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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美强惨夫君每天都想杀死我叶檀赵云辞>第184章 打到了野猪
  魏佑堂打量了叶檀一眼,视线又移到了她身边的赵云辞身上,赵云辞穿的也很厚,而且不同于村里人灰扑扑的旧棉袄,他的棉袄是崭新,又很厚实,袖子,领口做的很精致,他本身又瘦,穿上一点不臃肿,算的上很好看了。

  这衣服应该是叶檀做的,叶檀粗枝大叶,但是针线很好,自己身上的这件也是她做的,穿了几年了,不过如今这个温度到是有些冷了。

  魏佑堂心想,叶檀果然还是那个叶檀,对谁好,方式都一样,送吃的,送穿的。

  赵云辞除了棉袄,靴子和帽子手套也都是新的,样子也好看,尤其是他的靴子,叶檀拆了超市的驼绒裤给他做的,非常保暖。

  比起来,魏佑堂穿着就算得上是寒酸了,不过魏佑堂长的是真的好,高高大大的,相貌英俊正派,可惜叶檀不是很吃这一款,她欣赏强势的男人,却不喜欢比她强势的,不听话的男人。

  两个人也不说话,相互对视,叶檀再不会充满爱意的看着魏佑堂。

  魏佑堂终于开始正视叶檀,叶檀以前张扬像一团火,如今没了那点爱意,她成了一个十足坏女人。

  虽然不想承认,可是叶檀现在给他的感觉就是邪门,阴险。

  李婉不听他的,在许家村散播叶檀的谣言,叶檀是知道的,或许那件事也还没完。

  魏佑堂刚想开口说点什么,赵云辞忽然拉了拉叶檀的袖子:“我有点冷。”

  叶檀回头:“行,那咱们先回去,早知道就不让你出来了。”

  她转头看魏佑堂:“我们先回去了。”

  “……好。”

  两个人牵着手离开,魏佑堂在原地站了一会也走开了。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赵云辞的脚上就长了冻疮。

  没有长过冻疮的人不知道,一点都没有夸张,因为以前每年冬天都长,所以但凡天气一冷冻疮就会冒出来。

  他的脚指头都有些红肿,看着还不算太严重。

  “让你不要出去你不听。”

  这玩意叶檀从前也有,她小时候冬天也是单鞋,两只脚冻的没知觉,也没有棉袄,冬天又太冷,只能在外套里面缝一层塑料布,挡不挡风不知道,可是在学校稍微动一下衣服就会哗啦啦响动,全班人都会往她身上看。

  可能就是因为这样,她似乎在赵云辞身上找到了感觉,弥补赵云辞就像是弥补了从前的自己。

  抹了冻疮膏,赵云辞伸着脚放在炉子边烤着,温度一上来,他的脚就开始痒,抓心挠肺痒的他心烦气躁。

  叶檀笑着说:“痒了吧,也没办法。”

  赵云辞点点头,往年都是天热的时候才会痒,那时候他就用凉水浇,或者用雪搓,也没觉得这么难受,果然好日子过多了,人就开始矫情了。

  叶檀给他烤了个红薯,她是不怎么喜欢吃,可是赵云辞喜欢。

  “你以前冬天怎么过?”叶檀忽然问。

  赵云辞说:“我会偷偷捡点柴,秋收过后,还有遗落的红薯和土豆,还有豆子,我能捡不少,都存起来,饿了偷偷烤着吃。”

  烤红薯烤土豆,煮豆子,是赵云辞难得惬意的时候。

  他说:“我还会布置陷阱抓兔子和野鸡,有时候会遇到傻大个,我们两个不说话,各做各的。”

  “你认识傻大个?”

  赵云辞点头:“村子里没人和我们玩,其实傻大个挺好的,他从不欺负我,还给我烤东西吃。”

  温度保持在零下四十多度,只有中午能出门一会儿,早晚冷的不行,后来大家都不怎么出去了。

  整个村子安安静静,只有烟囱里冒着烟。

  村长担心张孝成,料想这么大的雪,城里怕是日子艰难,可是路上不好走,他也犯了难。

  叫了两个儿子,走了没多久,就折了回来,实在是没办法走,雪有大半个人高,每一步都很难。

  最后只能放弃。

  眼看着快过年了,以往大家都会进城买点东西,可如今也进不去,有存货的人家还能贴张对联啥的,叶檀他们就不用。

  一来是没买纸,二来,叶大山才死没多久,村里普遍的红纸也用不成。琇書蛧

  还有件遗憾事是吃不成肉了,村里没有养猪的,买都没地方买。

  叶檀空间有猪肉,之前也在庆阳买了点,农家养的猪,纯天然的,虽然肥了点,但是比后世满是瘦肉精的猪香了许多。

  以前她真没觉得有什么,可自从从王桂花那买了鸡蛋炒了才知道,真正农家土鸡蛋炒出来的鸡蛋都很香,是超市的鸡蛋完全没法比的。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村里有了个好消息,有人打到了野猪。

  叶檀一愣:“野猪?”

  赵云辞点头,声音带着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欢快:“傻大个打到的,刚刚桂花婶子让我们买肉快点。”

  叶檀赶紧穿了鞋:“我们也去看看。”

  两个人穿好衣服一起往傻大个家里走,他们到的时候,傻大个家院子门口围了好多人。

  “真大啊,这就是野猪吗。我就是远远见过,这么近距离还没看过。”

  “是啊,看着怪吓人的,不知道肉好不好吃。”

  “管它呢,好歹是肉,有的吃不错了,咱们买点回去尝一尝。”

  叶檀往里面挤了挤,果然看见地上放着一只野猪,这玩意长的跟变形的猪刚鬣一样奇丑无比,叶檀看它长这样,就不想吃它的肉。

  傻大个站在院子里,身上还有伤和血迹,为了打死这玩意儿,他废了不少的力气,不过面对众人惊讶的眼神,这傻小子看起来很自豪。

  抛开凶狠这一点,傻大个其实长的还算是不错,让叶檀意外的是,除了傻大个,院子里还有一个人,全身上下包裹的很严实,只露着一双眼睛,大家都知道那是傻大个的哥哥,对他挺好奇。

  村长笑着说:“小华,这猪肉你打算怎么卖?”

  傻大个当然不知道怎么卖,他看向身边的哥哥,哥哥低着头说:“肉二十文一斤,骨头十文钱,下水五文钱。”

  野猪肉没有家猪好吃,不过如今这个环境下,这价钱真不贵,众人都围了上来,傻大个一把大黑斧头,利索的剁骨头,他身边的哥哥拿着一把锋利的刀切肉,顺便称重收钱。

  “要不要和你的朋友打个招呼?”叶檀问。

  赵云辞摇头:“小白在忙,就算了。”

  叶檀深深看了他一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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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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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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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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