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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入慕之宾>第二十九章 旧事(一)
  我很后悔没有事先向太医署的人要些安神药,以至于整夜都睡得很是不好。

  半睡半醒之间,许多事,像冰下的激流,冲开坚固的封锁奔涌而出。

  阳光灿灿,照得眼睛几乎睁不开。

  ——我该叫你什么?

  我昂着头看着眼前的人,对他说:我可不像别人那样,见了你就叫你殿下。

  被我问话的那人抬眼,睫毛微微动了一下,眼睛倏而转开。

  他拿着一把小剪子,修剪着面前的绿叶,动作似随意,神色却认真。

  ——子烨。

  他说着话的时候,洁白的花影招摇,香气甜甜的。

  我想起来,那是我的栀子花。

  它是我溜出家门去街市上看热闹时,在西市路边的花摊上看到的。小小的盆栽,花瓣如玉,馥郁诱人,我很是喜欢。

  不过家人说,栀子花乃南方之物,不习北方气候水土,就算照顾得再精细也难活。一般说来,到了冬天,它就会冻死。

  我很是不甘心,天天盯着它,亲自给它浇水捉虫,期望它能够长命百岁。

  乳母说我有这工夫,不如到我父亲的花房里去照管照管他那些名贵的兰花,一盆千金,不但比这栀子值当多了,我父亲还会很高兴。

  我不以为然。在我眼里,那些名贵花草是司空见惯了的,全然不如这株栀子新鲜。

  不过如众人所言,花期过后,这盆栀子就看上去一日不如一日。花瓣落尽,它的叶子也跟着萎靡不振。

  家人又劝我,说这花种来也就活一季,如今已然算是寿终正寝,不如就扔了。

  我坚决不肯,找来府里最老的花匠,向他询问。xǐυmь.℃òm

  那花匠倒是有几分见识,细细观察一番,对我说,花比人更认水土。既然是南方来的花,必定要用南方的土壤来种,方才能够活得长久。

  我听了之后,转起了心思。

  南方的土,自是不易得之物。就算我求父亲派人为我去南方取来,那山长水远的,也定然是救不得急。故而唯一的办法,只能是在长安城里找现成的。

  很快,我想起了一个地方。

  京郊的同春园,是最大的皇家苑囿,里面也有全京城最大的温室,名叫荣春宫。

  那地方有许许多多京城别处见不到的南方珍木名花,开建之时,据说光是从扬州运来的花土就有三百车之多。

  恰在没多久,圣上就游幸同春园,且按照一直以来的惯例,包括我们家在内的一众重臣贵胄也在跟随之列。

  这一次,我破天荒地没有推脱,条件是带上我的那盆栀子花。

  这场游乐,与从前的每一场一样,规矩繁琐且无聊。可惜喜欢去荣春宫里赏花的人不少,我身为左相的女儿,总不能堂而皇之地在大庭广众之下挖土,于是,也只能顶着那身折磨人的行头,堆起假笑,与那些同样满脸假笑的贵眷和闺秀们应酬。

  当然,不少闺秀到同春园来,一大心愿是见到齐王。

  不过我知道她们注定是要失望的。因为圣上已经往齐王抢了两次风头,不会让他有第三次机会。所以就算齐王住在同春园里,圣上也不会让他在这等场合出现。

  而我,只惦记着我的花土。

  这温室之中也有栀子花,栽种不少,还远比我那盆长得高大茂盛,且一直到当下仍然花朵盛开。我要下手的,就是它们底下的泥土。

  既然白日里不好作奸犯科,当然就要等夜里。

  我住的地方,离荣春宫倒是不远。待得乳母和服侍的宫人们歇息之后,我带上事先准备好的小布袋,溜出门去。

  可当我似做贼一般,蹑手蹑脚地溜进荣春宫里的时候,却发现这里竟是有人。

  夜里,荣春宫里点着了一盏一盏的小灯,用于诱捕飞虫。那昏暗的灯光里,我看到一人站在那片栀子花从中,面前的地上摆着些果子,竟似是在祭拜。

  许是衣裳拂过叶片的响动,那人发现了我。

  “谁?”我听他问道。

  我自是不愿意被人发现的,忙转身溜走。

  荣春宫很大,且一片一片的花圃之间,道路繁多曲折。幸好我对这里还算熟悉,挑着能藏身的路,只往外头跑。

  可那人显然也熟悉此地,且比我跑得还快。

  没多久,我的手臂突然被拽住,而后,被人压倒在了地上。

  这是一片露天的庭院,种着大片的栀子。幸好,倒下的地方是花树之间的草地,还算松软。我望着压在我身上的那个人,睁大了眼睛。

  将近十五,月亮圆而皎洁。

  月光落在高高的枝头上,映着雪白如玉的花朵,以及那张精致而杀气腾腾的脸。

  他的手,紧紧捂在我的嘴唇上。

  “别出声。”他低低道。

  我浑身僵着,没有出声,因为我已经认出来那是谁。

  齐王。

  没多久,我就听到了不远处的一阵脚步声,有人提着灯笼在走动。

  “……果真有偷花的贼?看清了么?”

  “看不清,只找到了几只果子……”

  “啧,竟是荔枝?”

  “典事,可要报上林署?”

  “报什么上林署?吃得起荔枝的是一般人么,嗯?人走了便不必追了,这一片也不是什么名贵花木,说不定就是哪个跟着圣上来的贵人,夜里饮酒醉了乱走到了此处。既然什么也不曾丢就算了,日后你们千万入夜就要把门锁好,真是,说过多少次了……”

  “是是……”

  那两人就在不远,说话清晰可闻。

  我一动不敢动,齐王也一样。

  夜风之中,浮动着别样的气息。

  那是栀子花的香,还有面前的人呼吸的味道。

  温温的,一阵一阵,拂在我的鼻间。

  我听到自己的心跳在蹦着,很是清晰,也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被人发现,还是别的。

  那两人人又絮絮叨叨了一会,终于远去。

  直到听不见了,齐王才将手松开。

  我连忙推开他,从地上站起身来,一下躲出三步远。

  相较之下,齐王倒是从容。

  他不紧不慢地站起来,看了看手上,然后拍了拍身上的土。

  当那目光转向我,我随即又紧张起来,瞪着他。

  “你已经把几棵花压坏了,再退,便要再踩坏一棵。”他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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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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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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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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