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二狗和刘芸的三个孩子,号啕大哭,哭声震天。
全客栈的人都被吵醒了,有骂街的,有看热闹的,深更半夜,客栈里闹闹哄哄的。琇書蛧
沈文清无奈,只好重又回到房间,黄二狗一家立刻不闹了,跟着沈文清回房睡觉了。
接下来的几天,黄二狗就像是后脑勺上长了眼睛,沈文清只要逃跑,都会被他发现,不闹个天翻地覆,决不罢休。
沈文清被闹得焦头烂额,他现在开始怀念被鬼吵得睡不着觉的日子了,他算是发现了,与黄二狗和刘芸相比,那些鬼要可爱多了。
沈文清现在只盼着亲爹吴占英快点过来解救他,至于雇人败坏沈家和沈凝名声的这些事,沈文清是顾不上了。
沈凝看戏看得开心,这段时间心情不错,而沈凌的亲事也有了眉目,是张敏江嫂子的表弟,名叫耿清辉,今年十八岁,已经是位秀才公了。
十八岁的秀才并不多见,沈家一听便同意相看,相看的地方是在白凤寺。
三天之后,老太太、二太太,带着沈凌去白凤寺,沈凝和沈冰也跟着一起去看热闹。
好不容易能出城走走,老太太让三太太和沈梨花也跟着一起去,三太太不肯,沈梨花原本也不想去,听说张敏江也去,这才答应。
耿家人口简单,耿清辉的祖母已经不在,他的父亲如今在翰林院,母亲也跟着一起去了京城,他的弟弟和妹妹年纪尚幼,跟在父母身边,耿清辉是长房长孙,则代替父亲留在老家照顾祖父。
今天跟着耿清辉一起来相看的,除了做为媒人的夏老太太和女儿张敏江,还有耿清辉的二婶。
耿二婶是个爽利性子,快人快语,没过一会儿,就和二太太熟悉了,两位老太太凑到一起更是说不完的话。
白凤寺里有很多名人墨客留下的墨宝,有的刻在碑上,有的写在墙上,二太太朝着不远处有碑文的亭子指了指,悄悄对沈凌说道:“那个穿竹白色直裰的便是。”
沈凌下意识地抬起头来时,却见亭子里的少年也正看向这边,二人的目光在空中相遇,全都羞红了脸。
少年身材修长,肩膀很宽,不似一般读书人的白净斯文,反而带了几分英气。
那边耿二婶的声音传进沈凌的耳朵:“我家老太爷年轻时入过行伍,所以我这个大侄子啊,从小便跟着老太爷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不是我这个当婶子的自夸,我这个侄子,那可是文武全才。”
沈凌的脸更红了......
张敏江和沈梨花都是大归回娘家的,两人同命相怜,今天虽然跟着一起来了,可也只是和大家打个招呼,便避到一边。
沈凝见了,便和沈冰一起,叫上张敏江和沈梨花去放生池看金鱼。
白凤寺除了芍药,最有名的便是金鱼了,僧人们养了很多金鱼,形态各异,很是有趣。
那些金鱼都不怕人,看到有人站在池边,便全都凑了过来,一个小沙弥递过来一包鱼食,叮嘱她们不要多喂。
张敏江和沈梨花坐在一旁的石桌前,看着小姑娘们喂金鱼,张敏江笑着说道:“你还记得吧,咱们当年也来这里喂过金鱼。”
“怎么不记得,你把柳枝伸进水里逗金鱼,差点连自己一起掉进去。”沈梨花不忘揭闺蜜的老底。
“你也是啊,你还鼓着腮帮子对着金鱼吹气,说它们凑在一起太挤了,吹口气让它们分开,我说你吹气的样子,和金鱼一样,你还不高兴,回去的路上都不理我。”
两人说着说着,全都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又相对无语。
那时她们多么快乐啊,那时她们谁也没有想到,不过几年而已,她们便从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变成了愁苦凄凉的妇人。
“哎哟,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我家那个弃妇啊。”
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忽然响起,沈梨花和张敏江转身看去,便看到几个妇人朝着她们这边走了过来。
看到她们,沈梨花脸色大变,双手下意识地抓紧手里的帕子,因为紧张,关节泛起青白。
沈凝这时也转过身来,看到说话的是一名上了年纪的妇人,她瘦长脸,高颧骨,嘴唇很薄,一看就不是个好相与的人。
在这妇人身边,是两个打扮华丽的女子,年长的三十左右,粉面桃腮,珠圆玉润,另一个年纪小一些,十六七岁,柳叶眉,丹凤眼,如果不是太瘦了,倒也是个美人坯子。
沈凝在原主的记忆里没有找到关于这三个人的印象,但是看到沈梨花的反应,沈凝便猜到她们是谁了。
十有八九,这是韩家的人。
她走到沈梨花身后,便听到那上了年纪的妇人对旁边的美妇人说道:“真不要脸,一个弃妇而已,还敢出来抛头露面,呸!”
张敏江冷笑:“我当是谁,原来是那个疯子家里的人啊,我可听说,这疯病是能一代传一代的,说不定你家就是呢。”
老妇人闻言大怒,骂道:“姓张的,你也好不到哪去,不也是个别人不要的弃妇吗?”
张敏江笑道:“你不就是那个养出小疯子的老疯子吗?”
沈凝这时已经可以肯定了,这个老妇人就是她那个前任姑父韩纲的亲娘,而张敏江口中的小疯子,当然就是韩老娘的心肝宝贝韩纪了。
韩纪虽然被接回家了,可是却还是疯疯癫癫,整天疯言疯语,要么说有鬼,要么就说砍人脑袋,韩家几乎把方圆百里的道士神婆全都请遍了,都说韩纪是被女鬼缠上了,又是开坛作法,又是乩童上身,还有的神婆信誓旦旦,说那女鬼已经被打跑了,可是一通折腾下来,韩纪的疯病却一点也没见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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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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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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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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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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