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蓬细雨从天空缓缓飘洒,纷纷扬扬的覆盖了整个京城。
天色低垂,阴雨绵绵,在秋天,天气干燥,突然的一场秋雨,气温降得有些低。
就看到一辆黑色的豪车,缓缓驶入黑金色的复古大门,窗外,雾气朦胧。
水雾,落在车窗外,灯光璀璨,清冷的建筑物,被雨水融合在一片模糊之中。
云溪帝庭,在京城,属于是不轻易对外开放,即使很有权势的人,也需要预定时间。
雕梁画栋,鱼池喷眼,几条发胖的锦鲤,在水中游荡。
这里的随便一个摆件,可能都是古董,价值连城。
陆云洲下车后,他穿着件黑色的矜贵西装,高大冷淡的身影,修长白皙的骨指,微微曲起来。Χiυmъ.cοΜ
他手里撑了一把黑色的雨伞,走到副驾车门前,将沈朝惜接了出来。
一双黑色的高跟鞋落地,一袭黑色长裙,外面披着件黑色的长款外套。
沈朝惜的黑发,披散在身后,白皙的耳垂边,一抹黑色玫瑰点缀,衬得她这张脸,白皙如雪,清纯至极!
“陆首长,可是紧张了?”
他不置可否,低冷的声音,只是低着眉,漆黑的眸,紧张的,看了眼她伤还没好的手。
“朝朝,”
他的声音低哑难耐,仿佛千万种思绪,落在心头,可他只要看到她手上的伤。
脑海里,就会出现她当初坠落高楼,碎片沾血,她撞碎了十几层的玻璃,坠楼的一幕。
所以,他的心脏,压抑着,只想她手上的伤赶紧好起来,她别再弄伤自己了。
“进去吧。”千丝万缕的心疼,最后,只化作喉咙里的一声颤音,他牵着她的手腕。
避开了她的手指的伤,沈朝惜不由得,抬起眸,看了眉目紧皱着的男人一眼。
“沈小姐,陆少爷,请,”这时候,有两名云溪帝庭的工作人员,上前来,声音温和,微笑着说道。
她们身穿着得体的衣服,胸口有细小的名牌,弯腰,请他们往灯光通明的大门走廊里进去。
今天这里与平时不同,前方,最靠近里面的大门外,站着十几名黑衣人。
都是身穿着黑色西服的保镖,清一色的,冷脸,只是从他们身上,沈朝惜能瞬间看出来。
他们必然,不是保镖,而是训练有素的军人,或是刑警,那是他们彼此对那种的直觉。
直到,大门打开的那一瞬,千里江山图,落入眼底,可同时,两名黑衣人,从里面出来。
更甚的,是在那一名身穿着黑色西装,面容英俊,冷厉,眼神凉薄到了骨子里的男人,转过身来的时候,刚好门开了,是外面的人要进去。
他站在大门边上,面色严肃阴郁,与那十几名黑衣人在一起,与沈朝惜对视上。
秦墨眉头一皱,黑眸,陡然暗了几分。
“沈小姐,沈老爷他们都在里面了。”温和礼貌的声音传来,这时候带沈朝惜进来的两名工作人员小姐姐面带微笑着,稍微俯身,摆了个请的手势,大门,被左右打开。
“谢谢,”沈朝惜清淡的声音,目光,不动声色的从那人脸上移开,只是对视上的一瞬,她便往里走了。
而千里江山图,就在正中央,奢华的大型酒店圆桌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东国菜。
右侧,则是一面雕花精致的屏风,松柏深深,青翠苍劲,点缀在一片璀璨豪华的餐庭内。
沈家人,早就在那了,沈愿今天也在,只是大哥沈颂年跟二哥沈墨不知道去哪了,也许是在军区,实在是抽不开身,就没前来。
就看到坐在沈老爷子身侧的,一抹红色的身影,一双勾魂明眸,朝她看了过来,这个人,就是沈栖雾。
而最先开口说话的,是沈老爷子,在看到自家孙女跟陆云洲到来的时候,就笑了起来,对他们热情招呼道。
“是朝朝跟云洲来了?”
“来快,都过来。”
“这是陆云洲,朝朝的未婚夫。”
“今日是家宴。”
“大家不必拘礼,都坐吧。”
沈栖雾纤纤玉手,白皙光滑,撑在了身前,抵着下颌,似乎在想这句未婚夫,于是,一双诱人的眼睛,朝坐下来的沈朝惜看过来。
“好久不见啊,沈朝朝,”
沈老爷子这才动作一顿,那副苍老的面颊,映照在灯光下,恍如想起来,招呼着身边的人道。
“唉?是了,栖雾跟朝朝,应该有好些年没见了吧?”
“呵,好久不见。”
沈朝惜也是勾唇,轻轻一笑,那声音,似叹,似疑惑,对视上了沈栖雾的诱人眼眸。
仿佛在说,原来,你也喜欢瞒着长辈,玩多重身份?
分明,她们两个人,在十四洲,东洲,这两年,刚见过。
两个人,目光短暂的交流,却又仿佛说了许多,沈栖雾点了点头,红唇一勾,笑了起来。
就在沈朝惜没到以前,沈老爷子已经询问过,沈栖雾的爷爷,最近几年身体怎么样。
过段时间,沈老爷子一定要去东国,找他在下下棋什么的。
这不,刚聊着天,沈朝惜就来了。
其实,按理来说,是不应该长辈等的,但沈朝惜从御清园过来,花了点时间。
再加上,遇到点事,就来晚了。
“只顾着跟栖雾说话,沈朝朝?是不记得了哥哥了么?”
这时候,在沈老爷子另一边的一名面容极其俊美的男人,真的可以用君子如玉来形容。
可偏偏他身上的气质,寒冷如极夜,很是矜傲贵气,好似跟在军区的人不一样。
他身上有着一种极深的城府,那双漆黑深邃的眼睛,能让人一眼看过去,就觉得威慑!
但因为是家人面前,那份在外人眼里的上位者的气息,收敛了许多,只剩下压低的,极其腼腆温柔的一句话。
他是在跟沈朝惜打招呼。
沈朝惜这才朝他看过去,沈叙。
因为按照辈分来说,沈朝惜的母亲,是沈叙和沈栖雾的亲姑姑。
沈朝惜:“哥哥好。”
她低声喊,声音分明是不冷不淡的,却略显苍白的一张清纯诱人的脸,落在沈叙眼中。
沈叙疑惑:“朝朝生病了?”
“啊,没有,”沈朝惜笑了笑,她要怎么说,她受了伤,一直没好。
这当然不能说,于是,就找了个理由,对着沈叙说道。
“就只是气色看起来不怎么好而已。”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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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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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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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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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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