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血刀门七哥口中,曾经的六派之首,龙鼎山庄的不传绝学。
但对于秦琅而言,这还就真就不算个什么。
说是师姐教的生活小妙招,也的确用于生活。
其中最常用的事儿,就是摸鱼。
……
不论是雪顶上的寒潭,山脚下的湖泊,秦琅在徒手抓鱼这一块,绝对是可以用神功大成来形容。
因此,秦琅给自己的这套生活小妙招,其实曾经起过别的名字,叫【天山摸鱼手】。
不如七哥嘴里的【龙象拨云手】霸气,但胜在贴切。
不论是深寒冰冷的雪窟下,还是水草丰茂的湖里,秦琅用这个手法摸鱼,可以说如探囊取物。
而那一系列在战斗中看似变幻莫测的手法,用于摸鱼的时候,就简单多了,无非讲究一套八字真诀。
抓!握!抹!按!
有了这四个字,再滑再肥,再胖再嫩的鱼儿,都逃不出秦琅的魔掌。
当然了,就跟骑马一样,凡是这种技能向的东西,师姐必然都曾亲自指导过秦琅。
比如小时候还不懂事的年纪,在山上的温泉洗澡,师姐就会让小秦琅学习抓鱼。
……
当然,后来秦琅才知道,师姐让他练习抓的,并不是所谓的“天山特产大白鱼”。
……
往事不堪回首。
时隔多年懂事之后,这种记忆秦琅一般都选择封存在深处,不愿回想,想多了,总觉得自己的身体不干净了…
但就结果而言,不管怎么说,秦琅现在的确成为了一个摸鱼小能手。
家里两个姑娘要养伤,正好郡主爱吃鱼,秦琅在去往河边的路上又遇到了未出摊的说书人,索性就勾肩搭背地带着老说书人一起下河摸鱼。
有了说书人打下手,秦琅就只负责往岸边扔鱼,说书人一条一条往竹篓里放就是了。
这种不到巴掌长的小鲫鱼,河里多的很。
听说螭江南岸的淮州地区,很多农户直接在田里捞鱼喂猪,秦琅现在跟捞也差不多,踩在鹅卵石铺就的河底,弯腰探手一抓就是一条。
没多会儿,竹篓里起码就装了足足三十几条小鲫鱼。
“啧啧,螭江的水就是好啊,这爆率…”
秦琅兴奋地嘀咕着一些说书人听不太懂的词儿,上岸之后一提竹篓:
“老先生,你带点儿回去呗?”
“害,这玩意儿有什么好吃的,不如老身过年多吃点儿肥肉。”
说书人一脸的不稀罕,秦琅也就不客气了,在早市上又买了些豆腐,茶摊上薅了点儿木贼草,像个货郎一般丰收回家了。
————————
吱呀——
回到家里,秦琅看见苏银瓶又端坐在床上练功,就没有打扰她,放下其它东西,只提着一竹篓鱼来到了槐树下。
黑衣少女也坐在那里,身边是苏银瓶的白色小母马,一人一马一树,沐浴在柔和的晨曦中,静谧美好的像一幅画。
“还在喂马?”
秦琅径直在顾堇身边坐下,少女面露警惕,往另一旁挪了挪屁股。
秦琅无奈一笑,也不在意,将竹篓放在旁边,拿出一把很旧的钝柴刀,开始杀鱼刮鳞。
他的动作麻利,处理好第一条的时候,旁边的少女还没偷看清楚。
于是等处理第二条的时候,顾堇忍不住主动开口了:
“你在这儿杀?”
“对啊,屋子里杀鱼,味道太大,这里风高,下面还有螭江,杀完之后内脏鱼鳞扔进江里就行,尘归尘土归土。”
秦琅一边说一边干活,顾堇看着他沾染着尘土的侧脸,一时间甚至很难想象,这个看起来跟普通农户青年一般的男人,昨晚居然一个人灭掉了整个小有名气的江湖门派。
当然了,准确地说…是“几乎”一个人…
“我看苏女侠她,好像每天都坚持练功?在京城也是吗?”
秦琅忽然这样问了一句,顾堇闻言沉吟后,缓缓点头:
“嗯,每天都练…《普心决》,很基础的内功,十几年如一日地练。”
“十几年…”
秦琅皱眉喃喃,顾堇抬眼,看向天边的青云:
“对喜欢的事情,夫人她,一直很努力。”
“苏女侠喜欢武功,喜欢江湖,不喜欢守在深闺,不喜欢…孤独,对吧?”
“……”
顾堇不置可否,只是有些异样地瞄了秦琅一眼,然后和小母马一起继续望天。
“夫人她…天资非常愚笨。”
“?”
“尤其在武功方面,笨的很,但她却一直梦想,能有一天成为大武师。”
“大宗师…”
秦琅心头微微一凛,那可是高手中的高手才配有的称号。
……
大周世界的武功境界,虽然没有明确的划分,但不明确的划分却是有的。
武夫,武师,宗师,大宗师,至少在江湖上,这四个档次不是可以胡乱称呼的。
像三宗六派的掌门,叫别人“一介武夫”,就是在狠狠地骂人了。
而真正算是武夫的,像血刀门七哥这类打架好手,说他是武师便是抬举,如果称其为宗师的话,就更加折煞。
据秦琅自己估计,江湖十二门的掌门人,比如有刀在手的薛贵,其实力应该就得上是武师了。
至于大宗师…
那无疑得是六派中的高人,三宗里的大佬,到了那种级别才有资格。
……
“可是以夫人的资质,别说大宗师,宗师之境,可能这一生都达不到…”
“……”
秦琅很想说,你身为亲卫,这样说自己的家主是否有些欠妥。
但细一瞧,却又看到顾堇眼中没有半点儿讥讽或调侃,有的只是淡淡的低落。
“夫人她始终相信,坚持和努力,一定可以能成就她的梦想…”
“这种事情…你信吗?”
“信。”
顾堇轻轻点头:
“夫人信,我就信…在京城,夫人她能被允许去坚持和努力的事情,本来就不多…”
“……”
秦琅是第一次听到顾堇主动一次性说这么多的话,也是第一次对苏银瓶和顾堇产生了真正想要了解她们的好奇心。
“你经常说夫人如何如何,能聊聊你自己吗?”
“我没什么好聊的。”
离开了【夫人】的主题,黑衣少女果断回复平常的冷漠,甚至连长长的马尾辫儿也停止了随风飘扬,冷冰冰地垂在了脑后。琇書網
秦琅也不多说,默默地继续杀鱼。
“……”
顾堇见他居然真地就不再追问,心中也不知道升起了一股子什么滋味,反正就是有些不舒服,于是良久后,突然拿起了竹篓里的一条鱼,再伸出一把自己的匕首。
噗!
哗哗…
开肠破肚,刮鳞片,从来没有干过这活的少女手脚异常麻利,让秦琅严重怀疑她是不是把鱼当成了自己…
“咳…其实就像刚刚那样挺好…”
“……”
“就是说…你偶尔不想聊,咱就不聊…”
“……”
“就这么静静呆在一起,你不说话的样子,其实也很好看。”
呲啦——
手中的匕首颤了颤,划歪了,不小心斩断了一颗鱼头。
“没割到手吧?”
秦琅皱眉,下意识抓起少女几根白皙的指尖,还没看清,对方已然飞快地挣了回去,转身牵着小白马离开了。
留给秦琅的,除了一袭黑衣的背影以外,依旧还有两只藏在发丝间粉扑扑的莹润耳朵…
————————
稍晚一些的午后,青州府。
中堂会客厅内,小叶楠木雕成的太师椅上,黑发童颜的青州知府周宁一边吹着盖碗茶,一边时不时看向站在面前的一名官兵。
“大人。”
时间一久,官兵被看的有些不舒服,抱拳道:
“属下所言句句属实!大人收到剑平县的飞鸽传书以后,我们四十骑人马全副甲胄,口覆面巾,彻夜奔袭血刀门,结果天快亮的时候,就在路上看到了血刀门众人的尸体,他们所在的山寨也已经空无一人,似乎…已经被谁灭门了!”
“哎呀知道了,慌什么?我又没说不信你…”
知府周宁皱眉抿了一口茶:
“我只是在想,之前我让人跟踪那个白毛长老,跟到一半,那老头把薛贵的尸体往河里一扔,逃之夭夭了,现在血刀门都死光了,他会跑到哪儿去呢…?”
……
也不知道算不算一语成箴,周宁前两天还在提醒那个长老,让血刀门低调,除名总比除命好。
谁知道他们还真就惹到了不该惹的人,好死不死,抢劫抢到了大周的青璃郡主头上。
结果就是,微服私访的郡主,让剑平县知县连夜飞鸽传书过来,点名要剿了血刀门。
血刀门作为十二门本来就已是强弩之末,如今圣上的亲姊妹,亲王一般的存在还亲自点名。
这一来,全天下除了摄政王,还有谁能保它血刀门?不光除名,还真就得除命了!
只不过说来也巧,周宁这头已经很迅速地从州府派遣了兵马,谁知道还有人更快,在官道上就把血刀门除长老以外的人全都杀了。
对于周宁来说,不得不说,也算是帮了小忙了。
……
“大人,您觉得…会是何方神圣灭了血刀门呢?”
“那谁知道?血刀门臭名昭著,如今重新冒头,说不定哪个江湖大侠路过青州,顺手就给它灭了也不奇怪,这就是江湖,懂吗?”
“是是是…”
官兵满脸恭敬,周宁不以为然,自顾自思忖了片刻后,嘀咕道:
“血刀门现在人死光了,长老失踪了,门主的尸体也被长老抛河里了…嗯…这样吧,把【青州府派兵成功剿灭江湖祸害血刀门】这件事情,分作两道消息,一道,回复给剑平县的知县和青璃郡主;另一道,找人带些银两,在青州和金州两地的听雨轩传播开来。”
“大人?”
官兵有些不解:
“咱们这回,往大了说,可算是讨伐逆贼啊,是否可以直接禀报圣上?讨个赏什么的?”
“蠢货…”
周宁白了官兵一眼:
“大周各地的听雨轩,本就是朝廷教坊司的产业,教坊司归属礼部,礼部又全是圣上的人…这听雨轩表面上是官家的青楼,实际上就是圣上在整个大周的耳目!就好比同为青楼的凝香馆是天合宗的耳目一样!所以我这消息一旦传到听雨轩,听雨轩的人再一听说跟青璃郡主有关,皇帝自然第一时间就能知道。”
“可是大人,既然反正都要传到圣上耳中,这弯弯绕绕的…有必要吗?”
“废话!你觉得青璃郡主微服私访,还差点儿被血刀门害了,这是什么值得大肆宣扬的事情吗?!”
“哦对对对!是属下愚钝…”
周宁这么一骂,官兵才后知后觉地连连点头。
“还有啊,那个薛贵,是剑平县那个少侠杀的,赏银发下去没有?”
“已经送过去了。”
“你这样,备匹快马追上去,给他的赏银再加五十两。”
“那…大人,关于这个少侠的情况,要不要也放进消息里传出去?”
“不用,除非皇上亲口过问,否则就不单独提门主了,重点是血刀门被我青州府剿灭就行。”
“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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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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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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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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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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