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平笑着给他抱拳拱拱手。
在书房用功的丁立仁也出来了。
几个年轻后生训练飞飞又是另一番风景。
在笑闹声中,飞飞时而冲上云霄,时而俯冲下地,时而滑翔,时而鹰唳,极其兴奋。
场面又刺激又好笑。
米红绵不好意思多看董平,眼睛大多在小和尚和飞飞身上转,瞅准没人注意的时候,偷瞥一眼董平,再赶紧转开。
董平可顾及不到那么多,火辣辣的目光不时看向米红绵。
几人都装作没看见。
米红绵有些不好意思,丁香就拉着她坐去稍远的房檐下看。
丁香似是无意讲着董平和董家的事。
大表哥有什么喜好,大表伯如何重情只对妻子好,表伯娘如何温柔贤惠……
听的米红绵小脸红扑扑的。
能嫁进董家是米红绵的福,连丁香都羡慕。
不知自己将来的夫君……
丁香目光不由自主滑向正手搭凉棚看向天空的孙与慕。
长相俊美,气质卓越,颇有才气,出身高贵,还算洁身自好……
丁香吓得赶紧移开目光。
呸呸呸呸!
那就是个熊孩子,她也不想高攀。
虽然在丁香阿姨眼里孙与慕还没长大,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现在是大黎朝最香最香的小鲜肉,听说皇家和许多勋贵世家都把他看成最好的女婿人选。
董夫人说,姜淑妃曾经求过叶皇后给六公主和孙与慕赐婚。叶皇后没敢擅作主张,请示皇上,皇上没同意……
姜淑妃是四皇子,也就是康王的生母,六公主是姜淑妃的小闺女,闺名高华静,今年十二岁。她也是皇上最小的女儿,很得皇上宠爱。
皇上不仅没同意招孙与慕为驸马,还跟孙都督言明,孙与慕的婚事不急,他有计较。
言外之意是,孙与慕的亲事必须皇上赐婚。
董义阖分析,现在孙府得几方势力拉拢,皇上不愿意让孙府投靠任何一方,就下了这个口喻……
连丁香都为孙与慕感到庆幸。听说六公主性格比较张扬跋扈,尚了这尊神,再被康王一党裹挟着,孙与慕将来的日子可不好过。
暮春的下晌已经有些热了,阳光白花花的刺眼。
小和尚看的高兴,不多时鼻尖上就渗出细细的汗珠。
丁香招招手,小和尚跑过来。
丁香拿帕子给他擦擦脸,再喂一口凉茶。
米红绵见了,也掏出帕子给他擦擦。
被两个姐姐爱不够的爱,让弘一极是欢喜。
玩了大半个时辰,丁立春三人才走了。董平虽然不舍,但今天看了这么久的美人,已经非常不错了。
孙与慕还提醒丁香道,“你初六去我外祖家,一定要记着带飞飞。呵呵,再带些糯米枣。”
申时,青年和尚来叫小和尚,“师叔祖,该回了。”
这个称呼逗乐了丁香和米红绵。
小和尚的眼圈都红了,长这么大,他第一次玩得这样开心。
却又要走了。
丁香瞪了飞飞一眼说道,“飞飞脾气不好,又闹腾,过些日子我再让人去接小师父来给飞飞诵经。”
飞飞气得跳着脚跟丁香嚎。
它越嚎,越加坐实它脾气不好爱闹腾。
丁香指着它对青年和尚说道,“看吧,是不是脾气不好?”
青年和尚笑道,“阿弥陀佛,大鹰性子的确浮躁了些。”
丁香给小和尚带了两双小鞋子和一包吃食,也给青年和尚带了一包吃食。给老和尚带的更多,大饼,馅饼,蜂窝馒头,糯米枣,把那两个装樱桃的篮子塞的满满的。
之后送走米红绵,也给米家送了一盒糯米枣及一盘红樱桃。
忙完这几样必须忙的,丁香又忙着完成陶翁布置的课业。她不敢再敷衍,非常用心地画,用功到很晚。
四月初四,丁壮带着丁立仁和丁香、飞飞去了合县,丁钊夫妇昨天先过去准备。
一同去的还有董义阖和王庆,他们是去丁山家为王雷和丁珍说合。
卯时初出发,午时末才到。
去丁府吃了简单的晌饭,二人由丁壮和丁钊陪着去丁山家。
丁香院前院后转了一圈,这里比京城的宅子小多了,是个典型的三进四合院。
前院几间倒座是丁钊待客和看书的地方,正院一家人住,后罩房是厨房和下人房。
这个宅子只有一对中年夫妇看门和服侍。
屋子的分配如北泉村一样,丁香住在西屋。
庭院里栽着一棵苹果树,是飞飞从鸡头峰叼的苹果枝嫁接的。枝头开满了白色小花,后年才能结果。
看到这棵苹果树,丁香又像回到北泉村。
离开刚刚一个月,竟是如此的思念。
过去自己心心念念想来京城,来了,还是觉得北泉村最好。
董义阖等人半个时辰后回来。
结果当然是皆大欢喜。四月初十王庆会请官媒来正式说媒,初步定于后年,丁珍及茾后成亲。
时间晚了,董义阖和王庆赶不回去,他们和十个随从要在丁府前院歇息一晚。
丁香则是带着飞飞和绫儿去了丁山家。
丁山家在丁香家的后一个胡同,半刻多钟就走到了。
院子大小布局同丁香家一样,热热闹闹的更有烟火气。
一家人正兴奋着。丁香一去,谢氏抱完赵氏抱。
丁珍小脸绯红,手里扭着帕子,满眼的娇羞与幸福。
为了让丁珍更能配上王雷,丁山又给她买了一个丫头一个婆子,她穿的用的都是家里最好的。
同是丁家闺女,丁珍同丁盼弟的境遇截然不同。
这就是长辈不同。
丁山家的长辈心疼闺女。
而丁力家的长辈不是自私就是不作为,还特别重男轻女。
当然,自己“生”在重女轻男的丁壮家就更幸福了。
丁香在这里吃的晚饭,丁山父子则被请去了丁香家喝酒。
天黑了,丁立仁过来接妹妹回家。
谢氏不放心丁香,带着丁珍送他们至胡同口。
星光下,走在陌生宁静的小路上,丁香又想起了八十多里外的丁盼弟。
若她住在这里就好了。
一个女孩子住那里,总是让人挂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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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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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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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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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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