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还不算倒霉,那三个闯祸精从外面回来了,看到沈文清一副没骨头的样子,大弟轻蔑地嘲讽:“舍不得把钱给我们去吃饭,却舍得给外人,而且一给就是十两,我说大哥,你挺有钱啊,不如关照关照我们三个啊。”
听说这流里流气的语气,沈文清简直不敢相信,这番话竟是从一个十一岁的小孩子口中说出来的。
黄二狗那个卑鄙小人,也就只配生出这样的劣种。
想到黄二狗在外面自称是他爹的情景,沈文清就恨不能把黄二狗打一顿,当然,他也打不过。
好在,他还有亲爹,想到不日便要来白凤城接他认祖归宗的亲爹,沈文清重又看到了希望。
这时,大弟又说道:“对了,刚才在胡同外面,有人打听你来着,先是问这里是不是住着一个姓吴的,我们说没有,他又问那是不是有位沈公子,八成说的就是你吧。”
沈文清的眼睛亮了,在白凤城,可没有人知道他姓吴,他的亲爹叫吴士英!
那人先是找姓吴的,得知没有,这才想起他可能没有改姓,所以才会改口说找姓沈的。
这个人一定就是亲爹派来接他的!
“人呢,人在哪儿?”沈文清兴奋得两眼放光。
大弟看他一眼,漫不经心:“刚才就在胡同口,这会儿不知道还在不在,对了,他还带着一驾马车。”
大弟话音未落,沈文清已经一阵风似的冲了出去。
看到他远去的背影,大弟冷哼:“可不是我逼你去的,是你自己要去的,谁让你抠门不肯给钱呢,那就让你吃吃苦头吧。”
沈文清小跑着出了胡同,此时天色已经擦黑,胡同口没有人,他四下张望,果然看到不远处停着一驾马车。wWW.ΧìǔΜЬ.CǒΜ
马车,真的是马车,可不是随便哪户人家就能用得起马车的,这是亲爹派人来接他回去认祖归宗的,就是了,不会错的!
沈文清三步并做两步冲到马车前,说来也巧,车把式刚好回头,看到了他,上下打量,问道:“公子可是姓沈?”
“是啊,你是家父派来的?”沈文清试探地问道。
这时,马车的车帘从里面撩开,一个小伙子探出头来:“这位公子,我家老爷姓吴,他派我们来接我家公子,请问您是......”
“在下便是,在下沈文......吴文清,家父吴士英。”沈文清连忙说道。
小伙子满脸是笑,冲着沈文清拱拱手:“果真是公子,公子真如老爷所说一表人材,公子,小的是专程来接您的,这会儿城门快要关了,公子若是无事,不如咱们现在就动身上路?”
沈文清心中狂喜,他终于盼到了这一天,他想起藏在枕头下面的十几两银子,忙道:“那你们稍等片刻,我回去收拾收拾。”
小伙子笑着说道:“公子不用收拾了,老爷说了,那些旧物不要也罢,从今以后,公子是新身份新生活,一切都是新的,再说,吴府家财万贯,您是咱们府里顶门立户的大公子,吴家的一切,以后都是公子您的,府中已经为公子全都准备好了,就连新衣裳也做了十几二十件,时辰不早了,公子,咱们还是早些上路吧,否则城门若是关了,还要在城中多留一晚。”
沈文清心中温暖,只觉这些日子的苦没有白受,骨肉相连,果真还是亲爹最疼他最懂他。
至于枕头下面的那十几两银子,就当是打发叫花子了吧,以后吴家的万贯家财全都是他的,他怎会在乎这点区区小钱。
沈文清不再多言,车把式放上脚凳,沈文清便上了马车,或许是为了赶在城门关闭之前出城,所以马车走得飞快,待到沈文清想要问问这位小伙子姓甚名谁时,马车已经出了白凤城,向着官道而去。
沈家,二太太拉着沈凝问道:“凝儿啊,你说沈文清真的会有杀身之祸吗?可他现在就是一个穷书生,劫道的都懒得劫他,谁又会杀他啊。”
沈凝对自己的结论非常自信,白天时她看得清清楚楚,沈文清有劫数,命劫,而且就在眼前。
次日清晨,天还没亮,有位早起拾粪的老汉,沿着官道捡牲口粪,忽然,他看到路边的草根子里有一只鞋子,看那鞋面子,连个补丁也没有。
老汉看看脚上那双露出脚趾头的破布鞋,便走了过去,若是能捡到两只就好了,他现在就把自己的鞋子脱了,换上这一双。
不要小看拾粪,老汉天天在官道上捡大粪,经常能捡到好东西,昨天他还捡到一顶帽子呢,一看就是骑马时让风给吹跑的。
这鞋子八成也是。
老汉哼着小曲儿,走到草棵子里,先是把那只鞋子捡起来,在自己脚上比了比,大小差不多,能穿。
老汉挺高兴,弯腰拔拉着草棵子,想要找到另一只。
这一拨拉,果然直到一只鞋,老汉大喜,正想去捡,却发现这只鞋是连着脚的。
顺着那只脚往上看,老汉“妈呀”一声,转身便跑。
刚刚跑上官道,便看到一队穿着官衣的兵士骑马以过,也不知道这是军队里的,还是衙门里的,一个个都很威武,老汉本就受到了惊吓,忽然看到这些天兵天将一般的人,腿上一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什么人?”马上骑士高声喝问,看他惊慌失措,一副作贼心虚的样子,该不会是干了坏事吧。
老汉吓坏了,往身后指了指:“那里......那里......有个死人......”
马上骑士大手一挥,几名手下翻身下马,过不多时,便把一具尸体拖了出来。
看这尸体的衣着打扮,应该是个年轻人,年纪很轻,恐怕还不到二十岁。
马上骑士凤眼微眯,对一名手下说道:“把他的头抬起来。”
尸体的头被抬起来,脖颈上的几处印迹便清楚显现出来。
“这是被掐死的,也是,看着是个文弱书生,想要掐死他,就像掐死一只鸡。”一名手下说道。
马上骑士居高临下,看着死者的脸,他认出来了,这个死人,就是沈家以前那位大少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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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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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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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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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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