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来的筹划,这婚约应该早早地就退掉。
现如今已经冬月末,这婚约都还在。
“千秋盛会之后,若是这婚约还未退掉,那我便不再拦着大哥了。”
苏今雨脸上隐隐露出一抹决意。
苏家苏弘义,其实早就想去沈家,用自己身上的军功,换取沈寒身残退婚。
面对自己哥哥的这般计划,苏今雨原本还有些不忍心。
一直劝着自己家哥哥。
可是这婚约越拖越久,马上就要到腊月。
腊月中旬,可就是婚期所注之时。
苏今雨即便再不忍心,也知道这婚约必须得退掉。
自己心里想着念着的人,是沈家沈业,而不是那被厌弃的沈寒。
既然他一直纠缠,也只能让他多吃些苦头。
“小姐早就该如此了,那沈寒连沈家自己人都讨厌他,想来肯定就人品低劣。
小傲儿回到京城,也经常给我提起他,说沈寒这人无比可恶。
张口便可说出一些胡言,沈府的谢夫人,身上那些肮脏事情,便是这沈寒凭空捏造的。”
闻言,苏今雨的眉头更是紧皱。
沈家二房的谢夫人,与家仆之间的谣言,已经传到了京城。
勾栏瓦肆之地,这种贵妇与家仆之间的情事,尤其受欢迎,传播极广。
原来这些谣传,竟然是沈寒胡诌出来的。
“没曾想,这沈寒还是这般下作之人,那便是让他身残,也是罪有应得。”
苏今雨冷言说道,对沈寒的人品做出了评价。
说话间,身边丫鬟也已经为苏今雨梳妆打扮好。
青丝全部绾起,插着两支雕花挂珠的钗子。
略施粉黛之下,星眸中泛着微光,俏丽的脸庞如玉般无暇。
任由哪位男子来,也会忍不住驻足多望几眼。
能一亲芳泽之人,不知道会有多少男子羡慕。
梳妆打扮好之后,两人坐上一架颇为华贵的马车,往河阳城。
这架马车可不像沈寒之前坐的那些,路面颠簸,很不舒适。
出了京城,马蹄下便浮现一抹虚影。
虚影像是一块平坦的路面,拖着马车浮上空中。
抬眼望去,竟是一架马车在天空中奔跑,看起来竟有些壮观。
安阳城与河阳城的距离已经很近了,坐上马车,三个时辰左右,便到了河阳城。
仅从外观来看,这河阳城便比安阳城威严很多。
城墙高了一大截,更是显露出一丝威严。
城外亦是非常热闹。
因为这千秋盛会,来此一览盛况的人也不少。
好些家族之中,即便是没有晚辈参加这千秋盛会,也会带着自家人来见识见识。
像沈家沈傲,这种被吹捧为少年天才的孩子,八岁那年便来河阳城观看过千秋盛会。
跟在舅父身后,沈寒和小彩铃一起往城中走去。
没有遇上什么阻拦,河阳城的管辖也很清明,简单的检查后,便进入了城中。
穿过城墙,眼前便是繁华的河阳城。
中间的道路极为宽阔,至少能容下四架马车齐头并进。
道路两侧有各种店铺,酒楼客栈,茶坊,布料坊......m.χIùmЬ.CǒM
除去店铺以外,沿途的小摊小贩亦是不少。
仅是一眼,便觉得很有生活气息,很舒服。
一踏进这河阳城之后,彩铃这小妮子的眼睛便睁得大大的。
周围好些卖小吃甜点的,坐了那么久的马车,怕是看着就馋。
沈寒笑了笑,和舅父说了一下,便跑到旁边买了一袋子小吃。
将之递到彩铃的手里。
“想吃就说,要是我眼力劲儿差点,可看不出来。”
“谢谢寒少爷~”
小彩铃笑眯眯的,也不客气,拿起小吃往嘴里塞。
看来像是糯米做的某种小点心,软软糯糯,面上撒了些芝麻花生碎。
一口咬下,软糯的口感中,又更带着一分酥脆。
自己吃了一块,小彩铃伸手捻出一块,递给沈寒吃。
沈寒也很顺手的接过,塞进嘴里。
两人在沈府时,就常常这般分着吃东西。
“你们这两个孩子,怎么喜欢吃这些东西,舅父带你们去那河阳酒楼,尝尝那味极鲜~”
跟在云家舅父身后,很快就到了一个豪华酒楼。
看着面前的酒楼,沈寒感觉这应该是自己见到过的大魏最高酒楼。
足足有十二层高。
每一层都是雕楼玉砌,檐上挂着一排排灯笼,很是气派。
三人走进酒楼,小厮立刻热情地过来相迎。
选了靠窗边的一个桌子,三人点菜坐下。
山珍海味,若不是沈寒拉着舅父,怕是还要点不少。
云家倒也不缺钱。
“第一次参加千秋盛会,可对这盛会有过了解没?”
沈寒迟疑了片刻,说没有了解,也不是,自己打听了些。
只是了解得确实不多。
“千秋盛会,说来是为大魏年轻人所设的一场展示台。
大魏各家族的天才,应该都曾来此处经历过。”
云家舅父顿了顿,接着说道。
“参与千秋盛会,最主要的内容自然就是踏千秋。
踏千秋,说来也简单,不过就是千层台阶。
一层谓之十秋,一共百层,便是千秋。”
听到舅父这话,沈寒忍不住皱了皱眉。
走台阶......
应该不是这么简单。
旁边的小彩铃闻言,忍不住插话:“百层台阶虽然走得有些累,但我感觉我也能走......”
“那可不是普通的台阶。”
云家舅父笑了笑:“普通台阶对于那些武道修行者来说,怕是要不了半刻钟就能走完。
但实际上,千秋盛会从二百多年前开始举办,从未有年轻人走完过。”
两百多年来,从未有人走完过......
世间天才众多,竟然从未有人走完过。
“别以为踏千秋就只是走走台阶,实际上每踏上一步台阶,便会被千秋台阶引入另一片虚境天地当中。
有些人的精神力稍弱,便是一层台阶都过不了,刚刚踏上一步,便头疼欲裂......”
沈寒认真的听着,将这些信息全部记下。
特别是舅父话中所说的,引入另一片天地中,是如《艮山秘法》那般,创造出来的识海天地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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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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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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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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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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