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城自己仗着王牧之的照顾混的也不错,可是跟人家这里的人比起来,思维上就差很多。

  “具体点。”

  李立一出口,王牧之就知道这小子白天还真没偷懒。

  比起行为,王牧之更在意思想上的转变,只有主动顺应社会变革才能适应当下。

  “不会吧牧之哥,你还真以为这家伙能说出个丁丑寅卯吧。

  他今天啥也没干,就蹲在街口那棵大柳树下面跟人唠嗑吃瓜子来着,那周围的消息都是我去打听的。”

  猴子平时和李立比较熟,说话也相当随意。

  可让他大吃一惊的是,李立端起水杯抿一口后立马滔滔不绝。

  “牧之哥,还有大家伙,我今天可没有跟人白嗑瓜子。

  这里的人明显跟咱们村里人想的不一样,就拿我家来说,来之前我爹就很不同意,说是让我留在家里老老实实种地也挺好。

  可是人家这里的观念就大不一样。

  就拿穿衣服这件事来讲,村里人还停留在‘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阶段,一件衣服都磨破了也不舍得扔,但是人家这可不一样。

  他们讲究的可是‘如今服装款式,一年几个样,季季换新花样,家家像个小商场。’

  这里的人敢花钱,咱们才有机会挣钱,所以咱们肯定要抓住这个机会才能发财!”

  王牧之眼神中有一抹掩盖不住的赞赏。

  别不说,光是这番话就能看出众人之间的差距。

  如果说有朝一日王牧之有事要离开,那么最适合领导这群人的必定是李立。

  一个人的能力不足可以通过后天的锻炼去弥补。

  可脑子转的快不快这种事是天生的。

  就比如李立这个人。

  一天学没上过,却能主动去了解吸收新思维的产生和变化,对商业的嗅觉和理解在群人中除了自己,无人能及。

  看来这家伙上辈子就缺个正儿八经的机会,只要不走歪路,还是能成大事的。

  “牧之哥,这家伙说对了?”

  猴子一脸懵逼的询问王牧之。

  刚才那番话他真的没听懂。

  想必其他人也是云里雾里。

  “没错,李立说的完全正确,大家也要有这种思想转变,另外我这边已经找好了个店面。

  明天大姐夫跟我去找个领导谈谈这件事,月如姐,你和李立去这里的商贸市场转转。

  既然要做服装生意,那就得清楚这里的行情,其他人自由活动。

  好,大家开始吃饭。”

  酒足饭饱,众人各自回房间休息。

  半夜李立睡不着来到院子里坐下,看着漫天繁星激动不已。

  白天的事情带给他的震撼远不止于此,那些人的观点直接将他的三观冲碎,尤其是一个年轻人给他讲述的那种纸醉金迷的生活,让他向往不已。

  实在是睡不着,李立干脆蹑手蹑脚的推门离开,打算随便逛逛。

  正在此时,从旁边的小巷子里也窜出一道人影,正哼着小曲系裤腰带,看到李立时,脸上瞬间带了一抹笑容。

  “哥们,睡不着是不是?”

  “这天真热。”

  “嗨,这狗日的天气就这样,要不哥们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转转?”琇書網

  李立稍微迟疑一秒,立马点头。

  翌日。

  王牧之在院子里伸了个懒腰,正准备出去给大家买点早餐时,没想到李立已经拿着包子油条等东西抢先一步进来。

  “呦呵,我还以为我已经起的够早了,没想到你居然比我还早,连饭都买好了。”

  “初来乍到的有点认床,一晚上没睡好,干脆也不睡了。”

  “你小子什么时候有认床这种毛病了?”

  东来三口干掉一个包子纳闷问道。

  大家都是穷人家出身,从来不讲究这种事情,就算给他们一堆杂草也能睡得很好。

  李立一怔,很快摆摆手。

  “我也不知道,赶紧吃,赶紧吃,明天我还接着买。”

  “那不行,明天猴子去,一会吃完我和大姐夫就先走,你们自便,反正别干那违法犯罪的事,其他随便。”

  带着大姐夫,王牧之来到皮革厂附近打算找个人问问,却意外看到了个熟人。

  江长歌此刻很郁闷。

  昨天偷拿枪出去装逼还是被父亲知道了,直接擦起皮带就是一顿抽。

  明明自己是他二十六岁的儿子,愣是被抽成了孙子。

  直到现在自己屁股疼得都坐不下来,正靠在墙边郁闷抽烟。

  “江长歌,你没挨够揍啊,还敢抽烟,要是被江叔叔看见,肯定又得来一顿竹笋炒肉!”

  邵华凤没好气的喝道。

  “打就打,干脆打死我算了,动不动就打人,我是他儿子,不是他的犯人!”

  江长歌觉得不解气,再补上一句:“就算是犯人,也没有天天挨打的日子!”

  “得了吧江长歌,江叔叔揍你是应该的,谁叫你拿着枪在外墙面跟人嘚瑟,真要是扣动扳机开枪闹出人命,那就是要命的大事!

  你是不是嫌你们江家日子过得太好?”

  “我……我不是没开枪吗?”

  江长歌也有点心虚。

  邵华凤翻了个白眼也没再说什么。

  她了解这个发小。

  嫉恶如仇,刚烈如火。

  稍微有一点火星就能点燃,脑袋一热干出这种冲动的事情真是再正常不过。

  “行了,少在这瞎叨叨,等晚上回去主动跟江叔叔承认错误,这点事也就没了,再说老子揍儿子是天经地义,你还能报警啊?”

  “知道了。”

  江长歌拉长声调回答一句,转身却和王牧之四目相对。

  “是你?”

  “怎么?是你朋友?我怎么不认识?”

  邵华凤也转身看向王牧之,脑海中搜索一圈愣是没有半点印象。

  按理说江长歌的那些朋友自己都见过。

  “你还记得昨天我跟你说过那个人吗?”

  “就是他啊,看起来长的还挺靠谱的,不像是那种胡说八道的人啊?”

  既然遇上,王牧之走到跟前主动递烟,江长歌虽然接过却心存戒备并没有点上。

  “好巧啊,又在这遇到。”

  “燕京这么大,我还真不信能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江长歌带着怀疑态度审视着王牧之和赵德柱,冷哼一声。

  “我说哥们,大家都是带把的老爷们,有什么话就直说,我江长歌是不是哪里的罪过你们,让你们一直跟着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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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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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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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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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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