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有的时候在看风景,遇到灵气充沛的地方便停下来修炼,还有的时候,她们会在某处停留下来,驱鬼驱邪,斩妖除魔。
一晃,两年之期过去,沈凝终于回到京城。
胡巧巧又到了修炼的紧要关头,去了白凤城,请白老太太帮她护关,因此,没有跟着她一起回京。
沈凝提前让纸人进宫报信,这两年里,她都是用这个方法给宫里和家里报平安的。
这一次依然如是,不过她只说最近回来,并没说什么时候回来,因为连她自己也无法确定。
也是因为胡巧巧去闭关了,她没了“坐骑”,脚程慢了,所以就更无法估计返程的时日了。
因此,当沈凝在十里长亭看到那道熟悉的矫健身影时,整个人都怔住了。
他怎么知道她今天到啊?
派人跟踪?
那不可能,以她现在的修为,有人跟踪肯定早就被她发现了。
守株待兔?
可能吗?他是不是傻?
事实证明,自从收到沈凝的纸人传书之后,某人每天都会从繁忙的朝政中抽出时间,来这里碰碰运气。
落日余晖中,年轻的天子一袭箭袖骑在马上,目光宠溺地看向冲着他傻笑的女子。
眼前这个一身粗布衣裳,束着马尾,满脸阳光的姑娘,就是他等了两年的人儿。
花开花落,花落花开,弹指十年。
这十年里,皇朝国泰民安,皇帝派范无病一举攻入胡国,迎回先帝灵柩,如今的胡国和达虏,全都已经是皇朝天下。
一驾看上去平平无奇的马车,停在京城最大的酒楼寻味楼前,马车上跳下来一男一女两个小娃娃。
两人都是五六岁的模样,男孩清秀冷峻,像个小大人,女儿则俏皮灵动,尤其是一双大眼睛,左顾右盼,古灵精怪。
两人刚刚走进寻味楼,大东家沈二老爷便迎了出来:“你们两个怎么来了?”
沈二老爷向他们身后看了看,见只有几个暗卫模样的人跟在后面,他压低声音:“你娘又走了?”
男孩点点头:“妹妹吵着要出来,父亲太忙,没空管我们,就让我带着妹妹出来走走。”
沈二老爷乐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好好,酒楼里添了几道新菜,让他们做上来,给你们尝尝。”
女孩笑着拍手:“谢谢叔公,吃完饭我们还要去看太祖母。”
“好,来,咱们去二楼的雅间。”沈二老爷说着,便要带他们上二楼。
小女孩扭着身子直摇头:“我不去,我要在大厅里,父亲说了,这叫与民同乐。”
沈二老爷的脑门上瞬间一层冷汗,这京城里谁不知道他家侄女是皇后啊,谁不知道太子和公主是龙凤胎啊,他领着这对小祖宗往大厅里一坐,得,傻子也能猜出这两位的身份了。
没等沈二老爷开口,男孩便教训起了妹妹:“酒楼里人多眼杂,我们不能给叔公添麻烦,还是去二楼雅间吧,临窗可以欣赏河上景色。”
小公主嘟起小嘴,老大不乐意地跟在哥哥身后上了二楼,不过,当她喝到酒楼里最出的杨梅果汁时,便又喜笑颜开了。
沈二老爷陪着他们一起吃,问道:“你们的娘走了多久了?”
小公主:“一二三四五天呀。”
沈二老爷又问:“她说了去哪吗?”
小公主:“她说去打怪,那肯定是去了有妖怪的地方呀。”
他们的娘,就是这么腻害。
沈二老爷在心里直叹气,古往今来,就没有见过当皇后当得这般随意的,除了怀孕和坐月子以外,其他时候,就是说走就走。
好在现在有两个孩子拴着她,她走的时间都不长,少则两三日,多则十几日,这些年来,沈二老爷每次见到她,即使肉眼凡胎,也能感觉到她身上似有光彩,且,这光彩一日胜过一日。
沈二老爷不知道,这便是功德之光。
“你们父皇没有不高兴吧?”沈二老爷小心翼翼地问道。
逢年过节,沈家人都会被邀请进宫吃团圆饭,有时候,皇帝甚至还会轻车简骑来沈家看望老太太。
他那个皇帝侄女婿,也是越发沉稳,越发威严了。
“父皇没有不高兴,黄河有个支流发生水患,朝廷派了很多人过去,我娘不放心,和胡大姨一起过去看看。父皇说我娘是最贤德的皇后。”小太子与有荣焉。
沈二老爷笑着点头,他那侄女,可不是出去游玩的,她是去做大事的。
在寻味楼吃完饭,兄妹二人便乖乖地在雅间里等着,等到沈二老爷忙完手头的事,便带上他们一起回了沈府。
沈家已经搬出了甜井胡同,如今住在皇城内的一座大宅子里。
老太太虽然年事已高,但是耳不聋眼不花,身体非常硬朗。
她的爱好多年不变,每天早上,她都要带上钱妈妈去吃早点,而且还要换着地方吃,免得人家知道她是皇后的祖母,就不讲八卦给她听了。
除此以外,老太太还用沈凝给她的银子,开了几家善堂,做了很多善事。
上午,老太太在早点铺子里出来,便去善堂里走一走,看一看,这家善堂的孩子该添置棉衣了,那家善堂里的教书先生水平不行,要换掉。
老太太每天乐此不疲,精神奕奕。
沈凌的夫君前几年考中庶吉士,在翰林院观政三年后,便带着沈凌外派出京了,并非京城没有合适的位置,而是他想出去历练,做一名能吏。
沈冰则嫁到了京城,夫君是叶大人的侄子。
如今的叶大人已经贵为首辅,是皇帝的左膀右臂。
说来有趣,叶大人没能让沈大老爷做成自己的表妹夫,却让自己的亲侄子做了沈家的小女婿。
兄妹俩过来的时候,沈冰恰好也带着孩子在娘家,孩子们凑在一起,便玩得难舍难分了。
沈大老爷见了,连忙让跟着兄妹俩的暗卫回去说一声,皇帝大手一挥,行了,让他们在外家多住一天吧。
次日,宫里便来人接他们回去,兄妹俩向太祖母告辞,又和表弟表妹约好下一次见面的时间,这才回到宫里。
一进宫,他们便去向父皇请安,刚进御书房,便看到父皇腿上坐着一个人。
看到他们进来,那人便跳了起来:“两个小宝贝,阿娘回来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正文结束,后面还有几章番外)
琇書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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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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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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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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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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