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姿势维持了许久,蒲渝依旧没有动静。
冉溪望进他的眼睛里,明亮的眼眸死死盯着自己,竟令他感到一丝的害羞。
视线移到别处,高挺的鼻梁,性|感的薄唇,线条明显的下颚线……视线最后回到眼睛,因为他的眼睛实在太好看了。眼尾虽是往下长,但眼角很开,眼形将眸子衬托出一丝透彻明亮,明显的双眼皮加上浓密的粗眉,显得炯炯有神。
帅。
太帅了。
简直是世上难得一遇的帅哥。
他的骨架很完美,个子又高,目测能有一米八三,肩膀又宽,脖子也长,肌肉看着也挺均匀的,头肩宽比例也刚刚好……
攻。
太攻了。
简直攻死了。
一想到面前这个大帅攻是自己未来的男朋友,兴奋得快去世的冉溪又活了。
“快呀!”某人在不远处催促,蒲渝瞟了一眼,眼神有些闪缩。
那个人满脸是伤,校服也脏兮兮的。
冉溪记得那个人,那是刚刚在厕所里被摁在地上磨擦的学生,是蒲渝的猪朋狗友之一,暂且叫他猪朋吧。
不过对方视乎不认得冉溪的样子,他只是双手环胸,一脸愤世的样子盯着这里。不认得也不奇怪,毕竟那两个猪朋狗友看也不看他就离开了厕所。
“……”蒲渝深呼吸了一阵,薄唇微张,“你有钱吗?”
冉溪又死了。沉醉死了。
第一次听见蒲渝的声音,没想到如此富有磁性,说话的气音也比较重,令人听了觉得舒服。是那种治愈人心的声音。
冉溪心脏剧烈跳动中,怔愣了有一会儿才忽的回过神。他迅速拿出钱包,“你要钱吗?我有我有!给你!全都给你!”
因为兴奋,掏钱包的手不由自主颤抖起来。他将钱包扒开,把里头的钱都掏了出来。
被狂拽酷炫的未来男朋友要,不管是身体还是钱,都让冉溪高兴不已,当下就想扑上去任他要,但想到循序渐进的剧情,他还是忍了下来。
“虽然不是很多,但你可以把我的卡拿去!”冉溪看着手上那叠几块钱的钞票,有点儿嫌弃地翻出银行卡,全都给蒲渝递过去。
蒲渝看着那叠钞票和卡,眼神略显复杂,想接过的手有所顾忌地收了又张,张了又收。
“咕……”忽然,肚子打鼓声悄悄响起。冉溪害臊地捂住肚子,憨憨一笑。
蒲渝开口,冷声道:“只有这些?”
冉溪急忙推销他的卡:“还有卡啊!里面应该会有挺多钱的!”
蒲渝眉头微蹙,终于收回摁在墙上的手,接过冉溪的钱,却把卡抽出来递回,“卡不需要,我也没密码。”
“我可以告诉你啊,密码是……”说到一半,冉溪顿住了。
密码是……?
“不用。”蒲渝没等冉溪的答案,把卡插|回了钱包里。然后手往裤兜里摸了摸,居然摸出来了两颗鸡蛋。ωωω.χΙυΜЬ.Cǒm
蒲渝把鸡蛋递给冉溪:“给你,这是食堂给的,熟的,可以吃。你就当用这几块钱买了两个水煮蛋吃吧。”
暂且先不吐槽为什么蒲渝会有两颗鸡蛋,反正冉溪又惊又喜地接过,像宝贝似地珍惜着这两颗鸡蛋,“谢谢。”
他又活了。
短短的时间里反复去世,冉溪觉得自己快挺不住了。
看着冉溪馋一脸的样子,蒲渝的神情有些微妙。
半响,他问道:“你是冉溪?”
冉溪愣了愣,点点头。心脏噗通狂跳着。
这问名字是因为引起他的兴趣,想要展开追求了吗?!
那此刻是不是要再清冷傲娇一点,以推动剧情呢?!
想要说些什么傲娇的反话,但冉溪此刻实在太兴奋了,脑子没办法好好运作,嘴巴碎碎念了一会儿,脱口而出:“你不要喜欢上我,我是不会喜欢你的。”
蒲渝眼底闪过一丝讶异,眉头微蹙。他怔了一会儿,冷冰冰道:“放心,我不会的。”
冉溪:????
难道不是笑着说“别啊,我挺喜欢你的,我们从朋友做起好不好”吗?!
而且这人怎么冷冰冰的!主角攻不是又热情又阳光吗?!
猪朋见蒲渝手上拿着一叠钞票,便高高兴兴过来验收,一把夺过。数了数,满脸的得意渐渐转变成不满:“不是吧?才几块?车费都不够呢?玩我呢吗?”
猪朋不高兴,伸出手想要推一推冉溪,手却落在了蒲渝身上:“?”
蒲渝不知何时挡在了前边。
“咋的?想英雄救美?”猪朋不屑地嗤笑。
英雄救美?冉溪双眼“噌”的一亮,躲在蒲渝身后悄悄探出头。手也悄悄地捏着蒲渝的衣服。
感觉真好。冉溪心里再次狂喜。
“钱已经拿到了,走吧。”蒲渝没有多做解释,只想赶紧打发走人。
“等等等等。”猪朋火气来了,他按住蒲渝,不让他走,然后盯着冉溪,“他不可能只有这点儿钱,再要要,看有没有卡什么的。”
冉溪攥紧钱包,犹豫了一下,没有上交。因为他可是要被蒲渝英雄救美的,可不能傻了吧唧地破坏吧?而且人蒲渝也说了不要。
“没卡。”蒲渝说。
猪朋不相信,欲绕过亲自讨,却被蒲渝揽住肩膀拖走,“真没有,走吧。”
“嘿,你咋了?”猪朋忽然甩开蒲渝,脸上的不满又多了几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啊,你是真的英雄救美来了吗?为了这个小个子?”
猪朋指向冉溪,冉溪仿佛被什么刺激到了,愣在原地,目光呆滞。
“没,走吧,大不了酒钱我出。”蒲渝不耐烦地把猪朋拖走。
“算你幸运!小个子!”猪朋往回威胁性地一指,然后气呼呼地被蒲渝拖着走。
冉溪目送他俩离去。镇定的身影下,双拳却紧紧攥着,甚至因用力过度而颤抖起来。
“小个子”,他听了太多了。
脑袋嗡嗡的,几年前的回忆也渐渐涌现。
恐怖,反胃,可恨。
冉溪深呼了一口气,攥紧的双拳才缓缓放开。他摊开手看了一眼,掌心里全是指甲印。
再瞟一瞟眼前已缩成点的蒲渝,一直紧绷的心才渐渐舒缓。
【狂拽酷炫】书里是如此形容主角攻的。
书里的主角攻常常挥舞拳头,一而再再而三用拳头解决各种纠纷。这也是冉溪喜欢主角攻的根本原因之一。
因为在他的身上,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
冉溪伏在课桌上,从臂弯中露出半截脸。望着桌上的两颗鸡蛋,表情虽然呆滞,脑子却在飞速运转。
他在努力回想,回想小说里的内容;在思考,思考主角攻为什么和小说里的有所偏差。
【那天,继母再次把我叫去了她的理发店。】
【说是为了练习新设计的发型,要我当模特。】
【所以,我第一次出现在蒲渝面前,顶着的是一头红色的刺猬头。】
【继母说这是最近风靡东亚的非主流文化,有些人不喜欢,有些人喜欢,但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席卷这个时代。】
【然后,蒲渝就是其中一个喜欢的家伙。】
【因为这一头红色刺猬非主流,我的身边从此跟着一只忠犬,怎么甩也甩不开了。】
【明明是个不良少年,明明和我这种年级第一不该有任何关系才是……】
模糊回想到这,冉溪抓了抓额前那长得挡视线的留海,“是因为我还没弄杀马特发型的缘故吗?”
书里的主角攻对主角受一见钟情,就是因为主角受的那头杀马特,所以只要自己也弄一个,说不定就……
冉溪下意识环望一番班级,发现各个发型正经,都是当今主流的发型,要是自己弄个杀马特……
艹,也太像傻子了。
但是只要主角攻能喜欢上自己……
可恶,为什么偏偏穿进了十年前年的古早文啊!
《鱼儿与小溪》是一本十年前,发表在晋江的网络小说,冉溪在几个月前无意间使用洛阳铲,把它从千万本网文中挖了出来,虽然一开始只是抱着“耽美文”是怎样的好奇心点开了它,却因为主角受和自己同名而不知不觉陷了进去,从此在坑底躺平。
书里讲述的是一段发生在二○○八年的青春校园故事,在那个翻盖式手机风靡校园的时代,杀马特洗剪吹席卷东南亚的时代,LGBT群体还未普及的时代。
这本小说披着轻松的文名,内在却埋了地雷,小说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当年盛行的古早文风,描述充满浓重的忧愁沧桑感,是一本看了后会陷入其中久久无法自拔的严肃文学——现称之为青春疼痛文学。
要说为什么是青春疼痛文学,那就要归功于故事的BE了。冉溪看完结局后心脏可是连着抽痛了一个月,差点儿进院吊点滴的那种。
要是别人看了还好,但因为与主角受同名,冉溪总是将自己代入,又因为主角攻实在太狂拽酷炫、耀眼迷人,自己甚至爱上了即使只是个书中角色的他,和他BE实在太令人唏嘘了。
主角攻狂拽酷炫,性格放纵不羁爱自由,与主角受受重组家庭的桎梏而导致的自闭性格完全不同。
就算前期主角攻拼死追求主角受,主角受都不愿意施舍他一眼,一心只有学习,考上清华北大,改写人生。
奈何在主角攻的强势追求下,主角受还是敌不过他闪闪发光的存在,接纳了他。
然而,好景不常,高三结束时,主角受考上了首都的大学,主角攻为了不成为阻碍他大好前程的污点,向他提出了分手。
他深深明白,自己是在他们这座小城市腐朽的人。主角受努力了那么久,应该没有任何污点地成为上流社会精英,闪闪发光,而不是在这个同性恋严重不被看好的年代被他这种人拖累。要是他们仍旧在一起,一个不小心,主角受就会被人撰写文章,大肆谩骂。
主角攻的这份心意,主角受自然不知道。因此主角受也只是坦然接受,悄然离去。
小说的最后甚至用了主角攻的视角来结束:【假如你是小溪的话,我就是小溪里的鱼儿。我没了你虽然会死,但你没了我,更加清澈透亮。】
当时看完结局的冉溪可是躲在被窝里哭得撕心裂肺,恨不得立刻穿进去骂主角攻这个一昧为主角受着想的笨蛋。
·
冉溪托腮,长长叹了口气,但转念又想起些什么,咧嘴嘻嘻笑了两声,大大的狐狸眼被挤成月牙儿。
虽然《鱼儿与小溪》的结局是BE,但,我一定会把他变成HE!!
冉溪如此想着,双手握拳捶了一下桌子,为自己打打气。
但是吧……
前提是主角攻得开始喜欢上他才是!!
难道真的得顺着剧情,做个杀马特发型吗?!
弄了主角攻就会变回书里那个热情阳光又缠着他不放的忠犬吗?然后和他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吗?
冉溪想了想,又下定了一个决心。
要是自己就这样回不去现实世界了,那就放弃清华北大,和他呆在这座小城市,小两口高高兴兴生活,甚至结婚。
糟糕,想想就兴奋。
“冉溪同学,你实在是我们二中的骄傲!”忽然,一把浑厚的中年男人嗓音把冉溪从庞大复杂、纵横交错的思绪里拉了回来。
冉溪眨了眨眼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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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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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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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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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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