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糙汉猛宠,捡个娘子生个娃>第104章 寻找一个可能不存在的真相
  沈晚晚站在一旁,看着婆婆随着一声声哭泣而颤抖的背影皱眉。

  在她的印象里,婆婆不是一个容易情绪化的人,能让她哭的这么痛苦,定是受了非常大的委屈。

  沈晚晚转头看向江猛,用眼神在向他传递信息。

  她觉得,婆婆性格可能奇怪一些,可是人应该不坏。

  江猛嘴唇抿成一条缝。

  婆婆不是坏人,但也不一定是个好人。

  毕竟他可是亲眼看到她是想要用手刀去砍三宝,这个情结只要一直在,他对婆婆的疑虑就不会消失。

  沈晚晚上前,来到婆婆身边。

  婆婆感觉到身后来人,立刻止住痛哭,用袖子拭去眼角的泪水。

  沈晚晚递给她一块手帕,“用这个擦吧。”

  婆婆看着那块精美的丝织手帕,手帕的材质不算多好,但比她身上这一身破烂不堪的衣裳不知道要好到哪里去。

  从前的她,从小养尊处优,吃的用的穿的无一不是最珍贵的。

  但如今的她,连块手帕都需要别人的施舍。

  她罗雪华的日子,怎么过得如此狼狈不堪?

  罗雪华接过沈晚晚递来的手帕。

  这也是沈晚晚第一次近距离观察到她的手。

  罗雪华的手指细长白皙,虽然因为年纪有些大了皮肤有些松弛,可手上去没有一点茧子。

  一看就是一双前期保养得当,但是后面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导致这双手开始经受沧桑。

  “多谢娘子,刚才的事情真的很感谢你能替我说话。”

  “婆婆不必客气,真要说谢谢,也应该是我们谢您才是。”

  沈晚晚问道:“是您吧?”

  罗雪华抬眼,唇角微抬,“看来你已经知道了。”

  “一开始我只是猜测,直到刚刚我才确定我的猜测是对的。”

  “哦?你是如何确定的?”

  沈晚晚没说话,垂眸盯着罗雪华的手。

  罗雪华顺着她的视线看去,将手抬起来疑惑道:“你从我的手上看出什么了?”

  “听说高先生是从京城来的名医,来金华镇是为了安养晚年,因为这重身份金华镇镇长亲自到医馆拜访多次,甚至还为高先生在医馆后院开辟一处竹院。”

  沈晚晚继续说道:“别说是金华镇,哪怕是郡都,也没几个人能让高先生为了一家普通的农户而破了规矩。若是有,想必这人必定与高先生有着匪浅的交情,亦或者——”

  沈晚晚顿了顿,“是他曾经效忠的主家人。”

  前面一段是高卫在给江猛诊治之后他们从医馆出来时听门口排队的病患讲的,后面则是沈晚晚自己推测出来的。

  最近她这运气着实好到爆,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凡是遇到的人基本上都是她的贵人。

  莫非重生一次之后她变成了锦鲤体质?

  若是真的,她只能感叹人生真特么的奇妙。

  罗雪华听着沈晚晚的话,眼中带着盈盈笑意,那笑意是对她敏锐头脑的一种称赞。

  “今早来到宅院门口的那辆马车是金家典当行的吧?”

  “婆婆您今早这么早就醒了吗?”

  罗雪华笑而不答:“你和他有生意上的往来,对吗?”

  沈晚晚再次惊讶。

  在没有经历过饭馆门前的那一出闹剧之后她倒是不觉得婆婆知道这事有什么奇怪,但是婆婆在这个镇上没有能说话的人,她若是不出去打听是怎么知道这事的?

  难道……

  罗雪华感受到沈晚晚质疑的眼神,解释道:“老婆子我可没有偷听别人说话的习惯,我和你一样,也是猜的。”

  “金家这位公子与我曾有几面之缘分,他是个纨绔,但比起京都那些视普通百姓的性命如草芥的富家子弟相比,他算是个良善之人。”

  罗雪华继续说道:“他来这里应该是想向他父亲证明他不是个只知吃喝玩乐的纨绔,即便他性格再良善也不会多管闲事,送与他毫无关系的人到医馆。”

  沈晚晚反问道:“关系可以分为很多种,婆婆您怎么就确定我和金先生之间有生意上的往来?”

  “你称呼他为金先生?”罗雪华先是惊讶,随即笑出声来,“你可真是会投其所好,他素来讨厌别人唤他一句金公子,身边的人基本上都称他为金小爷,你这一句金先生算是说进他的心坎里。”

  沈晚晚一想,确实是这样。

  在自己提出要喊金瑞为金先生的时候他表现的十分高兴,在之后的态度也变得极其友好。

  那块翡翠原石顶多值个三十两就不错了,金瑞之所以愿意给出五十两的天价其中应该是有这个称呼上的因素在。

  “还有你这个钱袋。”罗雪华指着沈晚晚腰间说道:“钱袋上用金丝刺绣,放眼整个京城也只有这位金小爷能够如此奢侈。”

  “听婆婆这番话,莫非您也是从京城来的?”

  罗雪华轻轻点头。

  沈晚晚身子一怔。

  她这锦鲤体质也可以叫吸从京城来的贵人体质。

  她真是奇怪了,这京城是吃人吗,怎么京城的人都这么喜欢往小镇子上跑?

  “娘子可还记得你之前问过我为何要把院子出售?”

  “嗯,您说您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需要盘缠傍身。”

  “我要去的就是京城。”

  罗雪华眼神放空,“我要去京城寻找一个可能不存在的真相。”

  “是和您来到金华镇有关吗?”沈晚晚问。

  “没错,我是迫于无奈才离开京城,流离至此,身上的银子都用完了,便定居在此处。”

  罗雪华说道:“我本以为,我余后的人生就要在那处破落院子里度过了,但是这几日我老是会做梦,梦到一些以前的事情,那些事情好似一些零散的碎片,拼起来便是一个完成的故事。”

  她再次抬眼,用着坚定的眼神看向沈晚晚,“我想去证实我的梦是真是假。”

  说完,她眉头松了一些,自嘲的笑笑,“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荒唐,为了一个梦特意到京城一趟。”

  沈晚晚摇摇头,神情严肃,语气却格外的温柔:“怎么会?只要是您认为值得的事情,那必定是有去做的意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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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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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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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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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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