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最多的时候一天也就四五十文的收入,不过对于边境小百姓来说也绰绰有余了。
至于老头之前一直说的“天山仙人”的故事,秦琅估摸着也就是师姐上天山前,在剑平县一带显露过某些高超武艺,于是被人以讹传讹地流传了开来。
除此之外,就像老头说的,尽管如今世道侠客遍地,轶事颇多,可说书唱戏能用的本子的确少。
……
大周朝国祚悠悠,自开国以来便是重武轻文。
而今虽然因为北境战事平息多年的缘故,渐渐也冒起了崇文之风,不过也尽都是诗词歌赋一类,或作风雅消遣,或作点缀文章。
至于小说和话本这些“杂文”,虽然有人爱看,却少有人爱写,毕竟也写不出什么荣华富贵。
如此一来,说书人能说的素材自然也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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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非要提到荣华富贵的话,据说圣上…倒似乎挺好这口的。”
“圣上?当朝女帝?”
“对。”
说书老头的消息还挺灵通,身处边关却能打听到京城大内的事儿:
“据说去年圣上过诞辰,京城的青璃郡主送了几册精美的小话本,还带画儿的那种,圣上龙颜大悦,当场就赏了青璃郡主一盒桃酥。”
“?”
秦琅闻言不解:
“皇帝行赏,就赏一盒桃酥?”
“少侠这就有所不知了。”
说书老头笑笑,不自觉打开折扇来:
“京师的青璃郡主,乃是当今皇上的亲姐姐。”
“姐姐…”
“对,两人关系极好,一些爱吃的爱喝的小物件儿才算得上真心赏赐。相反,金银绫罗这类俗物,皇上和郡主几乎都是同享,皇上用什么,郡主就用什么,哪用得着赏啊…”
讲到这里,老头也是压低了声音:
“…说句大不敬的话,皇上也就是至今还没招面首,否则的话,恐怕连男人也要跟青璃郡主共享…”
“不至于吧…”
秦琅觉得有些夸张了:
“既然关系这么好,皇帝的亲姐姐怎么不封亲王,只封了个郡主?”
关于这一点,说书老头却是连连摆手:
“这个…就涉及到朝堂争斗了,据传女帝也是出于对自己姐姐的保护什么的…总之老身一介草民,不好妄议啊…”
“……”
你都编排姐妹俩同享男人了,这会儿又不敢妄议?
秦琅撇撇嘴,懒得理会说书老头的故弄玄虚。
不过一番闲聊下来,秦琅对剑平县外的天下倒是更添了几分憧憬。
……
以前天山女子经常教育秦琅:好男儿,应当心怀天下和师姐。
所谓天下,无非是江湖与庙堂。
如今天下,江湖中有【三宗六派十二门】为中流砥柱,庙堂里有【千手奔雷坠梨刀】可威震天下。
两者表面上分庭抗礼,实际上倒也没有绝对的泾渭分明,明里暗里共同维持着红尘秩序,是为天下。
而所谓“心怀天下”,或处江湖之远,或居庙堂之高,都有各自不同的方式。
秦琅就属于前者。
他来自江湖之远,想要像师姐说的那样心怀天下,就得先心怀江湖再说。
……
“既如此,少侠准备何日去往江湖?”
“再等半个月吧…”
傍晚的说书摊上,秦琅喝了一口微凉的茶,又缓缓摇头:
“…不对,正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剑平县的这半个月以来,其实我也算身在江湖。”
“哈哈哈,非也非也!”
“?”
听了秦琅的说法,说书老头忽然笑了两声,旋即摇头晃脑起来:
“少侠须知,江湖之偌大!武林之厚重!你一腔赤心,身怀武艺,该去的终究不是眼下这样的小江湖啊。”
“……”
————————
江湖偌大…
武林厚重…
日暮西陲,秦琅盘坐在青牛岗上的一棵老槐树下,手里摩挲着师姐给的《心魔录》,心中若有所思。
……
如今薛贵已死,《心魔录》上还剩最后一人。
此人是当年重伤师姐,害她隐居天山养伤至今的元凶。
很显然,她跟师姐一样,也是个很大很大的大高手,跟薛贵之流有着云泥之别。
师姐对她的憎恨也毋庸置疑,亲口嘱咐秦琅,将来找到这个“大贱人”的时候,不仅要拿下她,还要把她创立的一个什么山头给彻底抹平。
……
“琅儿,将来你寻到她,一定要犁其庭!扫其穴!把那大贱人和她手下的那帮小贱人,全部送上天!集登极乐!一个不留!明白吗?!”
“谨遵师命!”
……
犁庭扫穴者,斩草除根也。
师姐对这《心魔录》上最后一人的深仇大恨,可见一斑。
但话说回来,且不说此人神出鬼没,除了一个叫【南宫琢】的名字以外,连师姐对其的记载都少的可怜。
关键是,以秦琅现在内力都要从头练的武功水平,显然不可能一根筋地去茫茫人海中寻找那样一位大佬。
这样一来,自行闯荡江湖,在江湖中磨砺身心,就成了秦琅现在最合理的选择。
然而,如今说书人的一番话,又让年轻的少侠对所谓的“闯荡江湖”产生了一丝茫然和忐忑。
……
诚如老头所言,区区一方剑平县,只是很小很小的小江湖。
半个月前,秦琅在这小江湖里成就了少侠之名,杀了薛贵,如今其尸首应该也送到了青州府。
再有半个月,赏银下来,置办了兵器马匹,便是天高任鸟飞。
届时的秦琅,若是继续呆在这方小江湖里,扪心自问,既不符合自己的心气,恐怕也对不起天山师姐的期望。
那么如果离开了剑平县,秦琅又该何去何从?
他应该去哪里,体验所谓的江湖之偌大,感悟武林之厚重呢?
……
这个年纪的浪子,总会对未来感到迷茫。
秦琅望着天边的霞光,同样也有些多愁善感。
而就在他正准备闭眼,继续打坐宁神的时候,却忽见远处的天际线上,似乎有余晖拉长了一抹疾驰的掠影。
“驾~!驾…!”
“?”
不待他起身远眺,一匹白马沿着官道由远及近,不消片刻,便在一阵尘土飞扬中堪堪停在了秦琅身前。
秦琅皱眉还未细察,紧接着,腿上蓦地一沉一暖,旋即又是一阵如兰似麝的幽香扑面,低头一瞧,竟是个美妇人不偏不倚坠马入怀,一袭粉衫染血,鼓鼓胀胀的衣襟半散开来,内里一圈白布裹胸上,用正楷写着两个胖乎乎的大字:
【江湖】
“……”
世事无常,少侠秦琅明明方才还在感慨江湖之偌大。
谁知下一刻,这偌大的江湖竟然就自己寻上门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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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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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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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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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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