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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香归荀香丁钊>第二百五十一章 另一个儿子
  半刻多钟后,朱夫人才抬头,用帕子擦干眼泪。

  那个男人转过身,坐在朱潜和朱夫人之间,朱夫人抱他的胳膊舍不得放手。

  男人二十几岁,身材健硕,皮肤跟秦海一样黝黑干涩,眼角有浅浅的皱纹。

  一看就是太阳晒久了,海水泡多了。

  五官非常俊朗,双眼皮,高鼻梁,薄唇棱角分明。一笑一口整齐的白牙,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丁香哪怕是梦里,第一反应也猜测这个男人是朱夫人的弟弟。

  不知他说了什么,朱夫人又是热泪盈眶,朱潜则是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们没有走动,丁香看到的画面一直是他们三人的脸。

  看久了,丁香感觉他跟朱夫人说话的第一个字,看口型像说“娘”。而跟朱潜说话的第一个字,口型像说“爹”。

  怎么可能!

  再看久些,就有了他们是一家三口的感觉。而且,他的双眼皮很像朱潜。而朱战是内双,朱夫人的眼睛就是内双。

  难道,他是他们的儿子?

  看着比朱战大几岁,应该是哥哥。m.χIùmЬ.CǒM

  朱潜又说了几句什么,那个男人起身跪下,给朱潜夫妇磕了一个头。

  眼前一幕突然消失,丁香自动醒来。

  丁香坐起来,把睡得正香的飞飞推去一边。

  她抱着双腿,把下巴放在膝盖上,长时间想着那三个人的面孔。

  她觉得,那人非常可能是朱潜和朱夫人的儿子。

  朱潜和朱夫人说,他们只有一个儿子朱战,今年二十一岁。只有一个闺女,三岁时死了。

  丁香听朱潜夫妇说过一些他们的过去。

  卫婶子来丁家后,话里话外也说了一些她在朱家时的往事。

  不是丁香问的,而是她主动说的。

  她能说,也就说明那些信息不保密。更确切地说,朱潜能让她给丁香当奴才,说明她也不知道需要保密的事。

  所有的信息加起来,就是朱潜一家之前住在一个叫石礁岛的海岛上,海岛离大黎朝的沪县最近。

  海岛面积不大,只能种一些水果及水稻。岛上发展最好的时候有近两千人,男人当海匪或走私、打渔,女人在家种地和带孩子……

  后来朱潜被孙与幕的世子老爹招安,带着一部分人投降大黎。

  石礁岛上还留了一些人和大船,男人们不做海匪了,正常经商,打渔,或是走私。

  私底下当没当海匪就不知道了。

  不过,朱潜曾经透露过,若在大黎遇到危险呆不下去可逃去海外,丁香是第一个要撤走的人。

  若再次逃跑,逃去石礁岛的可能性不大,那里已经被大黎人知道。那么朱潜肯定还有更隐密的去处,是他最后的底牌,属于绝秘,必定让他最相信的人看守。

  很可能守岛的人就是那个人。

  他把一个亲儿子放在岛上,是想把苏家彻底消灭以后,去那里生活?

  又不像啊。朱潜夫妇帮朱战相看上的媳妇是米红绵,不说米红绵愿不愿意逃去荒芜的海岛,就是娇滴滴的身体也受不了。

  何况若米红绵失踪,米家必定会大动干戈,牵动更多势力找他们。

  而且,看朱战的举手投足,对他的培养就是按照大黎贵族标准培养的。

  而那个人,一看就是为海而生的汉子。

  还有洪小哥,秦老爷子给他相看的媳妇是丁珍,说明不出意外洪小哥也会永久性留在大黎生活。

  那么还有一种可能,朱战作了两手准备。

  大儿子留在海外,那一支在那里繁衍生息。小儿子留在大黎,这一支在大黎永久生活。

  前世的现代文明面对大自然的灾难有时都无能为力,这个时代就更不要说了。若大儿子那边出现意外,还有小儿子这一支。

  若小儿子这一支再像前两次那样遭受灭顶之灾,还有大儿子那一支。

  作为董家的守卫,秦家也会分成两股。秦家三儿子就从来没有现身过,他是不是跟那个人在一起?

  想到董家的两次灭门,朱潜做这个安排也不是不可能。

  若真是这样,朱潜的心机比丁香之前想的还深沉。他在二十多年前就开始谋划这件事,连许多身边的人都瞒得死死的。

  如此,两个儿子中他们最终总要舍弃一个,面临亲情的割裂。

  身负血海深仇的人活得太累了。

  那个海岛不知在哪里,这个儿子不知过了多少年才偷偷跑来大黎见父母,所以朱夫人才哭得那么伤心。

  想通了的丁香长出一口气。

  自己的身世就够离奇曲折的了,跟他们一家比,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朱潜恨毒了先帝。

  这也是现在的大黎朝空前繁盛强大,皇帝亲姥爷是位明君。否则按朱潜的能力和对大黎皇朝的恨,带人造反都不一定。

  还好朱潜没起这个心思。自己有高家的血脉,又有董家血脉,若两家对立起来她两边不讨好。

  丁香拿起床边的小袄穿上,下地找笔墨纸砚画那个男人的画像。

  必须记住他,以后或许有用。

  突然,丁香看到装小仙女的大盆旁边,有一坨蓝色带金的肉在蠕动,还背着一个重重的壳。

  她的眼睛一下鼓得溜圆,小仙女居然自己爬出来了!

  这得用多大的力气。

  她走过去捧起小仙女。

  小仙女的肉蠕动着,像一朵艳丽的花紧紧贴附在丁香的手上,壳还悬在空中。

  蠕动着的软体动物让丁香有些不适,但看它抬着头,大嘴一伸一缩似在冲她笑,丁香又不害怕了。

  万物皆有灵性,更别说这只漂亮的仙子螺了。

  它一定是被香气吸引,爬出大盆。

  自己的香气果真强大无比,魅力无穷啊。

  丁香嘴角上勾,玩了一会小仙女才把它放进盆子。把它从手上剥离下来,还费了一点劲。

  丁香坐去桌边,研好墨,用鹅毛笔把那个男人画下来。

  她突然发觉,这个男人有点像前世明星古某某。

  外面突然爆竹齐鸣,还能隐隐听到人们的欢呼声。不仅有丁立春几兄弟,还有别人家的人。

  每个院子都响着爆竹,震耳欲聋。

  子时了,过年了。

  时间来到了庆观二十七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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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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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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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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