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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香归荀香丁钊>第九十九章 面善
  第一百章没有那么出名

  吃完晚饭,丁香跑去自己屋里,没理一直啄它小屁股的飞飞,跪在大椅子上画刀柄。

  浪费了几张纸,终于画出四个满意的刀柄。

  她拿去上房。

  屋里灯光昏暗。

  丁钊和丁立春在堂屋里说着话,张氏在灯下做针线。

  丁香把纸交给丁钊,“爹爹,你明天交给爷爷。”

  丁钊看了一眼,觉得是不是自己眼花了,起身走去桌上油灯前细看。

  丁立春见了,也跟了过去。

  丁立春惊讶道,“这几种刀柄形状花纹都不一样,还威武漂亮,连宝石镶嵌在哪儿都画出来了。”

  丁钊啧啧称道,“不仅画得好,还想得好。闺女,这几种刀柄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丁香眼神茫然,“我也不知道怎么想出来的,想着想着就想出来了。”

  张氏抿嘴笑道,“香香聪明,那么复杂的富贵结都能想出来,这么简单的刀柄当然也能想出来了。”

  丁钊叱笑道,“妇人之见。这刀柄不仅趁手,好拿,还漂亮威武,与众不同,怎么是结子能比的。”

  在西屋学习的丁立仁和丁利来听见,都跑出来看。

  丁立仁满眼艳羡,“妹妹画的真好。”

  丁利来看白痴一样看了他一眼,“你才知道啊,妹妹一直画得这样好。”

  丁立仁没搭理他,又道,“这样的刀柄配上爷爷打的刀,才算完美。”

  丁利来指着两个刀柄图说,“这两个有些像,都是星星。”

  丁立春说道,“一点都不像。这个是星辰,这个是冰花。原来炸开的冰花会这么肃杀,威武,我喜欢这个刀柄。”

  几人看了一阵,张氏喜欢星辰,丁钊和丁立仁喜欢盘螭,丁利来喜欢虎头,丁立春喜欢冰花,看明天丁壮选哪个。

  丁香也喜欢冰花纹,虽然没有盘螭纹和虎头纹霸气,没有星辰纹漂亮,但更具炸裂感和肃杀感,也独特。

  她猜测,爷爷肯定会喜欢冰花纹。

  这几个大小男人选图也能看出他们的性格。

  小正太丁利来是理工男,喜欢直观威武的东西。

  丁立仁像丁钊多些,稳重,圆滑,不过于特立独行。丁立春像丁壮,对事务有特到见解,敢冲敢打,但易冲动。

  这样的组合非常不错。丁钊能为丁壮兜着,丁立仁能为丁立春兜着。

  次日傍晚,丁钊回来,先把丁香抱起来举了举,才悄声笑道,“你爷都喜疯了,选了那个冰花纹的。还让爹去县城给香香扯块绸子做奖励……”

  他十分遗憾,老父没选威风的盘螭。

  他又把一个银制镂花小香球交给丁香,是孙老爷特地让人送给你的见面礼。

  虽然是银制,但花鸟雕刻的极其精制,比丁香的拳头小一点,捧在手心漂亮极了。

  除了在鸡头峰得到的东西,这样东东是丁香最喜欢的,她笑眯了眼。

  爷爷打的刀真有那么好,让官老爷送这么好的东西给她?

  爷爷是少找的匠人,手艺就有这么好!

  孙老爷如此,也让丁壮和丁钊觉得有面子,官老爷看重自家。

  八月三十,丁立仁休沐,丁钊赶着牛车带一家人去县城。

  丁香把飞飞拴在东厢门柱上,同黑娃玩。

  丁香的心都飞去了书斋,不仅因为紫葫芦,还因为荀驸马。

  进了城门把车寄存好,一家人分头行动。丁立春四兄妹去书斋看书,丁钊和张氏去看开绣坊的铺子,还要买丝线和给丁香扯料子。

  丁钊嘱咐大儿子,必须不错眼地守着小闺女。

  整个县城共有两家书斋,他们先去离得近的松山书斋。

  一进书斋,丁立仁和丁利来各自去找他们感兴趣的书。

  身边只有丁立春,丁香悄声问掌柜,“有没有荀千岱写的书或编译的书?”

  掌柜一脸蒙,“荀千岱的书,荀千岱是谁?没听说过。”

  荀香极度失望。

  她看看丁立春,意思是荀驸马也没有你说的那么著名嘛,书也小众,连县城书店的老板都不知道。

  丁立春挠着头不好意思。他没吹牛啊,京城人的确喜欢谈论荀驸马,说他有大才。特别是小姑娘,一说起荀驸马眼睛就晶晶亮。

  他又悄声跟掌柜说道,“荀千岱就是荀驸马,有没有他的书?”

  掌柜摇头说道,“驸马爷都是享清福的,谁吃饱了撑的写书玩啊。年轻人定是搞错了。”

  丁香只得去找有关植物或药物的书看。

  书斋不大,大多是有关经济学问的书和诗集、话本、字贴,专业性强的工具书很少。xǐυmь.℃òm

  丁香想看的书只有二十几本,还都在书架的最上一排,丁立春这么高的个子也得踩着小凳子拿。个子矮些的,得踩梯子。

  书里有对药物和植物的文字介绍,还配了图。

  为了节省时间,丁香基本上只看图,或找“葫芦”二字。她大致翻了一下,没找到她想找的。

  看到丁香认真的样子,掌柜纳闷地问丁立春,“你妹子会认字?”

  丁立春笑着点点头,一脸自豪。他没看书,一直看着妹妹和观察周围动向。

  最终只丁立仁买了一本薄薄的字贴,丁立春帮他付了五百文大钱。

  真贵!

  五百文大钱能买二十几斤猪肉,却只买了那么薄的一本书。

  已经到了午时末,几人去了跟丁钊约好的馆子。

  每人要了一碗馄饨吃。

  张氏和丁钊小声说着,“我卖了十年的络子,九丝绣坊都是龚掌柜看着。她怎么突然不在了,可惜了。”

  丁钊道,“现在那个掌柜一看就什么不懂,又傲慢,八成是东家的亲戚,把龚掌柜挤走了。”

  两人还是觉得两层铺子太贵,一年光租金就要八十两到一百多两银子不等。

  丁钊跟丁香商量道,“闺女,咱租一层的铺子好不好。”

  丁香摇头道,“不好。若租不到好铺子,宁可再等等。”

  张氏又拿出一块粉红绸子和一块碧蓝细布笑道,“这是你爷让我们买的,绸子做春衫,细布做冬衣。”

  饭后,丁立春领着弟妹去另一家启明居书斋。

  张氏和丁钊去医馆看张金石。

  清泉把两章发倒了,内容重新更正。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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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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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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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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