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末大军阀刘衍>第七百七十三章 军营生活(二)
  呜呜~

  天还没有亮,国防军第九军的营垒中就响起了一阵号角声,在冬日的凌晨时分被叫醒,可以说是堪比酷刑的一种待遇。

  “快起来!”

  队长大声“怒吼”着,将朱慈烺和刘盛从温暖舒适的棉被中拉了出来,然后大声吼道:“出操了,还不赶快去洗漱,你们要是集合超时了,看我如何处置你们!”

  这已经是朱慈烺、刘盛来到军营的第三天了,可是二人依旧没有适应这里的作息时间。

  每天凌晨时分,相当于后世的凌晨五点左右,军营中便会响起起床号,然后数万将士便要在一刻(半个小时)时间内,完成洗漱、整理内务、穿戴军装,并且到指定地点集结的所有事情。

  这对于朱慈烺和刘盛来说,无异于是一种地狱一般的生活,每天被队长叫起来的时候,二人心中都要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呐喊声。

  不过二人也只是在心中哀叹一番,行动上却没有半分迟疑,每天都跟着大家的步伐抓紧时间收拾,竟然也没有一次超时,虽然内务方面还有些欠缺,但结合二人的身份来讲,这样的表现,已经足以赢得同队将士的好感了。

  这一队国防军将士是临时调整“拼凑”的,十二人都是总兵官贾洪雨从各部精心挑选出来的可靠将士,不管是身手还是忠诚度,都是毫无问题的。

  这十二说白了就是“陪太子读书”的存在,原本众人已经被贾洪雨下了命令,不管如何都要保证朱慈烺、刘盛在军营中的安全,可以严格训练,但绝不能让二人受伤。

  所以众人一开始都以为朱慈烺、刘盛就是权贵子弟平日里闲的没事干了,所以到军营中待一段时间“改善生活”而已。

  可是这三天的接触下来,众人都看到朱慈烺、刘盛不管是遵守军规条例,还是日常训练,都在咬牙坚持,二人都没有索要特权,也没有摆架子、耍脾气,一切都是按照军中规定来执行的。

  先不说二人的训练成绩如何,光是这份态度,就已经赢得众人的认可了。毕竟人家一个是大明帝国的太子殿下,一个是内阁首辅的长子,就这个身份在大明帝国完全可以横着走了,可人家还能把自己当成一个新兵来对待,谁能不服?

  很快,同队的将士已经收拾好内务,并且穿戴好军装,纷纷跑出了宿舍,朱慈烺和刘盛稍慢了一些,不过也都收拾完毕,快步冲了出去。

  刘盛毕竟只有十一岁,落在后面奋力跟着,朱慈烺见状急忙慢下来,一把拉住刘盛为其助力:“快啊,不然来不及了!”

  刘盛也不说话,只是咬着牙奋力跑着。原本刘盛在府学的时候,虽然也常常习武,但因为年纪的关系,体力上肯定是比不上那些精壮的国防军士兵的,甚至连二十多岁的朱慈烺也不必上,所以只能咬牙坚持。琇書蛧

  终于,当二人气喘吁吁的跑到集合地点,时间也刚刚好,朱慈烺和刘盛顿时松了一口气。

  负责训练的旗长见状微微点头,然后便大声说道:“各队集合完毕,今日训练第一项:十里负重跑!”

  朱慈烺和刘盛闻言顿时面如死灰。

  国防军每天早晚都各要进行一次十里的负重跑,被军中将士戏称为“脱胎换骨跑”,就连老兵听了都要皱眉头,就更别说朱慈烺和刘盛二人了。

  在国防军中流传着一句话:“除了外出作战,或者是天崩地陷,否则每天的十里负重跑是不可能避免的!”

  当然,就是这种严苛的、大负荷训练,让国防军各部将士练就了强健的体魄,再加上每日充足的粮食供应,可以说大明士兵的身体素质已经凌驾于周边各个国家军队了。

  很快,所有将士就拿到了自己的铠甲、兵器,全副武装之后重新列队。

  不过毕竟朱慈烺和刘盛是刚来几天的新兵,而且身份也摆在这里,如果跟其余士兵一样,身穿三十来斤精铁铠甲,手持鸟铳、刺刀等兵器,再去跑十里的话,估计能让二人直接跑昏死过去。

  所以负责训练的旗长并没有让二人武装上,只是让二人跟上队伍即可,并且暗中吩咐了几个老兵沿途照顾二人。

  “出发!”

  国防军第九军营垒周围村镇并不是很多,所以大军各部可以轻松的在周边跑动训练。

  朱慈烺和刘盛咬着牙紧跟队伍,身边还有几个专门的将士不紧不慢的跟在二人的旁边,大队人马很快就跑出了营垒,开始今天的“征程”。

  一个半多时辰之后,大队人马终于回到了营垒之中,此时的朱慈烺已经气喘吁吁,脚下踉跄着向前走着,好像随时都会扑倒一般。

  刘盛更是不堪,此时累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还是两名国防军士兵搀着才没有倒下。

  “让我,躺一会儿!”

  朱慈烺感到坚持不住,就要躺在地上休息一下,却被队长怒斥道;“想死啊!起来,刚跑完就躺下,是会死人的!”

  说完,两名将士上前将已经半躺下的朱慈烺强行拉了起来,然后强迫朱慈烺慢步走动起来。

  “所有人解散休息半个时辰,抓紧时间梳洗,然后回到集合点,继续上午的训练!”

  听到号令,朱慈烺和刘盛顿时松了一口气,与同队将士回到宿舍,便开始梳洗起来,整理完自己的军容之后,这才被允许躺下休息一会儿。

  “哥,你怎么样?”

  如今在军中,刘盛和朱慈烺便是“同病相怜”的存在,所以刘盛直接管朱慈烺叫哥,朱慈烺称呼刘盛为弟。

  “累啊!”

  朱慈烺感叹道:“原先一直知道我明军将士辛劳,却不知道竟然辛苦到这种地步。以后那些文官再敢叫嚣军费庞大,要削减军费,老子第一个不干!”

  几天的军营生活,让原本文质彬彬的朱慈烺,也开始爆粗口,心态也开始偏向于武人一方。

  刘盛笑了起来,说道:“是啊,那些文官多半会坏事的。我曾听人说过:武人一般是比文官忠诚的,因为天下是他们用生命和鲜血打下来的,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祸乱国家的。而文官不一样,他们到了哪里都能继续为官。”

  “当然这只是笼统而说,文官、武将之中都有好人也有坏人,不可同日而语。”

  朱慈烺点了点头,虽然刘盛的话有些偏颇,不过不得不说也是有些道理的。

  就在这时,队长大声说道:“时间差不多了,去集合点报到了!”

  朱慈烺和刘盛此时也已经恢复了一些体力,急忙和大家一起去集合点。

  “今日训练第二项:队列、阵法演练!”

  ……

  “今日训练第三项:刺刀术演练!”

  ……

  “今日训练第四项:野外生存讲学!”

  正午时分,以往的这个时候,朱慈烺不是在东宫用膳,就是陪着崇祯帝在御书房用膳。而刘盛则多是在府学食堂内吃着午饭。

  可是此时,二人却和数十名国防军将士一起,在一处大厅内学习各种军中常识。

  不过虽然二人的肚子都已经咕噜咕噜叫了,可是各种从未听说过的常识,不断的刷新着二人的认知,让朱慈烺和刘盛大呼过瘾,听得聚精会神,手中的炭笔也不断的在本子上记录着。

  “好了,今日上午的训练全部结束,所有人到外面结合列队,准备去食堂吃饭!”

  很快全旗将士结合完毕,被旗长带到了指定的食堂外面,此时这里已经集结了数百将士。

  在国防军第九军的营垒中,分布着大大小小许多的食堂,基本上是按照一总一千三、四百名将士一个食堂的比例建设的。

  “餐前军歌: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唱!”

  “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

  如今明军之中充斥着许多的军歌,每天训练完毕回去休息的时候要唱,吃饭之前要唱,晚上学习的时候要唱。其中许多军歌据说都是阁老刘衍亲自创作的,并且要求全军都要熟练掌握,并且理解歌词的含义。

  朱慈烺和刘盛之前都不会唱军歌,如今却觉得非常的新奇,军歌的曲调、歌词与平日里听的昆曲、民间小调完全不同,但是却有一种奇异的韵律在里面,朗朗上口,令人记忆深刻。

  唱完之后,一名千总便站在前面大声说道:“唱了军歌,就要记住我们虽然是大明将士,但也都是从百姓之中来的,将来解甲归田,你我都依然是百姓!我们在军中的吃喝、穿戴、用度,都是百姓辛劳一年所贡献,所有人都要记在心中,知道是谁在养着我们!”

  “是!”

  “各部按番号进入食堂用餐!”

  朱慈烺和刘盛终于跟着队伍进入食堂内,并且领到了自己的一份午饭:一份炖猪肉、一份清炒萝卜、一份酱鱼、一份肉片炒白菜,还有一份酱咸菜、一大碗飘着油花的热汤。另外主食是大白馒头,每人不限数量,管饱为止。

  原本在宫中、鲁国公府内,朱慈烺和刘盛吃过不少美味佳肴,但是此时二人都是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之前吃过的那些山珍海味,此时却不及这些军中食物,甚至连那酱咸菜都是如此的美味。

  不说朱慈烺一个人已经吃了五个大馒头,就连十一岁的刘盛,此时也大口喝着热汤,又拿起了第三个馒头,大口的“撕咬”了起来。

  与此同时,在国防军第九军的中军内,总兵官贾洪雨和副总兵陈默成也正在吃饭。

  陈默成喝了一口热汤,问道:“这都三、四天了,太子殿下和长公子怎么样了,他们吃得了军中的苦吗?”

  贾洪雨说道:“放心吧,我安排了专人照顾的。不得不说,殿下和长公子的表现真是出乎我的意料啊。原本想着他们在军中待上一两天就会离开了,没想到还真训练得有模有样,我看他们还真是准备在军中训练几个月了。”

  陈默成摇头叹息,说道:“看来,你我这几个月是睡不好觉了。”

  贾洪雨苦笑着说道:“那怎么办,也只能这样了。你我二人这几个月就打起精神来,只要他们二位别出什么问题就好。”

  “唉!”

  随后贾洪雨叹息一声,说道:“阁老还真是会给咱们出难题,盛儿也才十一岁,阁老怎么就舍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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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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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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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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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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