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晚上,是温鸿羲的二儿子温衡,和他的生母,三姨娘林氏。
第三天晚上,是温鸿羲的三儿子温礼,和他的生母,二姨娘周氏。
这基本是按一房一房来排序的,而且只有生了儿子的姨娘,才配晚上给温鸿羲守灵。
白天也是如此,有名分的跪在灵堂里哭一哭,没有名分的通房丫头之类,就连在灵堂里哭的资格都没有。
阶级森严,无可奈何。
当然她们哭得真心实意也不是因为温鸿羲死了,而是因为温鸿羲一死,她们在府里的生活就会大受影响。琇書網
几个有名分的姨娘,又有儿女,温嘉荣可能还会养着,顶多缩减一些生活开支。
那些无名无份无儿女的,可就悲惨了。
温嘉荣看着顺眼的,可以分配到别处继续伺候别的主子。温嘉荣看着不顺眼的,直接发卖了也无人能说什么。
这就是为什么这个年代的女子嫁了人之后,头等大事就是要赶紧生下一儿半女。母凭子贵,不管是谁生的儿子,都是自家血脉,会被留下来。而生了儿子的母亲,地位也就不同。即便抬不上身份,通常也不会被赶走,有一个地方可以容身养老。
温家虽然殷实,但也不算什么大户。
温嘉荣的两个弟弟,方明宴都见过问过,倒是没有特别的破绽。但是问起梅香一事,两人都支支吾吾。
问得急了,温衡说了一句:“大人不是我不想说。可自古以来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父亲做的事情,大哥都不开口。我们又能说什么?”
温鸿羲虽然风流胡闹,但是在长子继承这件事上没有一丝动摇。温嘉荣的弟弟妹妹可以吃好喝好,但确实没有什么地位,更没有说话的资格。
荆风华已经照着头颅的样子,把中年人画了出来。方明宴让人将画像送去梅香家里。问问梅香父母,左右邻居是否认识。
虽然现在不能证实两件事情有所关联,但只要是近期发生的不寻常的事情,很可能都是有牵扯的。
三组守夜的人,互相作证,都说当夜没有任何事情发生。
很快,这些人的详细资料都放在了方明宴的桌上。
管家是在温家待了大半辈子的管家,丫鬟小厮基本是卖身在温家的。也有家生子,就是爹娘本就是温家的下人,主子赏赐成了婚,生下的孩子,自然也是温家的下人。
众人都围在一起看,荆风华说:“这温鸿羲,眼光还挺杂啊。”
怎么说呢?
资料上明白地写着,温鸿羲的二姨娘周氏,是一个孤女。父亲早晚,从小跟着母亲讨生活。而她的母亲,是个远近有名的神婆。
神婆是做什么的,简单说就是跳大神。
普通老百姓请不起名医,若有小病痛就自己扛过去。若是生了什么大病,抗不过去了,就请神婆。在床边跳一个谁也看不懂的舞,驱魔驱邪。
没用就认命,万一有用呢。
神婆收费便宜,有多少给多少,实在是没钱,给点米面肉,能吃两顿也行。
周氏从小就跟着母亲耳濡目染,后来她碰见温鸿羲,被温鸿羲一眼看中,给了她母亲十两银子,就把她带回了家。
这个现代,女子嫁娶,就是这么身不由己。根本没有你说愿意或者不愿意的余地。
即便是姜云心,也算是个三品官员家的大小姐,退一个婚都几乎被扒了一层皮,何况周氏只是一个神婆的孩子。
周氏那时候不过十六,青涩懵懂,自然不会喜欢足以当她父亲的温鸿羲。府里也没人看得起一个神婆的女儿,那在他们眼里,都是不入流的行当,所以对她也不好。
这种情况一直到周氏生下儿子,这才好转一点。
这些消息,都是薛东扬打探来的,薛东扬说:“我觉得这个周氏,很有嫌疑,她儿子温礼,也有作案的时间。”
“动机呢?”
周氏开始的日子不好过,但现在儿子长大成人,她也是府里的老人了,日子过得很安稳。虽然没有指手画脚的权利,可是吃穿不愁。
她如今年纪也不小,温鸿羲不论三十还是六十,都只喜欢二八年华的女子,因此久不进她的院子,也没有什么矛盾。
她能有什么动机?
“我不知道她有什么动机。”薛东扬说:“但是,这个案子不是温鸿羲被害那么简单,这个案子的重点是换头。给尸体换头,一听就很诡异,定是什么邪术。周氏跟着跳大神的母亲长大,肯定懂这些。”
说得也不无道理。
温鸿羲的身体常年请了大夫问诊治疗,府里人都知道,是年老体衰的疾病,不是谋杀。
所以现在这案子,查的不是命案。而是盗尸辱尸。
方明宴说:“去一趟温家,查一下周氏嫁进温家之后,是否还有神神叨叨,厌胜之术。”
“厌胜”意即“厌而胜之”,系用法术诅咒或祈祷以达到压制人、物或魔怪的目的。
这在锦明皇朝是明令禁止的,属于歪门邪道,一旦发现,要抓起来进大牢的。
周氏万万没想到,刑狱司第一个搜查的是她的院子。
这已经不仅仅是为了温家的案子查了,而是为了不让民间的厌胜之术流传开来,要将任何的可行性,扼杀在摇篮中。
周氏的房间里倒是没查出什么,但是一个小丫头举报,说有一天半夜,曾经看见周氏在花园里埋过什么东西。
一瞬间周氏脸上血色全退。
在小丫鬟的指引下,刑狱司的人挖出来一个香囊。
这个年代的女子,都会些针线女红,条件越好的,女红越好。
周氏会女红,但是很一般。小时候跟着母亲讨生活,缝缝补补必不可少,但是没有时间研究那么精细的。进了温家以后,有丫鬟了,也没人要她做手工,只是闲得无聊的时候,一年半载慢吞吞地绣一块帕子,绣一个荷包。
土里挖出来的这个荷包,正是周氏绣的。
每个人刺绣的手法习惯都不一样,针脚走线都有不同。外行大概看不出来,可是内行一看,便一目了然。
荷包打开,里面是一个黄纸剪出来的小人,小人上写着生辰八字。
正是温鸿羲的生辰八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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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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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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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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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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