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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大战还没打完,很抱歉以我现在的能力,爆发只能持续这么久了。
说这番话的时候,就想到了当初我写《禁区之雄》,写《胜者为王》的时候,一天三更、五更、十更的,有一种“往事如风”的感慨唏嘘。
想当初的林海听涛,也是可以一个月更新一百万字,连续十天每天更新两万五千字的啊……
当初的我也是可以只用十个月就能写完四百六十万字的作者。
而现在我一年写的数量连这个的一半都没有。
有人说我不差钱了,所以速度下去了。
真不是,有谁嫌钱多的呢?
但凡我能把速度提起来,我能一天三更、五更的,我这本书成绩能是这样?
但真写不快了。
一方面是因为身体原因,我现在很难想写《胜者为王》那会儿那样一天十几个小时一直端坐在电脑前不停码字,而不会分心了。
现在的我可能写半个小时就会从状态中抽离出来,这可能就是精力不济的表现。
另外一方面原因则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更多家庭的责任压在肩头,让我也没办法像以前那样可以满脑子只想着故事、剧情和人物。
现在的我需要考虑孩子和老婆、父母的各种问题,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大部分都是琐事,但琐事特别牵扯精力,这种细碎的事情也让我很难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小说中。
就拿我宣布三更爆发的那天举例吧。
那是星期六,我和老婆一大早带着孩子出门,带他去参加一个乐高机器人编程竞赛。
他参加比赛,我则在楼上咖啡馆里抓紧时间码字。
一个小时后比赛结束,我也收拾东西去和他们汇合吃午饭。
在外面吃了饭之后开车回到家大约是一点半左右,稍作休息,老婆带着孩子辅导作业,我抓紧时间码字。
两点半又收拾东西再次出门,带孩子去参加空手道授带仪式——他一直都在练这个,最开始是希望他能锻炼身体,现在就已经成了惯性。
授带仪式的时候,我在旁边找了家面包店外面的桌椅坐下来继续码字。
旁边就是授带仪式,有音乐有主持人的呐喊声,我就在十几米远的地方顶着大太阳码字。
也没写多久,半个小时可能都不到。儿子要上台领带了,我再次收拾东西,背上包去陪他照相。
接着我换地方,找了个咖啡馆码字,顺便吃晚饭。
这是我这一天中最长的可以连续码字的时间,从下午的四点钟到晚上八点——之间吃一顿晚饭。
我就是在咖啡馆吃完晚饭刷到大家的本章说和书评请愿,答应大家爆发的。
等到八点钟,再次收拾东西离开,去儿子学踢球的地方接他——因为就在咖啡馆楼上,所以我可以不用换地方,否则我中间还得再另找地方。
接到孩子后,开车带孩子和老婆回家,让孩子洗漱,我打开电脑继续码字。
一直写到凌晨一点半,才把这天的更新写完。
这种总是会被打断,总是要换地方,总是要收拾行李起身离开又找个地方再坐下来码字的情况,想让我沉浸到书中去,确实是很难的,所以我每次都得重新找状态进状态,好不容易进状态,写了一会儿就会被打断……
而这样的日子在这个暑假几乎是常态。
我不是给大家诉苦,我只是想让诸位了解一下一个全职网络小说作者的日常是什么样子的。
而七年前,我写《胜者为王》的时候,还没有孩子,刚刚结婚没多久,还和父母住在一起。我每天睁眼起床吃了早饭就可以开始写,一直写到中午吃饭,中午吃完饭继续写,写到晚上吃饭,吃完晚饭继续写,写到睡觉。
这中间除了吃饭上厕所,没有任何事情可以打扰我,那会儿也还年轻,精力充沛,生猛无比。
而我刚才所描述的一天,大家发现了吗,我完全没有时间陪我老婆,就连睡觉,也往往都是她睡着了,我才上床。
之前我老婆还陪我一起熬,后来她发现她熬不过我……只能败退。
有些时候我和她除了必要的交流之外,基本上一天闲聊不了几句。
她其实就等着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能够说说话,和我聊聊天。但很抱歉,大部分时候我连这个要求都满足不了她——除非和她聊书。嗯,虽然我老婆不看足球,也不看我写的书,但我卡文的时候还是会和她聊,她也帮出了很多好主意。
如果这一天下来,我能在凌晨一点钟之前上床,那就算是睡得早了。
除了这种生活琐事影响我码字之外,除了我身体影响我码字速度之外,这本书本身也让我很难快起来。
我给大家汇报一下,正常情况下,我一天是怎么写书的。
除了刚才说的那种东奔西跑,见缝插针式写作之外。
我每天早上起床之后,会先把头天写的所有内容重新过一遍,一方面是检查错别字,另外一方面则是再修改修改,如果有更好的想法有些地方就要推翻重写。为什么不写完之后马上检查修改呢?
这是为了让我从头一天写作当时内容的情绪和心态中退出来,换个角度来检查审视自己昨天写的内容,或许会有新发现。
或许昨天卡的我欲仙欲死的东西,到今天就突然想通了。
因为睡得晚,所以起得晚,这么改完之后就差不多十一点了,这个时候才开始新的内容。琇書網
状态好的话,到晚饭前能写完一章,状态不好的话,晚上十点钟之前能写完一章就不错了。
状态不好,很可能今天辛苦写的,晚上睡觉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想,第二天起来还会作废重写。
这也是为什么我一定要有存稿的原因——我不是那种天赋极强,写书一气呵成的作者。我会经常卡文,会遇到瓶颈,会发现自己之前写的好几章都作废了……
如果没有存稿,就只能断更。
有读者说我每天雷打不动两更,上午一章,下午一章,毫无激情,一点盼头都没有。
但就这都是我拼尽全力才能维持的状态。
这本书存稿最少的时候设定完第二天的两章自动更新之后,就只有一章存稿了。
从只有一章存稿到这两天能够给大家连续三更,是我花了一个月时间慢慢把存稿攒起来的。
还有读者说你写得慢还写的水。
说到“水”,我觉得可能是我们对“水”的理解不同。
对有些读者来说,不写足球比赛,不写主角进球就是水。
但对我来说,只写比赛,只写主角进球才是水。
一场比赛接一场比赛,照着欧洲五大联赛赛程表一轮一轮写下去,每场比赛主角进进球,一个赛季接一个赛季收集各种冠军和个人荣誉……
这样的内容写起来很容易啊,但我不喜欢写啊。
这不是足球小说,这是足球攻略。
《禁区之狐》我都全架空了,我为啥还要按照现实足球的节奏这么写啊?我为啥不能写一写围绕着足球展开的那些故事和人物命运呢?
场外的看起来和足球无关的东西一样很重要。
因为它们和比赛本身一起塑造了每一个角色。
只有比赛,胡莱就只是个进球机器而已,他没有来路也没有去路,他从最开始只是想要进入校队到现在张嘴就是拿个冠军,这中间是如何一步步改变发生的,只靠比赛是无法体现出来的。
他的生活环境是什么,他父母什么性格,这样的父母和生活环境是怎么塑造的他,他身边出现了哪些人,喜欢他的人、讨厌他的人……所有的一切集合起来,才能塑造出一个完整的胡莱。
否则大家看到的就只是一个“纸片人”,正面看起来像是一个人,绕过去后面一看是纸板而已。
胡莱如此,李青青亦如此,李自强、谢兰、胡立新、赵康明、王光伟、张清欢、陈星佚……等等等等,我书中目前出现的很多人都是这样的。
当然,鉴于篇幅问题,不是很重要的角色,戏份会少一些,对他们周围的描述也会少一些。
但意思是那个意思,没有谁是孤立的只存在于足球比赛情节的。
失去了足球外的那些描写,失去了那些被有些读者认为是“水”的描写,这个人物就站不住,就没意思,就只是一个符号而已。
就比如如果没有之前从进入国奥集训队开始的那些剧情,最后胡莱在对韩国队的帽子戏法又怎么能够产生足够的爆炸效果?光靠我在赛前提一句中韩足球恩怨吗?
我在第一卷结尾的时候就说过,哪怕成绩特别差的时候,我都坚持按照我原来的想法,一字不改地写完了我脑海中的校园足球剧情。
那么现在我也还是这句话,不管那些球场外的剧情有多少人不喜欢,我也还是会坚持去写,写完整,写丰满,因为这些剧情里的每一个字都是我构建这个世界的基石,是这个世界天空中的云和风,是水里的鱼,是泥土,是绿植,是阳台上开着的三角梅,也是合影照片中的晚霞……
没有这些,这个世界不完整,不服众。
没有这些,我写这个故事就毫无意义,那我不如一句话就把中心思想提炼出来告诉你们,然后就能宣布本书完了。
我写这本书,不是……或者说不只是想写一个胡莱如何在架空世界足坛大杀四方的。
也是想把自己这些年对足球,对人生,对家庭,对孩子,对梦想,对爱情……对很多事物的想法私货放在一本书里,一个世界里。
我看我喜欢看的书,感觉自己就像是沉浸在那个由作者创造的世界中,无法自拔。当书完本之后,会有很浓的惆怅感,感觉心里空落落的。
当初我连续好几天一口气看完《覆汉》之后就这种感觉。
我写我这本架空足球小说,也是带着这种“我要创造一个世界”的想法去写的。
所以尽管有些剧情在有些读者看来是没必要的,但我也还要写,因为我知道它是有必要的。
这一点我有我自己的坚持和固执。
而且这些比赛之外的剧情写得多吗?我不觉得多,有必要写的,一个字都不算多。
就说从上赛季中甲联赛结束到目前的中韩之战,有读者统计过,说多少多少章内都没有比赛了。
可我写书也不是按照多少章之内必须有比赛来写的。我是按照人物塑造、剧情推进来安排内容的。
从第六十六章到第一百零三章,将近四十章里面,只有两场无关紧要的比赛,一场是中甲最后一轮,仪式感的比赛,一场是集训队的热身赛。
这两场比赛基本上可以算是没比赛。
那这两场比赛之外的内容我写了什么?
胡莱回家,与父母缓和关系,和李教练的试图重聚,和李青青的互动和感情循序渐进;还有和俱乐部的新合同敲定;胡莱妈妈和外公的和解;借着世界杯的机会简单介绍了一下世界足坛的概况;利用类似于FM足球经理的游戏让胡莱的能力直观化,同时也为日后的剧情埋下伏笔,而且足球游戏本身也是这个塑造这个世界所必须的东西;来自国字号球队的关注;陈星佚和罗凯各自的前途命运与胡莱的交汇;国奥集训相当于开新副本,新队友新角色陆续出场,利用集训的机会和李青青继续发展;通过郭俊夫的视角来描写胡莱现在的能力;一场联欢既体现了胡莱的能力又展现了他和李青青感情的彩蛋和默契;通过东亚杯描述一下这个时空中国足球和韩国足球之间的恩怨情仇,以及带出未来在这个年龄段的两个主要对手……最后就是中韩大战上的一鸣惊人横空出世了。
这么多内容,我这么简单总结下来几百个字就说完了,似乎之前的几十章都是这些内容确实挺水的。
但只看这些归纳总结,真的能够了解这个小说里面的世界和人物吗?
或者我换一种写法,胡莱回家和李青青的约会,我就在正文里提一段“胡莱和李青青约着见了面,吃了顿饭,饭后他们去逛了街,聊起彼此的理想,胡莱有些惆怅和失落,因为李青青都要去踢世界杯了,他却连世界杯门朝哪儿开都不知道呢……回家之后胡莱接到雍叔电话,告诉他合同谈妥,于是他告别自己的父母,回到了俱乐部……”
这是小说吗?
可能是,但不是我想写的小说。
我想写的小说可能有些繁琐,不厌其烦地描写主角之外的东西,从连载的角度来说或许是水的,是节奏慢的。
但我写的时候考虑的是这本书完了,作为一个整体来看,会是什么效果。
我希望到时候大家还愿意再看一遍,看更多遍,那个时候一口气看下来,会读出更多的东西来。
当然我也理解读者们对此的意见和不满,就比如有人说如果能爆发,其实一切事儿都不叫事儿。
我百分之百赞同这个说法。
但问题是我没办法保质保量的写这本书,先不说我还能不能一日十更五更的,就算让我每天三更我都很难做到。
就说为了保证我现在的质量,速度就提不起来,这是事实。
质量和数量,在很多时候它就是个很无奈的悖论。
我当然也希望我能每天三更四更,还保证质量不滑坡。
只是“臣妾做不到啊”!
偶尔的,我是说偶尔的,咱们能像这次一样,遇到重要比赛,存稿允许的情况下,爆发一下,对现在的我来说,就算是很不错了……
基本上就是这样了,因为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所以看起来会有些琐碎凌乱。
毕竟这是为了和大家随便聊聊所写的单章,和写小说正文是不一样的。我不用精心编排故事剧情,也不用考虑哪一段话放在前面好,哪一段话放在后面好,我甚至都没有去精修错别字……
这将近五千字是我写完一天正文之后,在睡觉前抽空写的——就算如此,当我写到这里的时候都已经是八月二十五日的凌晨一点四十了。
老婆已经睡着了,睡之前我去抱了抱她,对她表示了歉意,毕竟严格意义上来说已经是七夕节了……
我写这篇单章主要目的就是希望我们大家能够互相理解。
当你们看到剧情没有按照你们所期待的速度前进的时候,请不要急着骂水。如果追更辛苦,大家可以开着自动订阅先养一下,一个星期一个月都可以。
我所能保证的就是尽我所能写好这本书,希望到完本的时候质量不下滑。
我会按照我的计划和节奏来创造这个世界,大家对我要有信心,我慢慢写,你们慢慢看。我不预先设计字数,也不设定篇幅。
写到该结束的时候就结束了,到时候是三百万字也好,是七百万字也罢,无所谓。
现在一百多万字了还没出国,这种事情我压根儿不在乎,因为故事进行的很顺畅,胡莱在成长,他的足球生涯才刚刚起步,他的未来人生还很长。
路在脚下,走就是了,管他路有多长呢?
等走到终点,再回头看,这一路有崎岖坎坷,也有波澜壮阔的传奇故事,更有路边野花平凡人生。
这就是胡莱的故事,也是他所生活的世界。
到那时,希望我和你们从这个世界离开时,能够有些惆怅,有些心里空荡荡,又有些满足。
谢谢。
最后,给大家送上一张昨天我写完单章后,半夜两点在书房窗户边拍的星空。
尽管没拍到我想拍的银河,但我百分之百确定,那片繁星最密集的地方,一定是银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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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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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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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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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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