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兰音儿带回来的消息,当下洛阳城中,到处都在议论此事。
皇帝与番邦来使赛马毬,在京城是全城轰动的大事,在洛阳却不算是。
虽然每逢子烨上场,只要允许百姓围观,毬场周围必是人山人海。但对于洛阳人而言,他们只是想看到子烨而已,至于马毬本身以及与何人对阵,兴趣则少了很多。
这一次却不一样。
首先,他对阵的是北戎;
其次,坊间盛传,这逑赛是太上皇后我揽下来的;
再次,与这逑赛同日举办的,还有一场女子逑赛,宫中女官对阵回纥的王女。
跟着这些消息一道传开并被人热议的,是缬罗在乌孙国的经历。她如何先嫁给老乌孙王,又如何被篡位的王子看上烝娶,再如何从母国请来兵马杀了篡位者,最终如何抛下王后的位子回到回纥去。那每一段,都能让茶楼酒肆的说书人添油加醋地发挥起来,吸引众多食客们慷慨打赏。
而于我而言,这些统统都不算什么。
让我感兴趣的,是京城的消息。
董裕终于来了。
和他一起来的,是赵王。
说来,这两人这个时候才出现,着实令我失望。
尤其是赵王。
自从子烨与我说过从前的事之后,我就对此人充满了好奇。甚至董裕站在我的跟前,我想把他一刀砍死的心也不那么强烈了。
兄长说,父亲当年出征之前,曾让他和秦叔盯着赵王。这些年,秦叔也一直在查赵王。
秦叔来见我时,我向他询问过此事。
“赵王人望甚高,京中的大臣,大多与他有来往。”秦叔答道,“当年之事虽不好查,但赵王的根基,只怕比我先前所想更深。便是洛阳这边,恐怕也与他有些牵扯。”
我讶然:“哦?”
“赵王惯于以施恩笼络人心,他手下的爪牙,并不止董裕。”秦叔道,“董裕之所以招嫉恨,是因为他做了许多见不得光的丑事,这些事,都是面上的。皇后手上已经有了足够的人证物证,只要有朝一日,太上皇决意收拾他,一切皆不过是举手之劳。赵王不一样。他名下的事,无一桩恶评,全是慷慨助人急公好义,到处都是那贤王的名声。”
相似的言语,子烨也说过。
我却觉得秦叔话里有话,看着他。
“秦叔莫非发现了什么?”
秦叔拿出一张纸,递给我。
我接过来看了看,不由定住。
上面写着一句不伦不类的诗:日出京,虹贯日,紫微没,走肖立。
“这是近年来流传的一首童谣。”秦叔道,“在远离京畿的乡下,传播甚广。”wWW.ΧìǔΜЬ.CǒΜ
我又将那些字看了看,道:“这童谣颇是晦涩,有何脍炙人口之处?”
“这便是有趣之处。”秦叔道,“光看字,押韵不足,文意晦涩,当不足脍炙人口。但它却得以流传开来,可见必有那人为之处。”
“哦?”
“据在下所知,那流传之地,无不是有过灾患的去处。旱灾、水灾、震灾、蝗灾之类,每每过后,这童谣必是传唱起来。”秦叔道,“在下曾顺藤摸瓜,凡听说哪里出了灾患,便前往当地探访,倒是有所发现。赵王那乐善好施之名,是人尽皆知的。不过只怕皇后也不曾想到,凡灾患之地,赵王必筹措粮食,遣人过去开设粥厂,赈济灾民,从无遗漏。这童谣能传播出去,与赵王的粥厂关系甚大。灾民为了能得到吃的,常常在粥厂附近聚居,靠粥厂施舍活命的孩童,每个人都能吟唱。”
我沉吟,再看那童谣。
它乍看虽晦涩,但稍微读过一点书,就并不难懂。
日出京,是个景字,也就是皇家的姓。
虹贯日,当是白虹贯日的典故,指的是弑君之事。
紫微没,紫微指的是帝王,“没”字的意思虽不明晰,但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事。
走肖立,走肖合在一起是个赵字。至于“立”字,不言自明。
整个童谣看下来,无非是说坐天下的要成赵王了。
“秦叔可抓到了人证物证,可切实指向赵王?”我问。
秦叔摇头:“赵王的人行事甚为严密,我毕竟孤身一人,查查底细可以,捉人却是做不到的。”
我颔首。
秦叔将此事告知我,用意也很明白。接下来,便要子烨出马了。
“赵王此来洛阳,秦叔可有什么看法?”我问。
“大公子说,北戎使者也在,说不定会联系赵王。一旦碰头,便可当场捉拿。”秦叔道,“恕我直言,大公子想的太过简单。赵王就算当年曾经勾结北戎,也是老戎王当政时的事。老戎王被杀之后,新戎王的行事之风几乎全然扭转。这些年,我一直在监视赵王的举动,皆不曾发现他与新戎王往来的证据。”
这也在我意料之中。
毕竟不光秦叔,子烨也一直在寻找赵王与北戎勾结的证据,若是有,子烨因为人多势众,必然会比秦叔发现更多的东西。但就算是他,至今也仍然拿不出像样的作证。
这要么是赵王本事够大,手脚处理得足够干净。要么就是他其实真的没有勾结北戎。
不过即便如此,秦叔这童谣的线索,也足够了。
“多谢秦叔。”我说。
秦叔笑了笑,忽而道:“皇后莫怪在下多嘴。先前,在下曾冒问皇后,愿不愿意嫁给太上皇。那时皇后回答不愿意。如今看来,皇后终究是改了主意?”
我说:“正是。我思来想去,秦叔所言有理。”
秦叔道:“那么皇后将来无论有何打算,也请告知在下。在下必全力以赴。”
我的心提了一下,看着秦叔,不无狐疑。
“秦叔何意?”我问。
秦叔目光深远,道:“皇后是在下看着长大的,以皇后的性情,遇到什么事会如何抉择,在下又岂会不知?只是从此之后,皇后一举一动,皆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抉择,皆望皇后三思。”
说罢,他站起身来,向我一礼:“在下言尽于此,告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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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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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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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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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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