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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入慕之宾>第二百四十七章 毬场(上)
  开场之后,厮杀就格外激烈。

  最受人瞩目的,当然是子烨。

  他抢夺起球来,一向稳准狠,就算是有数人防着,他也总能驱驰突入,如游龙一般穿过间隙,将对手甩到后面。

  每过一人,场上的欢呼声就会爆发一下,而当他夺到毬的时候,更是人声鼎沸。

  他挥杆一击,马毬飞入网囊,人们的欢呼声震耳欲聋。

  子烨调转马头,驰骋而回,与兄长交错而过时,拍了拍手臂。

  第二受人关注的,显然就是兄长。

  他虽是第一次在这马毬场上亮相,但丝毫不怯。他与子烨两相呼应,互相传球,从无失手。琇書蛧

  我对兄长的本事一向了然于胸,并不像别人那样诧异。

  旁边,嗑瓜子的声音一直不曾停下。

  明玉看着下方,目光直直。

  不过最让我刮目相看的,是景璘。

  我曾担心他上场是为了争个风头。这马毬场不比别处,连子烨这太上皇也要奋力争抢,没有人会让这景璘。到头来,他只怕不但风头没抢上,还要因为毬技差,被人喝倒彩。

  可是不料,他竟是没有表现得难看。

  虽然能看出他参赛极少,不懂得如何与人配合,但只要毬传到他的杖下,竟是从未丢过。

  这不奇怪。他自少时起,就时常与一大群狐朋狗友出没游乐之所,除了马毬不会,样样精通。骑马这等能溜出去玩的本事,就是他最早学会的。

  只是他的能耐也最多到骑马带毬不丢,有人来抢,他并没有那能与之匹敌的战技。

  不过他到底是个聪明人,在对手将要抢到毬的时候,他就会把球打出去,传给同队。

  景璘毕竟是皇帝,虽不曾出彩,却也不曾拖后腿。故而每有动作,场上也总会爆发出喝彩之声。

  我很是诧异,问明玉:“你果真不知他何时学会的马毬?”

  “不知。”明玉嗑着瓜子,若有所思,“此事不对劲。”

  我不明所以:“哪里不对劲。”

  “你不觉得,北戎不该羸弱如此?”

  我看向场边。

  这马毬,凡进毬一次,便会插上一面绣旗。如今,天朝这边六旗,北戎只有寥寥两旗。如此悬殊,确实与乞力咄在大殿上要求比试时的气势相去甚远。

  再看场上,乞力咄已是气喘吁吁,汗透衣背,但仍着急地指挥着场上之人防守,声嘶力竭。

  “也许是乞力咄自视甚高,未料到这边竟如此神勇?”我说。

  明玉摇了摇头,意味深长:“你没看出来了,他不擅马毬,手下那些人也不听他的。”

  我不置可否。

  “方才那个叫做阿南的男子,去了何处?”明玉忽而道。

  我这才想起那人来,将眼睛往场上张望。正在此时,场边鸣金,是暂停之意。

  只见乞力咄纵马跑下场去,一人换了上来。

  那人正是那个阿南。

  明玉露出笑容:“我觉得好戏要来了。”

  阿南上场,栗色的头发并不长,没有束起,任由它在风中飞扬。他任由坐骑撒开四蹄,风驰电掣地跑过全场,似漫无目的。

  但就连我也发现,北戎的人似乎从一盘散沙的模样,一下凝聚了起来。纷纷跟在阿南身后,打着唿哨,一反方才的疲惫之气。

  “这阿南究竟是什么人?”我好奇道。

  明玉嗑着瓜子,目光灼灼。

  “你说,”她忽而道,“他那胡子若是刮干净了,会不会也是个俊俏儿郎?”

  我:“……”

  这个阿南,果然刚上场就不同凡响。

  若说天朝这边的主心骨是子烨,那么北戎那边,则全然唯阿南马首是瞻。

  阿南一个动作,便可让所有人默契地动起来,围绕着他,如同传说中的狼群追随狼王。

  不消多时,北戎连得四旗,与天朝打成了平手。

  气氛一下变得紧张起来。

  我和明玉皆顾不得庄重,与众人一道站了起来,在阑干边上眺望。

  不过子烨这边自然也不是吃素的。纵然连连被破了门,他们还是很快回过神来。

  万众焦虑之时,子烨却是不急不躁。

  他先领着众人跑到场边去,从侍从手中接过水碗,仰头灌下。歇息一会之后,他与众人简短交代了一番,换了一根月杖,重新上场。

  这一回,天朝显然也找对了路子。

  若说阿南的战法似狼群,子烨的战法便似那猎手。

  虽也是以一人为帅,但多路并进,将对方攻势阻挠截断。两边的战法各有所长,又各有所短。就连景璘也似乎拼了出去,仗着自己的马更好跑得更快,从对方手上抢球。

  好几次,子烨与阿南面对面陷入争夺,马毬在二人的月杖下飞跃滚跳。我的心也不由地跟着起起落落,手心沁出了汗。

  有那么两次,我看到阿南的月杖几乎要打在了子烨身上,只觉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跳了出来。

  “这阿南,竟是颇有本事。”明玉那毫无道义的看得饶有兴味,凑过来压低声音,“你说,他的手臂和太上皇比,谁粗些?”

  我忙瞪她一眼:“嘘!”

  场上的鏖战,在此起彼伏的助威声中结束。

  最终,天朝十八旗,北戎十五旗,天朝险胜。

  若我不曾记错,这一场,当是子烨赢得最艰难的一回。

  但这并不妨碍他获得众人的称颂。子烨的衣袍被汗水湿透,驰骋之时,他脱下外袍,露出里衣。那山呼万岁的声音如排山倒海,追随着他一路而去。

  北戎虽然败了,却也并不耻辱。子烨如同上回在京城时那样,置酒与对手共饮。

  不过这一次,由景璘出面赐酒。

  只见景璘将盛满美酒的金杯递给阿南,似是对他说了什么。

  阿南笑了笑,接过金杯,一饮而尽。

  景璘看着他,少顷,又将酒赐给了乞力咄。

  那宾主尽欢之态,让场上和乐一片。

  我皱了皱眉,唤来兰音儿。

  “请秦叔去打听打听阿南的来历。”我说,“他说他母亲是阿史那家的,应当不难查。”

  兰音儿讶然,道:“皇后为何要秦叔来打听他?他是北戎副使,想知道他底细,问问鸿胪寺便一清二楚了。”

  这些日子,她确实跟着桑隆海学了不少规矩,什么事归哪里管都知道了。

  我摇头:“此人怕是不会那么简单。秦叔有秦叔的路子,你让他打听便是。”

  兰音儿忙应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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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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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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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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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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