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氏今天一大早,就听见院子里的海棠树上,喜鹊叽叽喳喳的叫。

  算算日子,今天是乖孙李子聪学堂休息的日子。

  也不知道在县城给人做帐房的儿子,有没有时间带孙子一起回来?

  已经有一个月没有看见儿孙了,她还怪想的。

  “兰儿,我估摸着,今天他们爷俩能从县里回来,你一会儿去割一斤肉,在给天贵打一壶酒。

  好好的给他们父子补一补,一个要赚钱养家,一个读书费脑子,都累坏了,心疼死我了!”

  赵氏坐在房檐下的藤椅上,旁边放着媳妇泡好的茶水。拿起长长的旱烟袋,抽了一口,将烟雾吐出,交代儿媳。

  虽是一个乡下老妇,但那做派倒像是个老封君,看起来,她在这个家是相当有话语权的。

  “知道了,娘!我收拾一下,马上就去。”

  儿媳小赵氏,在厨房里回答,赵氏嘴角露出满意的笑容,儿媳是自己大哥家的女儿,自己的亲侄女,自然跟她亲厚,非常听话。

  赵氏对自己这一辈子非常的满意,老天爷非常眷顾她。

  她的娘家在李家村二十里外的赵家洼,家里兄妹三人,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她是最小的。

  虽然是普通的农户,没有多少钱,但也能吃饱饭,哥哥姐姐爱护她,从小也没有吃多少苦。

  十六岁,媒人上门,给她提的就是李家村的李成林。

  说是个读书人,家里只有一个老娘跟哥嫂一家,不过大伯子一家,已经移民去了北境。

  住着青砖瓦房,还有三十亩地和一个铁匠铺,日子过的不错,家境殷实。

  愿意出二十两银子的聘礼,娶她为妻,看在聘礼丰厚,李家人口简单,没有妯娌的份上,家里就应允了婚事。

  嫁过来当年,婆婆因为思念移民的大儿子和孙子,一病不起,当年就去世了。

  家里只剩下他们一对小夫妻,丈夫在县城读书,她在家里没人管着,倒也自在。

  第二年,赵氏生了一个大胖小子,李成林按照李家的排序,取名李天贵。

  希望儿子以后能够成为一个清贵的人,不再是贩夫走卒,村野乡夫。

  李天贵两岁的时候,李成林从书院回家途中,遭遇强盗被杀,赵氏成了寡妇。

  那时村里人感叹赵氏命苦,孤儿寡母的,以后可怎么活?

  那知赵氏出了孝期,直接招了村里的光棍儿张万山入赘。村里又有说酸话的,说是有了后爹就有后娘,李天贵以后的日子不好过了。

  但张万山任劳任怨,对待李天贵比亲儿子还好,不仅没有虐待李天贵,还努力种田,供他上学堂。

  儿子李天贵虽然没有考取功名,但凭借识文断字,也去县城做了一个账房。又娶了她娘家哥哥的女儿,生下一儿一女,凑成一个好字。

  孙子李子聪,年仅九岁,就考取了童生,这在村里乃至清丘县,也是相当露脸的。

  现在村里的人,见到赵氏,都会用羡慕的眼神看着她,赵氏仰头看看天,感觉自己是个有福气的人。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敲门声,把赵氏的思绪打乱。

  “你们找谁?”

  小赵氏正打算出门买酒肉,正好走到门口,打开门看见一个五十几岁的老太太,身后站着十几个大人孩子。

  男男女女,推车背篓的,她一个都不认识,见不是村里的人,立即警惕的问道。

  “你是侄媳妇吧?我是你大伯母!我们从北境来,二十几年没回来了,你可能不认识。

  你公公是不是叫李成林?你让他出来,自然认得我这个大嫂!”

  老太太看见妇人打扮的年轻女人,想着一定是小叔的儿媳,热络地打着招呼。

  但看见小赵氏脸上,疑惑中带着警惕,赶紧说出小叔的名字,希望快点见到亲人。

  “什么李成林,我不认识,我公公公叫张万山!”

  李成林死的时候,李天贵才两岁,自然不记得亲爹的名字。

  而且在家里,赵氏和张万山也从不提死去的李成林,小赵氏自然不知道。

  “张万山!那不是村里的张狗儿吗?这里怎么会变成他家了,这明明就是我们家的房子,小叔决不会卖的!”

  老太太有些激动,抵着院门大喊,这院子不是李家的老宅,是她结婚后,跟丈夫一砖一瓦盖起来的,现在知道换了主人,有些接受不了。

  李老大和李老四看见老娘不对劲,大家一起围了过来。

  “你们干什么?娘!娘!

  外面来了一群人,要找什么李成林,你快来啊,我挡不住了!”

  小赵氏看见这么多人凑过来,有些害怕,急忙大叫。

  “李成林?”ωωω.χΙυΜЬ.Cǒm

  赵氏听见儿媳的话,眉毛皱了一下,拎着烟袋走了出去。

  “你们是谁?李成林早就死了。

  这里是我家,你们要干什么?私闯民宅吗?”

  看见一帮人站在院门外,老太太大喊,挥舞着手里的烟袋,凶狠的说到。

  “死了!怎么死的?大妹子,我们来自北境,我是李成林的嫂子。

  这两个是李成林的亲侄子,北境被漠北占了,我们一路逃难回来老家投奔小叔。

  请问,李成林死了,可有后人留下?既然李成林死了,这院子是何人卖给你们的?”

  听见小叔子死了,老太太一阵眩晕,差点没有跌倒。

  吴氏和周氏急忙将她扶助,稳了稳心神,老太太问道。

  她把赵氏当作了买院子的人,想知道李家在村里还有没有后人。

  “谁说这院子是买的?你们就是李成林移民的大哥,李玉林那一家吧?

  实话告诉你们!我就是李成林明媒正娶的妻子,他虽死了,也有后,我儿子叫做李天贵。

  这院子是我们家的,甭想惦记,那死鬼说过,你们走之前就已经分家了。

  这是我们这一房的财产,跟你们没一点关系,现在李成林死了,这门亲,也就断了。

  咱们两家以后一刀两断,从此一点关系都没有,也不要来往,往后别想着占我们家便宜!”

  赵氏站在门口,撇了一眼门外的人,尖酸的说道。

  她知道李家的存在,当年婆婆就是因为思念移民的儿孙,忧思成疾才过世的。

  但听见这个大嫂话里的意思,这是逃难来投奔他们家的。这哪行?他们家可养不起这么多人。

  反正那死鬼已经不在了,干脆一了百了,直接把这门亲断了,省着以后被这帮吸血鬼赖上。

  “断亲!”

  赵氏的话一出口,李家人的脸,马上就白了。

  他们没有想到,千里迢迢,满怀憧憬的回到老家,等待他们的,是这样一个结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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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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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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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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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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