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听季听澜的二姑提起过,季听澜的父母就葬在白马寺里。
除了季家人没有人知道。
“是不是有些强人所难了。”季听澜觉得自己刚刚太冲动了,有些后悔。
“没有,我愿意陪你去,伯父伯母喜欢什么?我去买。”
“我爸喜欢我妈,我妈喜欢被我爸宠着。”
他想起小时候,每逢情人节,他就是那个多余的人。
叶挽星不禁感叹季家人的基因真是强大,大伯对大伯母,伯父对伯母。
她忽然很想去到几十年之后看一看,季听澜是不是也这样呵护他喜欢的人。
那个她一定会很幸福吧。
……
第二天,叶挽星起了个大早,跑遍了洛城的书店,买了十几本诗词集。
还买了很多糕点和零食,选了一大束鲜花。
回到旅馆的时候,门口站着一个人。
阳光透过走廊照在他的侧脸,轮廓忽明忽暗。
“季老师。”
叶挽星从抱着的一大堆东西的缝隙里,露出一双眼睛,有些可爱。
季听澜的身体轻颤了下。
慢慢转身。
刚刚找不到她的那种落寞感,瞬间荡然无存。
他大步上前,从她手里接过大包小包。
东西很重。
“你刚刚去买东西了?”
“嗯,二姑说伯父是个才子,我想他一定喜欢纳兰性德的诗词,就去买了几本,还有这些是给伯母的。”
叶挽星如数家珍地说着自己买回来的礼物。
“我爸妈一定会很高兴,你挑的都是他们喜欢的东西。”
季听澜这些年虽然会去扫墓,但是带过去的礼物,大多都是花束和食物。
从不会想到给父亲带上几本诗词。
“是吗?那太好了,我们快走吧,别让伯父伯母等急了。”
叶挽星自然地拉着季听澜的手腕,朝着门外走去。
像是拉着自家男朋友,去见自己的父母。
季听澜的手心是暖的,心里是温热的。
大胡子看见两个人,一头雾水,“你们这是去哪儿?带这么多东西。”
“去给我父母扫墓。”
季听澜也不打算瞒着,他想让所有人知道他默认了叶挽星。
大胡子有些惊诧地看着他身侧的叶挽星,“那你们快去吧。”
待季听澜和叶挽星一走,制片人也从角落里探出头来,“什么情况?叶挽星跟季影帝一起去给他父母扫墓?”
“我刚才也被惊到了,季听澜父母的墓地一直是个迷,听说下葬的时候连公司的股东和朋友都没有告诉。”
“那季影帝今天带叶挽星去扫墓,是不是代表两个人已经是恋爱关系了?”
制片人有些激动,这对cp是他们剧组一手养成的。
“记性好的人大多痴情,我看听澜对叶挽星不仅仅是谈恋爱这么简单的。”大胡子毕竟是导演,一针见血。
“你的意思是季听澜会跟她结婚?”
王制片甚至想好了《铁骑》的宣传语,影帝季听澜和新人演员叶挽星的定情之作。
“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但是你别忘了,他们之间还夹着一个林软软。”大胡子提醒他。
“你说这个林软软和季影帝到底是什么关系?感觉不太像兄妹,但是好像也没听说两个人有什么。”
“别的我不清楚,上次林软软跟他开视频通话我不小心看到了,林软软喜欢听澜是一定的。”
“那就难办了,林软软可是季家的掌上明珠,虽说是领养的,但是季家一直视如己出。”
制片人都替叶挽星捏了一把汗。
“不难办,听澜虽说是季家人,但是做的事业和季家完全不挨着,可能他一早就想到了吧。”
“也是,毕竟是季白景的儿子,脾气秉性和他父亲都如出一辙。”
……
季听澜带叶挽星又去了白马寺。
这一次他们并没有沿大路上山,反而是选了一条没什么人的小路。
路上没有什么积雪,看样子是经常有人打扫的。
路的两旁种着大片的玉兰树,这个季节光秃秃的,有些萧条。
山里很安静,这个季节没有鸟叫,没有树叶被风吹起来的沙沙作响,只有两个人轻微的脚步声。
季白景夫妻的墓地建在一处石壁下,四周都种着稀有的树木。
没有入冬的时候,面前还有一条山泉。
是个依山傍水的好地方。
墓碑上照片里的男人和季听澜很像。
清雅绝伦。
但是男人的眼神更温柔些,应该是个很爱笑的人,身旁的太太温婉地靠在他的肩膀上,轻轻雅雅。
季听澜把叶挽星买的礼物一一摆在墓碑前。
叶挽星从怀里掏出一盒饺子,摸了摸温度,还好,没有冷掉。
她摆上去,放好筷子,声音很轻:“伯父伯母,元旦快乐。”
季听澜站在一旁,内心泛起涟漪。
叶挽星知道季听澜一定有话跟父母说,所以把空间留给他一个人。
季听澜望着她的背影,对父母说道:“爸、妈,她叫叶挽星,以后我们会经常一起来看你们……”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的光景,季听澜走到叶挽星面前。
她蹲在地上画画,像极了小朋友。
“走吧。”
“嗯。”叶挽星什么都没问。
回到车里的时候,季听澜才缓缓开口:“我妈是倒追我爸的。”
叶挽星惊讶,“啊?伯母那么漂亮,还要倒追啊。”
季听澜挑眉,“你的意思是我爸不够资格?”
“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就是觉得伯母应该也有很多人追,怎么会主动追伯父?”
季听澜微微勾起唇角,凝着她的时候,眼神都裹了笑意,“谁知道呢?可能是我爸设计的圈套也说不定。”
叶挽星点点头,“我觉得极有可能,毕竟季家腹黑的基因都是遗传的。”
说完,她又觉得自己说错了话,赶紧解释:“我是说季家人特别聪明……”
“叶挽星,你真的不会撒谎。”他的笑容逐渐扩大。
叶挽星的脸倏地红了。
“听我爷爷说,我爸一上大学就收到了一个学妹的情书,我妈给他写了四年的情书,一直到大学毕业。”
“那这期间伯父就没有回应过吗?”
“没有,我爸很傲娇,一直到大学毕业,他才给我妈回复了第一封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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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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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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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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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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