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鬼差的手里,还抓着一个纸人,但这个纸人是趴着的姿势,所以我们看不到这个纸人的脸。
“在地府里,这种鬼差叫曾黄,是专门捉拿那种泄漏了地府秘密的人,如果阳间的人泄露了地府秘密,这种曾黄,马上就会把他的魂魄捉到地府里,这样一来,人当然也就会死了。”
饭馆老板娘说到。
“听你这么一说,我突然想起了鬼送信的事,如果人看了鬼送信里的秘密,一到天亮,人就会死了,这种鬼送信的事情,是不是就是这种叫曾黄的鬼差,把人的魂魄带走的?”
我连忙问。
“对,没错,你说的鬼送信里,就写着很多地府的秘密,阳间的人一旦看过这种鬼送信,就知道了地府的很多秘密,曾黄也就会立即去拿这种人的魂魄,而且要赶在天亮前,把这种人的魂魄捉回来,因为天一亮,看过鬼送信的人,很可能会把鬼送信里的秘密,再告诉给其他的人,那样就更麻烦了,所以曾黄一定要在天亮前,会把这种人的魂魄拿来。”
“原来是这样,难怪看过鬼送信的人会必死无疑。”
听饭馆老板娘这么一解释,对鬼送信的事情,我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饭馆老板娘听完我的话后,却摇摇头说:
“也不是每个看过鬼送信的人都必死无疑,如果阴阳之术特别厉害,也有没被曾黄捉走魂魄,反而把曾黄赶走的,我师父可能就赶走过不止一个曾黄。”
张钧峰连忙点了点头:
“没错,就是因为我知道地府的秘密太多,所以经常有曾黄来拿我的魂魄,不过他们不但不能捉走我的魂魄,而且还会被我斩杀了,连魂魄都没有了,渐渐的,也就不敢再来了。我的这些本领,也算是陨石给的,所以我总觉得,天人还是比地府的鬼差要厉害很多,也正是这样,如果是天人要杀了我们,那我们可能也就很难活命了。”wWW.ΧìǔΜЬ.CǒΜ
但赢璞却不太同意张钧峰的说法:
“如果天人真像你说的这么厉害,那又是谁把天人杀了?”
张钧峰叹了口气说:
“你说的也很在理,我也一直想,到底是谁杀了天人,看来这其中还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隐情。”
“这个曾黄长得有点像狗”。
“对,这种曾黄就算是地府中的猎犬,如果要立即去捉一个人的魂魄,才会派这种曾黄,比如,一个人的阳寿本来是八十岁,但这人在四十多岁的时候,却突然看了鬼送信,这样一来,地府要立即把他的魂魄捉走,这种任务就会派曾黄去,曾黄‘疾如风,迅如龙’,不像别的索命的鬼差,那么慢腾腾的。”
“我记得曾经在阎王庙里,阎王两边有很多小鬼的塑像,其中一个小鬼的塑像,和狗有点像,应该就是这种曾黄吧?”
“对,曾黄在鬼差中,有点像是捕快,办的都是急活,在地府中的地位也很重要,阎君庙里,一般也都会有这种曾黄的神像。”
“如果这个风筝,和天人有关,为什么天人要把风筝扎成曾黄的样子呢?”
秀秀问了句。
饭馆老板娘和张钧峰都不约而同的摇摇头。
“我觉得曾黄手中的纸人有些蹊跷。”
佟翠兰说着,走过去把曾黄手里的那个纸人翻了过来,当我们看到那个纸人的脸时,全都大吃了一惊。
因为这个纸人的模样,正是冯筝附体的、那个少年的模样。
“这是怎么回事?这个纸人的样子怎么和冯筝一样?”
“坏了,可能是那个冯筝出事了,走,咱们赶紧去看看。”
赢璞心急火燎地说。
等我们来到冯筝家门口的时候,忽然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只见门前摆着两个出殡时用的纸人,在院门的两侧,还挂着两条白布。
按照我们这里的习俗,如果家里有没成年的少年死了,才要在院门口的两旁挂上白色布条,这叫“送子布”。
有了这种布,少年死了之后,就能赶紧再投胎转世了。
如果不挂这种送子布的话,少年死后的魂魄,就很可能被捉鬼的捉走。
因为养鬼的人,最喜欢捉这种少年的魂魄,据说如果养了这种少年的魂魄,就能财运滚滚。
古时候,我们这一带的富商,有的在家里的后院里,专门做一个一尺多高的塔,就是养这种少年的鬼魂用的。
所以看到这种情形,我们就更觉得情况不妙了。
我走过去敲了敲院门,不大一会,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开门的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这应该就是冯筝说的那个老头了。
“冯筝是不是出意外了?”
听我这么一问,老头大吃了一惊:“你们是什么人?怎么知道他叫冯筝。”
“老爷子,我们在门外说话不方便吧,能不能进去说?”
钟九首说。
老头这才把我们让进了院子里。
只见院里摆着口棺材,棺材还没盖上,我们往棺材里看了一眼,发现棺材里的正是冯筝,他脸色发黑,眼睛大睁着,好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面容看起来很恐怖。
“他是不是连魂魄也死了?”
我问那个老头。
老头叹了口气,点点头:
“没错,他连魂魄也死了,不过这也是他自作自受,怨不了别人。你们现在可以说,你们和他到底怎么认识的了吧?”
我们这才把和冯筝认识的过程,原原本本告诉了老头。
老头听完后,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应该是那个女人把冯筝杀了,而且天人的死,也应该和那个女人有关。”
赢璞玉试探着说了句。
“好了,你们该说的也说完了,赶紧走吧。”
老头则冷冷滴回了句。
我们就这样被老头硬生生地赶了出来。
“不过老头有句话说的是对的,这个冯筝,死得罪有应得,这个少年,其实原本就不是他的身体,他是爸这个少年的魂魄杀了,才占了这个少年的身体,而且他的死,都是因为贪财好色。”
钟九首的这些话,倒是有些道理。
不过冯筝一死,好多线索也就断了。
“你们刚才注意到没有?老头这个院子里很怪!”
饭馆老板娘忽然说了句。
“呃?怎么个怪法?我怎么没看出来?”
除了饭馆老板娘之外,我们都没发现这个院子有什么特别的。
“院子里有两口井。”
饭馆老板娘这句话一出口,我们所有的人都吃了一惊。
因为我们都知道,家里如果挖了两口井,那实在是太不平常了。
我从小就听说过一种说法,叫“家里两口井,抬头见天灯”。
在我们这里,只有一种人的家里会挖两口井——就是要修仙升天的人。
总而言之,要想长生不死,只有两种方法。
一种方法是地府之法,也就是从生死轮回下手,无论是转世令牌,还是那些借命人,这类不死之术,都属于地府之法。
但还有另外一种长生之法,就是天人之法,这种方法就更加诡异离奇了。
如果要用天人之法长生不死,首先要在家里挖两口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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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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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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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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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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