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间饭店这边一切顺利,生意也是一如既往的火爆。
快到月末的时候,林枫抽空将饭店开业到现在以来的账目做了一个统计。
除去房租,饭店装修的费用,以及人工水电等等成本之外,总体还有1000多块钱的余利。
这个成绩还是挺出乎林枫的意料的。琇書蛧
毕竟饭店前期的投资不少,他本来还想着能在半年内将账目拉平就算不错了,结果倒是给了他一个不小的惊喜。
除此之外,养殖场那边的修建工作也进度神速。
按照这样的效率,最多再有一个月,养殖场应该就能正式运营了。
到时候对林枫来说,又将是一个稳定的营收点。
与此同时,家里盖房子的事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林永志和郑慧兰加上林雪三人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去房子那边守着,简直是迫不及待想要住进新房子。
林枫和林乐乐因为忙着饭店的事,基本上几天才会回去一趟。
眼见着自家楼房的雏形一点点显露出来,一家人的心里高兴又激动。
时间很快就到了8月底。
这天下午,林枫提前去村子里将父母和姐姐林雪三人接来了城里。
因为再过两天,小妹林乐乐就要去省城的锦城大学报到了。
林枫想着把一家人接来,也好给林乐乐送行。
“乐乐,去省城的车票你买好了吗?还有去学校的路你晓得咋走不?我听说省城特别大,到时候你要是迷路了可咋办啊?”郑慧兰一来就是各种担忧。
她家乐乐长这么大都还没出过文县呢,这一下子就要去省城那种陌生的大城市,她咋可能不担心。
尤其乐乐还是个女孩子,这一路上要是遇到个啥危险的可怎么得了。
“妈,你不用担心我,路线啥的学校的通知书上面都有写呢!再说了,哥到时候会送我去的!”林乐乐笑着说道。
这事儿林枫也是前几天才跟她讲的,说是不放心她一个人去省城,要送她到学校。
林乐乐本来就对独自去省城这事有点儿害怕,听到林枫这样说,顿时觉得心里的那块儿石头落地了,于是也欣然答应了。
“是吗?小枫你要去省城送乐乐?”旁边的林雪闻言立马问道。
“嗯,我早就想好了,乐乐一个女孩子出这么远的门儿确实不太安全,我还是送她一趟比较好。”林枫当着众人答道。
当然了,送小妹乐乐其实只是其中的一个目的。
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他其实也想去省城看看。
西南省的省城名叫锦城,前世林枫可是在那里上了4年的大学,对于锦城还是比较熟悉的。
作为整个西南地区的经济中心,未来人口超过2000万的大城市,林枫知道锦城将来的潜力有多大。
而他想要有更好的发展,必定要去锦城寻找一些新的机会。
这也是他早就想好的一步。
“那好那好,有小枫你去送乐乐,我也就放心了。”听到林枫这个回答,郑慧兰的一颗心总算是落地了。
虽说儿子林枫也没去过锦城吧,但兄妹俩一起好歹有个照应,她也不至于太过担心。
这时林永志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对着林枫说道:“小枫啊,要不这样,你联系一下你堂哥嘉华,他不是在省城工作吗?看他到时候能不能抽空去接一下你和乐乐?”
“我堂哥?”林枫愣了一秒,随后才想起林永志口中这人是谁。
林嘉华,也就是林枫的二叔林永光的儿子。
早几年也是考上了省城的大学,后来被分配到了省城的报社工作,算得上是他们林家小辈中如今最有出息最体面的人了。
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那就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
之前父亲林永志也时常提起这个林嘉华,每次都是各种表扬,还要求林枫他们几个都要向堂哥学习看齐。
只不过林永志越是这样说,原主“林枫”就越是想要唱反调。
可能因为自己是学渣,所以对学霸有着天然的排斥吧。
再加上那林嘉华张扬的性格,让“林枫”总觉得对方特别的嘚瑟,非常的不喜。
比如“林枫”小时候去二叔家里,林嘉华就会拿出自己的一些时髦玩意儿在“林枫”的面前显摆。
林枫一个村子里的孩子,哪里见过那些城里孩子的东西,自然就会表现得很惊讶。
每当这个时候,林嘉华就会当场对“林枫”问出类似于‘啥?你连这个都没见过啊?你连这个都不晓得啊?’这种明知故问的话,搞得“林枫”像个傻乎乎的土包子。
当然了,事实上他也确实是个土包子。
但是人都是有自尊心的,别看“林枫”那个时候年龄小,可也是很要面子的。
几次被林嘉华弄得这么下不了台,“林枫”也就不愿意去二叔家玩儿了,那样就不用见那个讨厌的堂哥了。
因此,后来“林枫”跟林嘉华基本上一年到头都很难见上一面,渐渐地两人除了知道对方的存在之外,基本上就是很陌生的亲戚罢了。
这便是林枫的脑子里对堂哥林嘉华所有的记忆了。
一句话来说,那就是看不顺眼。
再具体一点,就是非常看不顺眼。
“咳咳……爸啊,我觉得吧,还是不要麻烦人家为好,反正从车站去学校的路我都已经很清楚了,到时候跟乐乐自己过去就是了,何必给人家添麻烦呢?”轻咳了两声,林枫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抛开他和那个堂哥本来关系就一般不说,林枫也没有麻烦别人的习惯。
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何必没事欠别人的人情呢?
不过林永志显然并不这样认为,当即皱了皱眉,对着林枫说道:“哎!小枫你这话说的,都是亲戚那有啥麻烦的?再说嘉华也是上过大学的,趁此机会乐乐还能向他请教一下大学里面的情况,这不挺好的吗?”
林永志就是典型的这个年代的人的思维,把亲戚关系看得比较重。
在他的意识里,亲戚嘛,当然是要多走动走动。
这样关系才能更好的维系下去。
“小枫,你爸说的对,我也觉得提前联系一下嘉华比较好,你和乐乐毕竟都没去过省城,有嘉华在,你们俩也能少走点儿弯路。”郑慧兰也在一旁劝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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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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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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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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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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