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凝笑了笑:“您二位想一想,他是不是一直不愿意住在家里,为何会放着更好的白凤书院不去,反而去了离家很远的书院?这些年,除了逢年过节以外,他可曾主动回来过?”
老太太转头看向沈大老爷,老太太一病十几年,当然不如沈大老爷清楚。
沈大老爷恍然大悟,难怪呢,以前他只是不知道而已,现在既然知道沈文清的身世,再回想这些年沈文清的表现,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可他是怎么知道的呢?”沈大老爷不解。
“他和孟婉的生日只差一个月,两人又都是在宝泉出生,出生时又都是没有家人在侧,而且大太太对孟婉视若己出,再或者,舅太太和大太太说话,恰好被他听到了。”
最后这两句话,是沈凝根据海棠的经历说的,海棠就是听到了她们二人的对话。
这些年来,孟舅母利用沈文清和孟婉的身世,没少在孟氏这里要钱,一次两次或者没有人看出什么,但是次数多了,孟氏身边的人总会看出端倪。
沈大老爷无奈地摇摇头,既然确定沈文清知道自己的身世,那么沈文清的一些行为也就能说通了。
沈大老爷有些难过,到头来,最大的傻子是他自己。
老太太说道:“既然这样,那就索性不要藏着掖着了,把文清叫回来,问问他是什么意思,他若是想继续留在沈家,必须要以养子的身份。”
沈大老爷惊愕:“娘,那样一来,别人就会知道了,我岂不是成了笑柄?”
老太太冷哼:“这些天来,孟婉被从聂家送回来那一刻,咱们家便已经是白凤城里的笑柄了。”
外人不知道孟婉是孟家的种,只会嘲笑他们沈家养了一个陷害自家女儿的白眼狼。
沈大老爷想起孟婉的所作所为,面红耳赤,虽说这当中有孟氏的纵容,可是他也不是没有责任。
老太太怒道:“就这么决定了,我可不想将来到了地底下,让你爹责怪我。”
亲生的就是亲生的,不是亲生的,就不是!
沈大老爷还能如何,经历了那天在孟家的恐怖一幕,沈大老爷也担心沈家的列祖列宗会来找他,骂他用假孙子糊弄祖宗。
沈大老爷是真的病了,于是便让清泉出城,去书院接了沈文清回来,沈文清得知沈大老爷病倒,也只能回来侍疾。
回到府里,沈文清便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首先孟氏不在府里,据说是回了娘家,再然后,他发现下人们看他的眼神全都怪怪的。
他后悔了,他应该找个借口不回来的。
在他七岁的时候,有一次和孟婉一起捉迷藏,他躲在床下,这时他看到两双穿着绣鞋的脚走到床边,那是孟舅母和孟氏。
孟氏压低声音说道:“大嫂,我这阵手头紧,没有那么多银子。”ωωω.χΙυΜЬ.Cǒm
孟舅母冷笑:“你现在可是管着整个沈家的,别说是五十两,就是五百两你也拿得出来。”
孟氏说道:“我是真的没有,现在沈家是什么光景,你也知道的。”
“什么光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你当我是傻子吗?文清七岁了吧,你这个当家主母的位子也坐稳七年了,若是我告诉别人,他其实是不知道从哪里抱回来的,父不详的偷情野种,你猜我那位当过官的妹夫还会不会要你?”
孟舅母的这番话深深刻进沈文清心里,他从小就是个有心计的孩子,他默默记在心里。
以前他从未怀疑过自己的身世,但是从那以后,他便发现了很多端倪。
比如孟氏对孟婉太好了,有好吃的,孟氏都会留给孟婉,而不是给他。
孟氏会拍着孟婉睡觉,可从他记事起,孟氏甚至没有摸过他的头。
孟氏会把他挂在嘴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她的儿子一样。但实际上,孟氏只是在别人面前,才会关心他,私底下,孟氏从不会过问他的饮食起居。
但是对孟婉却是不同的,孟氏怕她冷怕她热,怕她吃不好,怕她睡不好......
但是沈文清不想放弃沈家嫡长孙的身份,从小到大,他享受了这个身份带给他的好处,他从很小时就知道,以后沈家都是他的,不仅是长房,还有没有儿子的二房和没有男丁的三房,他们的家业都是他的。
虽然沈家败落了,但是正如孟舅母所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沈大老爷对沈文清寄予厚望,每天都要亲自辅导他的功课,这也让沈文清感到害怕,尤其是有一次,沈大老爷带着他去见老友,老友笑着打趣:“你这儿子怎么长得和你一点也不像啊?”
老友是在开玩笑,沈大老爷也知道是开玩笑,老友不在意,沈大老爷不介意,但是沈文清害怕了。
随着他渐渐长大,他越来越不像沈家人,不但不像沈家人,他也不像孟家人。
他想找个地方藏起来,不让任何人发现他与沈家人的不同,后来他终于有了机会,他借口要跟着夫子读书,便住进了夫子家中,再后来,他又考进了离家很远的书院!
想到这些过往,沈文清越发忐忑,可是该来的还是来了,还在病榻上的沈大老爷,让人请了老太太和沈二老爷过来,当面说了沈文清的身世。
“文清,你不是我的儿子,当年,孟氏膝下无子,便从外面抱了你回来,谎称你是他的亲生骨肉,想来这件事,你一早就知道了吧?”
沈文清脸色大变,他想都没想便跪在地上:“父亲,您是在开玩笑吧,儿子是您亲生的。”
沈大老爷忽然觉得有些讽刺,若是沈文清承认自己早就知道,那他反而会觉得亏欠,可现在,沈文清却一口否认,一脸无辜。
沈大老爷挥挥手,说道:“我已经开了祠堂,把你的名字从族谱里去掉了,父子一场,我也不会亏待你,你若是还想留在书院读书,我会一直供你读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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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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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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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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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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