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跑到这边来了?”
沈朝惜只好解释道。
“我找洗手间,可能走错方向迷路了。”
言外之意,就是司家太大了。
她迷路了才会到这边来的。
而司闻斌在听到她的话以后,担心是他没有照顾好她。
“我让人带你去。”
“好。”沈朝惜应道。
于是,满脸疑惑的司稚语皱着眉站在原地,她脑子里空空的。
就这么看着自己哥哥把这名年轻女孩带走了。
还在想,她哥哥可是从没带女孩回来过,带到司家来。
今天还是司家的很重要的宴会。
而沈朝惜去完洗手间以后。
出来,就看到宴会上很多人。
司家的宴会,邀请的都是京城顶级社会的人。
司闻斌似乎怕她再迷路,没人照顾,关心问她说。
“想吃什么吗?”
“晚上看你没怎么吃东西。”
刚才跟他去认识那些世交好友的时候,都顾着回别人的敬酒了。
就连其他人,都想不到,司家大少爷有一天会把女朋友带回来。
可就在他问完这些话,宴会大厅里司家的管家过来,恭敬的声音喊道。
“大少爷。”
“什么事?”
“先生说,让您上去一趟。”
这里的先生,也就是司闻斌的父亲。
“知道了。”
说着,司闻斌看向沈朝惜,认真叮嘱她。
“你先自己玩会儿。”
“好。”
沈朝惜在他面前,就是那种清纯无害,比较勾人的。
她当然会听他的话。
这次司家的宴会,场面可真是大。
来了这么多的京城高官啊。
她转身,似乎是闲逛着,就往这座古堡的人少的地方走。
她好像是在想办法。
高跟鞋,有些磨脚。
她脱下来。
放在了奢华的宴会外面的,某处僻静的花园台阶上。
而此时,似乎还有来司家宴会上的人。
也觉得没意思。
在外面。
沈朝惜抬头时,刚好,看到了右侧长廊里出来的男人。
那对方,在偏过头来的时候,也看到了她。
那名年轻男人穿着黑色的西装,身形高大,那张冷峻的脸,眼神落在了她的身上。
这外面不像司家宴会上,灯光璀璨,而是只有疏冷的月光,映在少女那张稍显苍白的脸上。
男人看向她的时候,与她目光对视上了,看到她,男人眉头一皱。
可沈朝惜却没什么表情,她起身,捡起高跟鞋就要走。
这时候男人高大的身影,已经笼罩下来,挡在了她的眼前。
在她转过身的时候,就被来人抓住了手腕,似乎是看到了她手上贴着的纱布。
沈朝惜蹙眉,他看了眼她的脚后,被高跟鞋磨得有些红肿了。
于是,他接过她手里的一双高跟鞋,拉着她的胳膊,让她坐在了石阶上。
他在他的面前蹲了下来,跟从前无数次的,担心她的一样。
“大小姐。”
他认真的,将那双高跟鞋放在了她的脚边。
随即,他一双粗粝常年握枪的手,握住了她的脚踝,似要查看她后脚的伤势。
沈朝惜却避开了。
没想到,这样都能被他认出来啊?
呵,果然,她就算换了张脸,但那朝夕相处的三年,他还是很了解她。
尤其是,在他跟随东国的会议代表,来到Y国见到过她真容后,再看到她易容的样子,就很容易认出来了。
在她避开后,他似乎忍气吞声的,很卑微的握住了她的脚,眼睛里有心疼。
他甚至,还从他的身侧西装口袋里,随手取出来一片创可贴,修长的骨指,力道温柔的,贴在了她的脚后。
他到现在都保留着,跟当初一样的,随身带着创可贴,这种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余墨?”
沈朝惜看着他蹲在她面前,歪着头,似乎是笑了起来。
“或许,我该叫你秦墨。”
从前无数次,在东洲,贴身守护她的这个人。
也像今天一样。
在她这位W集团的大小姐,经常穿高跟鞋磨脚后,也会这样蹲在她身前,给她处理过脚后的伤。
想到那些,沈朝惜顿觉不适,还是不顾他的拉扯,站起身来了。
她那双清冷的眸子里,似夹杂着一抹冷笑,落在男人的眼中。
“大小姐……”
秦墨抬起头,跟着她起身,就看到了沈朝惜冷淡的一双眸子。
她脸上的这种笑,跟东洲的时候,似乎很有区别。
那时候的她,肆意张扬,明媚诱人。
是朵带毒的花。xǐυmь.℃òm
可现在的她,清纯诱人的那张脸,只是浅浅的笑着。
那笑容,却不达眼底。
“秦队长,是不是忘了?”
“我们不认识。”
“也是第一次见面。”
“你这样拉着我的手不放,有些不合适吧?”
她的声音淡淡的。
却透露着一股陌生的疏离感。
她是故意这么说的。
明知道双方,都认识彼此,却仍然,笑着说出来了这样诛心的话。
可他不怪她。
是他的错。
想着,秦墨眸色低敛着,似眼底有艰涩的情绪,蔓延出来。
只是夜色很黑,晚风很冷,他心底一阵乱了。
“抱歉。”
他忽然低沉的一声,似从喉咙里挤出来的两个字。
也不知道是在说,抓住她的手,很抱歉。
还是在说,为半年前的事情感到抱歉。
这一声男人的低哑的声音里,带有万千情绪,悲痛在心中。
接着,他缓缓地松开了她的手。
沈朝惜冷淡的眼神。
“这样才对嘛?”
秦墨漆黑的一双眸子,夹杂着隐忍的情绪,落在她的脸上。
“这半年,你过得还好吗。”
沈朝惜:“?”
她似乎是没有听明白,眼前的这位东洲的大队长,东国秦家的大少爷,是在说什么?
“秦队长,是在问谁?”
沈朝惜礼貌的,看着他这双漆黑的眼睛,她似笑非笑的勾起唇来,跟当初一样。
“如果是问我的话,我很好。”
她的眼睛里,皆是勾魂摄魄,带有一种孤傲和妖冶在眸中。
“如果是她的话,想必你比我更清楚……她的处境。”
“宫神曦,已经死了。”
“早在半年前……”
“被人里应外,合端了W集团总部,坠楼而亡。”
“这些,秦队长,难道不记得吗?”
听到她说这些,秦墨的眼睛里似乎溢出来一抹痛色,他薄唇紧抿着,心脏很疼。
是啊,东洲三年,贴身守护,朝夕相处,真的是,说忘,就能忘记的吗?
他怎么会,认不出她来呢?
早就在上一次。
国际会议召开的时候。
他们就遇见了。
只是,她那双眼中,陌生的余光,路过他身上很多次。
却对他视而不见。
就好似他从东洲回去以后,对她的思念,藏在心底。
一声声的,大小姐。
他念了千万遍。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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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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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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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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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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