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又过了一个月,传国御玺仍然没有找到,新帝忍不住想要再刻一枚了,可是又怕被人知道,引起新一轮的嘲讽。
就在皇帝还在考虑要不要雕刻新的传国御玺时,锦衣卫送来了一个令他震惊的消息。
皇太孙班师回朝了,而且已经快到京城了。
这太突然了,在此之前,竟然一点消息都没有。
“你们锦衣卫是干什么吃的,怎么到现在才知道?”新帝大声质问。
锦衣卫指挥使面红耳赤,是啊,他也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
还能有什么事,是锦衣卫查不到的?
可偏偏皇太孙回京的事就没有查到一点蛛丝马迹。
那不是一个人,而是二十万的大军啊,从边关到京城,这么远的路,要路过很多地方,会有很多人见过他们吧,可是到头来,却没有一个人把这件事禀告上来。
锦衣卫指挥使跪倒在地:“是微臣失职,还请陛下处罚。”
新帝挥挥手让他下去,他刚刚登基,还没有站稳脚跟,他还没有笨到要处罚锦衣卫指挥使的地步。
可这件事太蹊跷了,新帝很怀疑,锦衣卫里有了内鬼。
这件事是被刻意隐瞒的。
不过,那什么皇太孙居然还敢来京城。
新帝想起皇太孙手里的把柄,恨恨地笑了。
是的,如果不是皇太孙抓了那几名刺客,他也不会急着登基了。
现在他是皇帝了,哪怕皇太孙拿出那些人证,也已无法撼动他了。
想到这里,新帝忽然迫不及待想要见到那个所谓的皇太孙了。
他迫切地想要知道,皇太孙听说他已经登基做皇帝之后的表情。
这本是锦衣卫报给皇帝的消息,可不知为何,全城百姓全都知道了。
皇太孙要回京了。
皇太孙已经快到京城了。
皇太孙是真是假,马上就要见分晓了。
天呐,皇太孙你可一定要是个假的,我可投了二百两银子就赌你是假货,你如果是真的,接下来一年,我都要喝西北风了。
在万民期待中,在新帝的碎碎念中,这一天终于来临了。
一大早,百姓们便自发地聚集在城门前,到了时辰,城门一开,百姓们便蜂拥而出,他们守在城外的十里亭,等候皇太孙率领胜利之师凯旋回京。
沈凝和胡巧巧也混在人群里,她们改了装束,脸上还加了禁制。
给脸加禁制时,胡巧巧问沈凝:“加了禁制,你的皇太孙还能认出你吗?”琇書蛧
沈凝:“他能不能认出我来,这重要吗?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看看他现在长什么样了,他走得太久了,我都快要想不起他的模样了。”
胡巧巧:你连霍明睿的样子都忘了?你还是人吗?
沈凝:天师想忘谁就忘谁,你别管。
随着一片欢呼声,沈凝看到了从远方走来的那黑压压的一大片人。
是他回来了!
可惜,沈凝很快就看不到了,因为更多的人挤了过来,都是一些五大三粗的小伙子,站在那里就像是一片山。
沈凝和胡巧巧虽然不矮,可那是和普通女子相比,现在挤到男人堆里,她们就不够看了,两人踮起脚尖依然看不到。
这么多人,她们总不能使用法术吧。
沈天师和胡大仙,生平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无助。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办法了。
不过,这一天,沈凝还是看到了霍明睿。
城外没看到,她是在城内看到的。
二十万大军没有进城,霍明睿和范无病父子带了一万人进城。
他们走在京城宽敞的街道上,两边都是看热闹的百姓。
“那个就是皇太孙吧,他怎么戴着面具呢。”
“是啊,看身材很高大啊,不知道为何会戴面具。”
“该不会是因为他长得很丑,不敢被人看到真实面目吧。”
“胡说八道,你没听过兰陵王的故事吗?就是因为兰陵王长得太好看了,担心无法震摄敌人,这才会戴着面具。”
“看,他们是去的皇宫的方向,皇太孙要进宫见皇帝了!”
忽然,一个声音高声喊道:“皇太孙,你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
天呐,京城百姓可真够直接的,这就问上了?
沈凝目瞪口呆,正想和胡巧巧咬耳朵,便又听到了来自更多人的质问。
“是啊,皇太孙,你真的是先帝的孙儿吗?”
“皇太孙,你如果是真的,你就眨眨眼。”面具是露着眼睛的,眨眼还是能看到的。
“皇太孙啊,求求你,你可一定要是假的啊,我把全副身价全都买的是你是假的。”
沈凝:这是个傻子吧。
不过,在这里向皇太孙提问,也是一件挺好玩的事。
于是,沈凝清了清嗓子,冲着马上的人高声喊道:“皇太孙,我买的你是真的,你能不能把面具摘下来,给我们大家看看啊。”
皇太孙的耳朵动了动,这个声音,太熟悉了,已经刻在心上。
他寻着声音望过去,便看到那个正在跳着脚冲他喊的小小人儿。
是的,挤在人群里的沈凝看上去很小,个子小小,模样也小小的,
甚至,他都看不清她的容貌。
可他知道,这就是她,是他心爱的小姑娘。
她也来接他了,她也想他了吗?
藏在面具后面的皇太孙笑了,他伸出手,摘下了脸上的面具。
“天呐,快看,皇太孙真的把面具摘下来了。”
“皇太孙好平易近人啊,让他摘面具,他就真的摘了。”
“天呐,我要疯了,皇太孙他长得可太好看了。”
“是啊是啊,皇太孙太好看了,他长在我的审美上。”
“不对啊,我怎么觉得皇太孙有些面熟,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怎么可能,你一个杀猪的,怎么可能见过皇太孙?”
“别说,我也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皇太孙,真的,我可不是杀猪的,我说起来也是给衙门办事的,我在衙门里当差。”
“狗屁的在衙门当差,你就是个跑脚送信的,你那也叫当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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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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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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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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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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