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奶酥是昨天专门做出来给爹爹带着路上吃的小点。做得多,又给朱夫人和孙夫人带了一些去。
丁香大前天去了“宝铁”,前天和昨天给大哥、朱家、孙家、秦家准备礼物,三天没去陶家了。
刚走到陶家后院,就听到隐隐从山边传来洞箫声。
箫声婉转悠扬,丁香竟是听呆了。
来到异世这么久,她听到的音乐就是爷爷和几个庄稼汉唱的几句戏腔,张氏哼的催眠曲,再是八音盒发出的声音,原始又单调的曲子比这优美的箫声差了十万八千里不止。
丁香抬脚向山边走去。
有飞飞和黑娃两大金刚,她不怕。而且,她家的五亩地就在那边山脚。
过了陶宅,一块巨石上站着一个背对她的锦衣少年。
少年或许听到动静,放下洞箫转身望向他们。
少年大概十三、四岁,肤色如玉,眉目如画,极是清秀俊雅。或许年纪还小,有种雌雄莫辩的美。
他里面穿着月白色长衫,外罩宝蓝暗花锦缎半臂,漆黑的墨发挽在头顶用碧玉束着。
他很瘦很高,站在高石上,金色光晕笼罩着他,似美到了极致。
这样的美少年,只出现在丁香的漫画里,今天第一次看到真人版。
丁香从来不是花痴,还是小小被惊艳了一把。
更让丁香不可思议的是,少年洞箫上吊着的红色流苏里,夹杂着一根淡绿色带了几颗金色小星星的络子,正是她夹在书里的那根满天星手串。
少年有一丝面熟,与孙与皓有一两分的相像。
丁香猜到他是谁了。都说他是学霸,没想到人长得这么俊,洞箫也吹得这么好。
有时候上天就是不公平,什么优点都往一人身上堆,比如说这个少年,以及自己。什么缺点也往一个人身上堆,比如丁三富。
丁有寿缺德烦人,但还有“勤快”这个优点。丁三富真的什么优点都没有,丑、懒、坏、蠢……缺点统统集齐了。
少年木着脸看了丁香一眼。
小姑娘穿着淡紫色绣花小袄,纯色豆绿长裙,胖乎乎的,的确长相出众。眼珠子骨碌碌转着,看着还算机灵。
也不过如此,哪里有外祖父外祖母说的那么好?
还说她跟自己一样聪明讨喜,夸大其辞了。
孙与慕拽拽说道,“你就是丁香吧,听我外祖母说你时常去陪她老人家解闷,小爷谢谢你了。”
声音正处在变声期,清朗中带点沙哑。
嘴里说着“谢谢”,表情却没有城意。
丁香腹诽着。
小屁孩子岁数大小,架子不小,还特别骚包。这么冷的天,丁香已经穿上薄袄了,他穿得却很单薄。还站在大石头上迎风吹箫,吹给谁听?
看到一只豹鹰突然从小姑娘身后走出来,孙与慕一下乐了起来。
少年展颜一笑,笑靥如花,唇角还有两个小酒窝。
丁香一直觉得自己长相够美的了,可也不得不承认跟这脸相比好像还是差了那么一丁点。自己更多的是明艳讨喜,而这孩子的五官极其俊美精致。
少年跳下大石。
大石很高,看他利落的架式,还有些武功。
当孙与慕看到飞飞尾巴后的“尿片子”时,笑出了声。
“哈哈,这只豹鹰就是飞飞吧?”
丁香笑道,“它是飞飞。你是孙公子吧,久仰大名。”
孙与慕没搭理丁香跟他套近乎,又说道,“听我外祖母说,飞飞最听你的话,真的吗?”
丁香暗道一声“熊孩子”。笑着点点头,低头对飞飞说道,“飞飞,那里,树枝。”
她指着前面的一棵大树下达命令。
飞飞一下飞起来,落在大树上咬断一根树枝叼着飞过来。
孙与慕双手击掌,欣喜地看着飞飞。
“威武!”
丁香心里打着小算盘,无论是基于陶翁夫妇,还是他那位高官祖父,都要跟这位小爷把关系搞好。
听说他在国子监里就出类拔萃,今春中了秀才,将来要从军里考武举,还说他考上武状元的把握极大。
他只比自家大哥小一岁,最好让他们两人发展成为好朋友,不管人脉还是课业,他都能给予大哥极大帮助。
说不定还能打听一些东阳公主、假荀香、小博哥儿的消息。特别是小博哥儿,只比孙与慕小三岁,他们在一处玩过都不一定。
荀驸的消息马丁香倒是知道了不少,还得了他一样东西,而另几个人连一点支言片语都没有。
这孩子不是喜欢飞飞吗,就让飞飞勾住他的魂儿。再加上自己是社牛,熊孩子跑不出她的五指山。
丁香阿姨的笑容更和善了。
她指了指天上,对飞飞说道,“飞上去,再飞下来。”
飞飞展翅飞起来,直冲云霄,稍后又附冲下来,站在丁香面前。
丁香又道,“高兴地叫。”
飞飞扇着翅膀,“咕咕咕……”
“生气地叫。”
飞飞瞪着眼睛,“嗷~嗷~嗷~”ωωω.χΙυΜЬ.Cǒm
“向前冲。”
“向后退。”
“装死。”
“起立。”
“踢脚。”
……
飞飞听着小主人的各种命令又叫又跳又倒地,连大黑狗都跟它一起表演起来。
孙与慕兴奋地朗声大笑,灿烂的笑容让少年明朗起来。
丁香在命令飞飞的同时,不时穿插着介绍自家大哥的话。
“孙公子要进水军吗?”
“嗯。”
“我大哥也在水军,是朱将军的亲兵,跟孙参将和孙大公子也熟悉,孙参将很欣赏我大哥呢。”
“哦。”
“我大哥功夫好,课业好,要考武进士。”
“啊。”
“我大哥高大威武气壮山河,长得也好。”
“……”
“飞飞最喜欢我大哥,我大哥一吹口哨,飞飞飞得再远都会飞回来。”
这句话孙与慕感兴趣,“你大哥怎么吹的口哨?”
“他把两根手指放进嘴里,一使劲,就吹出来了。声音大得紧,又脆又好听。哎呀呀,别提多潇洒了。”
“……”
“我大哥特别厉害,地痞流氓都怕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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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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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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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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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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