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雪记得,刚带她入府时,阿莲还是一副病恹恹的样子,经过几日调养,她倒恢复得极好,原本苍白的脸色也变得红润有光泽。
见她似有意在等自己,凌雪便道:“你在等我?”
阿莲点了点头,上前道:“奴婢听说禹州闹灾,奴婢也想尽一份绵薄之力。”
凌雪道:“你身子刚好,不如就留在府中好生调养,有玉珠跟着我去就足够。”
阿莲闻言,当下就跪在了地上:“郡主待奴婢恩重如山,奴婢心里都记得的,经过这几日的调养,奴婢身子已无大碍,奴婢也想为百姓尽一点力,不会为郡主添麻烦的。”
见她十分诚恳的模样,玉珠便道:“郡主,就让她跟着去吧,她留在府里也闷得慌,将/军平日里也不让她近身伺候,还不如让她跟着咱们去难民营帮忙。”
看着她瘦弱的身影,凌雪蹙眉道:“去难民营可不是去玩的。”
阿莲道:“奴婢明白,奴婢不怕吃苦,什么活都能干的。”
想着自己身边的确没几个得力的帮手,难民营有许多还需完善的地方,处处都需用人。凌雪见阿莲还算有几分机灵,留在身边帮忙也未尝不可。
思及此,她便道:“好,你跟我一起去吧。”
玉珠赶紧上前将阿莲扶了起来,道:“太好了,有你帮忙,我也能省不少力气了。”
阿莲笑着道:“能为玉珠姐姐分忧,是我的福气。”
凌雪道:“你们两别墨迹了,你们坐后面的马车吧。”
玉珠应了声,拉着阿莲就上了后面的马车。
坐在马车里,阿莲有些受宠若惊。
以往她虽在魏府做妾,可从未坐过马车,魏景浪从不让她们出门,只是将她们囚禁在府里,心情不好时,便冲她们发泄,变着花样折磨。
这样奢华的马车,她还是第一次坐。
阿莲摸了摸榻上软软的狐毛毯子,道:“我们做奴婢的也能乘坐这么好的马车吗?”
玉珠道:“做奴婢的怎么了?我从小与郡主一同长大,郡主从未将我当做奴婢,平日里有好吃的好玩的,郡主都会给我留一份。”
“每日跟郡主出门,她都是让我乘坐一辆马车的。”
阿莲语气羡慕地道:“你真有福气,生来便遇到这么好的主子,不像我,孤苦无依,无亲无故……”
听到这,玉珠不免有些同情,也想到自己的身世。
她安慰玉珠道:“你别难过啊,我自小也无亲无故,是王妃将我收留在府中,陪郡主一同长大。”
“如今郡主将你留在府里,你也不再是一个人,往后我们尽心尽力伺候郡主,郡主是不会亏待我们的。”
阿莲道:“真的吗?郡主会喜欢我吗?”
玉珠道:“当然会啊,你若喜欢坐这马车,日后出门都可以坐。当年王爷迎娶王妃时,百里红妆,两万骑兵相送,王妃陪嫁过来的嫁妆岂止这区区几辆车马,若说富可敌国都不算夸张。”
“这次难民营的吃穿用度,都是郡主自己出钱置办的。只是今年府中存放的新米不多,救济灾民远远不够,还是需要世子向朝廷要赈灾粮才行。”
前往难民营的路途还长,玉珠喋喋不休,嘴也没个把控的。
阿莲听得极为认真,眼里流出向往之色。
最后,阿莲道:“郡主对玉珠姐姐真好,可郡主为何不给玉珠姐姐指一门好婚事呢?毕竟,嫁人才是女子最终的归宿啊。”
玉珠从怀里掏出一包松子糖,随手扔了几粒进嘴里,道:“嫁人?我可不想嫁人,我要一辈子呆在郡主身边伺候的,郡主待我这样好,我才不要嫁人呢。”
阿莲道:“玉珠姐姐说什么傻话,女子哪有不嫁人的?”
玉珠道:“我就不嫁啊,郡主是这世上待我最好的人,往后,郡主去哪我就去哪,与未来夫君相比,还是郡主最重要,我要一辈子伺候郡主的。”
阿莲笑了笑,不再说话了。
一炷香后,马车终于停了下来。
玉珠将剩下的松子糖揣进怀里,对阿莲道:“到了,我们下去吧。”
阿莲跟着玉珠一同下了马车,凌雪也从另一辆车马下来。
难民营环境简陋,比不得府里敞亮宽阔,阿莲一进去就闻到了里面臭气熏天的气味,忍不住用袖子捂住了鼻子。
玉珠倒是习惯了,大大方方走在前面,道:“这里难民居多,昨日才建了水车,郡主让我买了许多雄黄酒,待会我们要带领他们将房屋周围都涂抹一遍才行。”
阿莲点了点头,嘴里应道:“好,玉珠姐姐尽管吩咐就是。”
凌雪走到两人面前,将今日之事一一安排妥当。
“你们两今日需要做的事还很多,你们稍后带领百姓将房屋周围的枯叶清扫干净,再用艾草放在房间熏上一日。”
“雄黄酒需能防虫去腐,可夏日炎热,蚊虫太多,万万马虎不得。”
玉珠和阿莲一一应下。
凌雪又道:“眼下粮食紧缺,朝廷不知何时才能派发赈灾粮,吃穿用度都需节省才是。”xǐυmь.℃òm
正当这时,一道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凌雪转身一看,见着来人不由面露欣喜。
“未央,你怎么来了?”
齐未央提着裙摆从马车上下来,对几人道:“我来给你解燃眉之急啊。”
凌雪往后一看,见马车后正堆放着几袋沉甸甸的粮食。
齐未央道:“这里有二十袋米粮,是我爹让我拿来的。虽然不多,但也足以应付一阵子了。”
凌雪道:“回去替我谢谢齐伯伯,这些粮食是你家粮仓里的吧?”
齐未央点头道:“我爹正在调查霉米一事,此事牵连甚广,朝廷早就乱做一锅粥了,赈灾粮一时半会也派发不下来。这些粮食是我爹让我送过来应急的。”
凌雪也明白这其中关系。
在上位者眼里,区区几百个难民,自然比不上朝廷安定重要!
眼下也没别的法子,只能先稳住难民才行。
齐未央也自愿留在难民营里帮忙。
正巧前两几日下了一场雨,山上野菜长势茂盛。
百姓们都是饿过肚子的,自然不愿放过采摘野菜的机会。
吃饱饭后,几个身强体壮的男子便自发奋勇的想要进山采摘野菜。
眼下正是粮食紧缺之时,粮仓里的粮食也不知能撑多久。山里有野菜,凌雪当然不会阻拦百姓去摘。
只是那片后山,地势险峻,夜里时常有野狼出没,凌雪便叮嘱他们务必要在天黑之前赶回来,若遇到野兽,恐怕连命都没有。
几名男子都是有家室的人,老婆孩子都留在难民营里,自然不敢马虎,点头应下后就风风火火上山去了。
傍晚时分,上山的几个男子忽然火急火燎的赶了回来。
凌雪正在厨房熬制汤药,忽然就听玉珠在屋外喊道:“郡主,郡主,您快去看看,好像出人命了。”
原来,几个男子上山采摘野菜时带回一个半死不活的男人。
男人约莫二十出头的样子,浑身遍布鞭伤,伤口深可见骨,眼下正浑身是血的躺在竹榻上。
在山上时,几个难民便检查了一下他的伤势,伤口实在太深,以至于扛回来时,众人也不敢擅自为他清理伤口,只等着让凌雪先看个究竟。
见凌雪前来,围在男人身边的百姓连忙散开,主动为凌雪让出一条道来。
凌雪走到男人面前,随即蹲下身给男人诊了诊脉。
探到男人微弱的脉搏后,凌雪微微蹙眉,随即拔出袖子上的银针,刺破男人手手指。
再次拔出银针,针头已呈现黑色,连指尖涌出的血也是黑色的。
凌雪不由深看了男人两眼。
她发现这人虽然身受重伤,体内还中了剧毒,可即便如此,他却始终吊着一口气没有死去。
实乃奇迹!
凌雪不做迟疑,立刻用银针护住他的心脉,再取出随身携带的解毒丸,喂他服下。
若换做常人,伤成这样,早已没命。
可他却尚存一丝意识,竟还懂得自行吞服解药。
凌雪抬眸看向在场的众人,问道:“你们是在何处找到他的?他怎会伤成这样?”
这时,人群中有人解释道:“这人是在半山腰上遇见的,当时俺们还以为是具尸体,不想嘴里竟还吐着气,俺们也不知他是谁,想着他兴许也是受难的灾民,便将他带了回来。”
“姑娘瞧瞧,这人还救得回来吗?”
“若实在没救,俺们便挖个坑,将人好好安葬了。”
凌雪道:“暂时还死不了。”随后,她遣散了众人,只留下玉珠和阿莲在房中帮忙。
她让玉珠去烧热水,顺便找一身干净的衣物,又让阿莲找来一把剪刀和针线。
东西准备妥当后,凌雪用剪刀剪开男人身上的衣物,将身上的伤口全部暴露出来,又用毛巾汲了热水,清理掉伤口处的血污。
玉珠在一旁看得直皱眉,最后还是不忍的别过了目光。
反观凌雪就显得淡定得多,甚至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伤口擦拭干净后,她又取来银针,用火消过毒后,穿针引线,一针针将男人身上的伤口缝合起来。
阿莲和玉珠在一旁看着,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生怕影响到了她。
即便她手法娴熟,动作也十分迅速,可单是缝合伤口就耗费了一炷香的时间。
男人身上的伤口深深浅浅,早已数不清有多少!深一点的伤口甚至能看到里面的骨头。
玉珠见状,胃里一阵翻腾,好几次差点吐出来。
阿莲则是一脸凝重的看着男人,若有所思。
唯独凌雪处事不惊,一点点将男人身上的伤口缝合好了。
伤口缝合好后,凌雪取出金疮药,均匀的洒在伤口处,又用干净的纱布将伤口包扎好。
做完这些,凌雪方才伸了伸懒腰,缓缓站起身来。
玉珠看了看床上被包成粽子一样的男人,道:“郡主,这人能活吗?奴婢看他身上的伤口足足都有上百道了吧。”
凌雪道:“放心,死不了,伤口虽多,好在没有伤及肺腑,加上这人体格强壮,若好生调养,会好起来的。”
玉珠道:“那岂不是又多了一张嘴吃饭,郡主,等明日奴婢也上山去采野菜吧,今日他们采回来的野菜还挺好吃的。”
凌雪笑道:“好啊,你想去就去吧,回来给你烙野菜饼,那才叫一个香呢。”
见阿莲一直盯着榻上的男人看,也不说话,玉珠便打趣道:“阿莲,你在看什么呢?是不是看他生得好看,小姑娘动了芳心了?”
“等他醒来,我替你说道说道,如何?”
本是一句玩笑话,阿莲却听得脸色一白,连连摇头道:“玉珠姐姐不要拿我取笑了,我怎会对他动心……”
凌雪也察觉到了阿莲的异样,便盯着阿莲道:“你认识他?”
凌雪倒也不是胡乱猜测。
只是当初也是在那座山捡到的阿莲,若说是巧合未免也太巧了!
阿莲身子一颤,眼中不经意闪过一丝惊恐。
“怎会,奴婢怎会认识他……奴婢也是第一次见着他呢。”
玉珠见她脸色苍白,似被吓到一般,语气关切的问道:“阿莲,你没事吧?你脸色怎么这么苍白?”
阿莲声音轻颤的道:“我……我只是被吓到了……”
凌雪见阿莲魂不守舍,似乎是真的被吓到了,凌雪便不再追问,每日换药的任务也交给了玉珠。
此时,齐未央正将难民营里所有的百姓聚集在一起,打算将所有难民的名字登记在册。
这是齐铭告诉她的方法。
难民众多,若疏于管理,一旦发生暴乱,后果不堪设想。
一方面为了统计人数,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后期能后更好的分配赈灾粮,他们必须得有这么一份名册。
等到所有难民登记在册,凌雪和齐未央才知道,目前聚集在这里的难民一共有七十二户,两百三十口人,其中还有三十六人是京中混入的乞丐和一些无家可归的流浪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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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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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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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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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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