好还会五弊三缺应验到自己身上,说不定就要瘸上一阵子,就像胡巧巧,不治还好,越治越是好不了。
算了算了,好奇害死猫,她还是不要推演了。
现在她能看出的,就是这只瓷枕上有凶煞之气,虽然已经擦拭得一尘不染,可沈凝连同青烟独荒,全都能在瓷枕上面看到血迹。
这东西,十有八九,是一件凶器,沾上过人命的凶器。
你问沈凝为何会把这么一件凶器拿回来,她也不想啊,谁让她接连被这只瓷枕绊了两次,磕了一次呢,就像是这只瓷枕故意找她碰瓷一样,沈凝信因果,她知道这不是偶然,她和这只瓷枕背后的那件事,一定是有些因果的,所以这只瓷枕才会找上她。
什么因果呢,沈凝既然不想推演,那就等着吧,瓷枕都找过来了,她相信,那背后的因果,很快就要应对在她身上。
次日,沈凝陪着老太太去高记食铺吃早点,正吃着呢,小海跑进来:“二姑娘,顺儿找来了,正在外面。”
顺儿怎么会找到高记食铺呢?
定然是先去了沈府,沈府的门子认识他,把他指到了这里。
看来是真的有急事,如果没有急事,顺儿也不会巴巴地找到这里来。
沈凝和老太太说了一声,便和小海走了出去。
顺儿就站在食铺门口,看到沈凝,激动得眼泪夺眶而出:“沈二姑娘,终于找到您了。”
沈凝:我又没飞,你也不用这么激动吧。
“有事?”沈凝问道。
“有事有事,有大事!二姑娘,我们东家出事了!”
沈凝一怔,胡德没有将死之相啊,他出什么事?
“是,是,是我们老板娘出事了,我们东家这会子被关进衙门里了。”顺儿原本伶牙俐齿,可现在着急,越是着急便越是说不清楚。m.χIùmЬ.CǒM
沈凝让小海给顺儿端来一碗豆浆,顺儿仰脖喝下去,心绪终于平静下来,把事情的原委讲了一遍。
原来,还是上次发现徐琴娘的那位老街坊,又又看到了徐琴娘。
这位街坊的老爹喜欢养鸟,街坊是个孝子,每天早上都要陪着老爹去遛鸟。
老爹常去遛鸟的地方叫鸟语林,那里也是白凤城里遛鸟最集中的地方,每天早上,鸟语林里都会聚集着爱鸟之人,一起遛鸟,一起交流养鸟经验。
因此,渐渐的,鸟语林除了有遛鸟的,还有卖鸟和卖鸟食鸟笼的,总之,每天早上,那里便特别热闹。
街坊便是在鸟语林遇到徐琴娘的。
徐琴娘在卖鸟食,地上铺块布,鸟食摆在上面,她也不抬头,就是低头做生意,有人买,她就卖,没人买,她也不吆喝,而且,她穿了一件洗得看不出颜色的粗布褂子,头发油腻腻的,看着就像是个上了年纪的乡下婆子,别看遛鸟的都是男人,可即便如此,也没有人多看她一眼。
街坊也是无意间看到徐琴娘的,刚好看到脸,街坊还以为自己看错了,索性假装买鸟食,凑近一看,没错,这就是以前那位妩媚多姿的徐琴娘。
胡德已经认下了胡小光,而且还上了族谱,老街坊知道这件事,当然也知道徐琴娘不知所踪的事。
老街坊并不知道徐丽娘的事,他以为胡德和徐琴娘就是一对奸夫淫妇,现在淫妇醒悟了,所以扔下孩子走了,只留下胡德这个奸夫独自养育孩子,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以前是奸夫淫妇,现在是孤男寡女,可以凑成一对了。
街坊是个热心肠,当下便扔了老爹,跑到胡宝斋,把这件事告诉了胡德。
胡德没有耽搁,立刻就去了鸟语林,可是却没有找到徐琴娘,徐琴娘收摊了,回家去了。
好在一起摆摊的,有人知道徐琴娘的住处,指了路,胡德便找了过去。
徐琴娘住在距离鸟语林不远的一处大杂院里,那大杂院里住了十几户人家,四十多人,把个原本不小的院子挤得严严实实。
胡德那异于常人的长相,一进大杂院,便引起了注意。
听说胡德是来找徐琴娘的,便有人给他指路,胡德找过去,好嘛,他家虽然是盗墓的,可是从小到大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他从来没有住过这么小的屋子。
屋子小得不能再小,可是徐琴娘不在。
又有人说,她可能是去了老余头那里,老余头是做鸟食生意的,徐琴娘的鸟食,都是在老余头那里拿货。
胡德按照指引,找到了老余头的家,徐琴娘还真在这里,可是已经死了,她和老余头倒在血泊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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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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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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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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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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