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光宗吓得缩缩脖子,不敢说话。
沈凝的眉头动了动,张春梅虽然衣着朴素,可却整整齐齐,连个补丁也没有,再看崔光宗,那衣裳明显不合身,虽然也没有补丁,可却破破烂烂,根本没有补。
沈凝摇摇头,什么时候做父母的也能考试,就像考科举那样,考试不合格的就不要让他们为人父母了。
就像张春梅这样,生了两个儿子,对大儿子只生不养,对小儿子倒是养了,可这哪叫养孩子?
张春梅一边走一边对崔光宗说道:“待会见到你那个杀千刀的爹,就跪下磕头,说你肚子饿,让他掏钱给你买肉吃,听到了没有?”
崔光宗听到“肉”字,眼睛亮了亮,问道:“娘,爹给了钱,真的就有肉吃了吗?”
“吃吃吃,一天到晚就知道吃!你还有没有出息!”张春梅骂道。
“爹说了,要想有出息就要读书,爹让我去读书。”崔光宗小声说道。
“就你这样的还想去读书?你爹是杀猪的,咱家可没有文曲星转世,读个屁书啊,读书又赚不来钱,娘和开赌坊的白爷说好了,等你再长长个子,就到赌坊里当伙计,递递毛巾送送茶水,一个月也有一两银子,那不是比读书要强?”
张春梅母子说着话,渐渐走远。
沈凝微微眯起眼睛,她清清楚楚看到,张春梅肩头趴着一只鬼,今天阴天,直到现在还没有出太阳,所以那只鬼就这样趴在张春梅肩头,一直走到了大街上。
世人只知鬼在夜间行动,白天不敢出来,其实这只是片面之词。
鬼在白天也能出来的,只要不把自己暴露在阳光底下就行了,当然,还要避开阳气盛的地方。
就像现在这只鬼,便是大咧咧趴在张春梅肩头,毫不畏惧。
那是一只女鬼,一袭红衣,神情狰狞,这分明是一只厉鬼。
刚才,沈凝已经看到了张春梅的脸色,苍白憔悴,眉宇间有浓浓的黑气,这只厉鬼缠上她,显然已经有些日子了。
反观崔光宗,虽然面黄肌瘦,可却不是被鬼缠身的样子,显然,即使张春梅和崔光宗住在一起,这只厉鬼找的,也只是张春梅一个人,并没有伤及无辜。
不远处有个缝补摊子,一个大娘正在飞针走线。
沈凝拽过小海的胳膊,不怀好意地笑了笑,稍一用力,便把小海的衣袖扯开一条口子。
小海哭丧着脸:“二姑娘,小的这件衣裳才穿了半年。”
“我让你姐给你缝件新的。”沈凝笑嘻嘻地说道。
主仆二人走到缝补摊前,沈凝对大娘说道:“大娘,我弟的衣裳破了,您这会儿有空补吗?”
大娘放下手里的针线,看了看小海衣袖上的口子,笑着说道:“有空有空,我这些不急的,先给你们补上。”
大娘指指旁边的两个小板凳:“你们坐下等等,一会儿就好。”
小海脱下褂子交给大娘,大娘穿针引线,便缝了起来。
沈凝则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大娘聊天:“大娘,刚才看到一个嫂子带个小孩,唉,那嫂子穿得倒还齐整,可那孩子一身破破烂烂,衣裳破了怎么也不补一补呢,是不是穷得连针线也买不起了。”
大娘一听,便道:“你说是崔江家的吧,肯定是,刚刚我也看到他们娘俩了,唉,不是我说,那就不是过日子的人家,崔江啊,是个杀猪匠,别看这杀猪匠上不了台面,可是赚得真不少,崔江是这里的老住户了,以前我就认识他,他先前娶了一房媳妇,那媳妇做得一手好卤味,就连那些别人看不上的下水,那媳妇也能做得香气扑鼻,可惜好人不长命,有一次在井边洗衣裳,掉到井里淹死了,崔江有情有义,给他媳妇守了三年,三年后,又娶了现在这个,是个寡妇,起先怀不上孩子,后来好不容易怀上了光宗,崔江那个高兴啊,在外面拼命赚钱,下着大雪都要去乡下杀猪,把赚来的银子全都交给他媳妇,就盼着儿子媳妇热炕头,能过上好日子。
可他这个媳妇,也不知道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把崔江的血汗钱全都给了娘家,她那娘家兄弟三天两头来家里,每次都是有酒有肉地招待,走时还要拿上银子,倒是崔江,每次回到家里,连口热饭也吃不上,那年大年三十,崔江带着猪肉从外面回来,家里穷得连一碗面都没有,想包顿饺子都不够,崔江来我家里借的面,说无论怎样,也要给儿子吃顿饺子,唉,可怜啊!”
大娘手头飞快,一边说一边缝,已经把小海的衣裳缝好了。
不过,沈凝心里也有数了,她问大娘:“崔江以前的媳妇姓什么?娘家也是白凤城的?”
“他那媳妇姓林,她是外地人,至于是哪里的,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她是逃难来的,遇到崔江就嫁了,在白凤城里无亲无故的,也是可怜人。”大娘说道。
沈凝又问:“她是在哪口井里淹死的?”
大娘朝着一个方向指了指:“从这里过去,拐一个弯就看到了,不过现在我们都不在那口井里打水了,都去隔壁街了。”
“为啥要绕远啊?”沈凝问道。
大娘四下看看,压低声音:“以前在这里住的一个姓徐的秀才,有一次他半夜从外面回来,路过那口井,看到有个红衣女人站在井边,徐秀才吓得半死,连家也没敢回,后来他把这事和别人说了,大家都说他是喝醉酒眼花,可是没过多久,徐秀才就让人给杀了,对了,就是以前住在最里面王老婆子家里的那个孟姑娘,徐秀才就是让她给杀的,你说,一个大姑娘,怎么就能把个大男人杀了呢,大家都说,徐秀才那晚遇上的十有八九真的是鬼,他是鬼上身才死的,再说,崔江以前的媳妇,不就是在那口井里淹死的吗?一来二去,也就没人敢去那里打水了,生怕被拉下去当替身。”
ωωω.χΙυΜ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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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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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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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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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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